㈠ 截止2016年中國累計投入了多少新能源汽車補貼
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的小排量傳統型乘用車,也可以享受3000元的補貼。新能源汽車
「據四部委出台的補貼方案,可獲得補貼的車型主要有三個類別,一類定義為節能減排車型,凡是排量1.6L以下、排放達到國IV標准而又滿足第三階段《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的乘用車和非插入式混合動力車,都算為這一類,可以獲得3000元的補貼;第二類車型定義為插入式(PlugIn)混合動力車,該類車型根據電池容量不同,可獲得4000到50000元不等的補貼,最高補貼50000元;第三類車型定義為電動車,這類車最高可獲得6萬元補貼!」上述消息人士表示。
涵蓋企業和個人
據了解,四部委會簽通過的上述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文件表示,「將在公布之日起實施」。相關廠家人士上周表示,補貼標准文件最快將於本周起向外公布,而補貼政策的起始時間,也將最快從本周算起。至於業界關注的新能源汽車補貼到底是給廠家還是消費者個人的問題,隨著上述補貼標準的出台,權威說法也將浮出水面。「補貼是企業和消費者個人都有!」據已獲得補貼標准文件的廠家相關負責人介紹。
據相關人士表示,就如此前有關部門已「吹過風」的一樣,針對消費者個人購買新能源汽車的補貼,與去年財政部和科技部針對部分城市相關公共服務領域示範推廣購買和使用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的補貼標准,實際上相差並不大。
除了拓寬范圍被定義為「節能減排」類別的車型,也可以獲得3000元的補貼外,對個人消費者購買插入式混合動力新能源車的補貼標准,基本上與去年針對於公共用途的混合動力新能源車的補貼標准一致,根據電池容量的不同,該類車可獲得4000到50000元不等的補貼。
至於燃料電池汽車的補貼,某廠家相關負責人上周五表示,「由於目前這類車型數量遠遠沒有混合動力和純電動車型多,因此即使有補貼也沒有太大的實際意義!」據去年財政部和科技部出台的公共服務用乘用車和輕型商用車示範推廣補助標准,節油率達100%的燃料電池車的補貼,最高為25萬元。
補貼標准
1、1.6L以下、排放達國IV、滿足第三階段《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的乘用車和非插入式混合動力車補貼3000元
2、插入式(PlugIn)混合動力車補貼4000-50000元
3、電動車補貼60000元
關於開展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補貼試點的通知
財建[2010]230號
有關省、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科技廳(科委)、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發展改革委:
㈡ 2016年國家對新能源電動車有什麼新政策
1、從2016年開始,能夠享受補貼的純電動乘用車的續航里程門檻從80公里提高版到了100公里,最高時速權達不到100公里/每小時以上的,無法享受國家補貼。
2、2016年的補貼標准相比2015年的標准並非統一下調,而是有升有降。其中,續航里程超過250公里的純電動汽車以及燃料電池汽車的補貼額度都比2015年高。
3、燃料電池乘用車補貼不但沒有退坡,而且在2015年的基礎上有所增加,恢復到2013年的補貼額度,並且一直持續到2020年,顯示政府對燃料電池汽車的推廣力度在逐漸加強。
4、燃料電池乘用車補貼不但沒有退坡,而且在2015年的基礎上有所增加,恢復到2013年的補貼額度,並且一直持續到2020年。
㈢ 2016年買能源汽車國家補貼多少
2014年12月30日,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化信息化部、國家發改委聯合發布,關於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支持政策的通知(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稿」)。
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實施以來,銷售數量快速增加,產業化步伐不斷加快。為保持政策連續性,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加快發展,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4〕35號)等文件要求,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以下簡稱四部委)將在2016-2020年繼續實施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政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助對象、產品和標准
四部委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中央財政對購買新能源給予補助,實行普惠制。具體的補助對象、產品和標準是:
(一)補助對象。補助對象是消費者。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在銷售新能源汽車產品時按照扣減補助後的價格與消費者進行結算,中央財政按程序將企業墊付的補助資金再撥付給生產企業。
(二)補助產品。中央財政補助的產品是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
(三)補助標准。補助標准主要依據節能減排效果,並綜合考慮生產成本、規模效應、技術進步等因素確定。其中:純電動乘用車按照續駛里程、純電動公交客車按照能量消耗量、純電動專用車按照電池容量大小分檔予以補助,超級電容公交客車、燃料電池汽車等車型採取定額補助的方式。2016年各類新能源汽車補助標准見附1。為加快產業化進程,鼓勵優勢企業規模化生產降低成本,2016-2020年除燃料電池汽車外其它車型補助標准適當退坡,其中:2017年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補助標准在2016年基礎上下降10%,2019年補助標准在2017年基礎上再下降10%。
二、對企業和產品的要求
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應具備較強的研發、生產和推廣能力,應向消費者提供良好的售後服務保障,免除消費者後顧之憂;納入中央財政補助范圍的新能源汽車產品應具備較好的技術性能和安全可靠性。具體條件是:
(一)產品性能穩定並安全可靠。納入中央財政補助范圍的新能源汽車產品應符合新能源汽車純電動續駛里程要求,應通過新能源汽車專項檢測、符合新能源汽車相關標准。其中,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還需符合相關綜合燃料消耗量要求。納入中央財政補助的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見附2。
(二)售後服務及應急保障完備。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要建立新能源汽車產品質量安全責任制,完善售後服務及應急保障體系,在新能源汽車產品銷售地區建立售後服務網點,及時解決新能源汽車技術故障。
(三)加強關鍵零部件質量保證。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應對消費者提供動力電池等儲能裝置、驅動電機、電機控制器質量保證,其中乘用車生產企業應提供不低於10年或15萬公里(以先到者為准,下同)的質保期限,商用車生產企業(含客車、專用車、貨車等)應提供不低於8年或30萬公里的質保期限。汽車生產企業作為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的責任主體,負責動力電池的回收。
(四)確保與公告目錄保持一致。新能源汽車產品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應及時向社會公開車輛基本性能信息,並保證所銷售的新能源汽車與目錄內產品一致。
三、資金申報和下達
(一)補助資金按季度預撥。季度終了後,即每年4月底、7月底和10月底前,生產企業將上一季度的車輛銷售情況以及銷售發票,通過注冊所在地的財政、科技、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改革部門,逐級上報至四部委。四部委組織審核後撥付補助資金。
(二)年度終了後進行資金清算。年度終了後,即每年1月底前,生產企業提交上年度的清算報告及產品銷售、運行情況,包括銷售發票、產品技術參數和車輛注冊登記信息等,逐級上報至四部委。四部委組織審核並對補助資金進行清算。
四、加強監督
四部委將加強對新能源汽車推廣情況的監督、核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四部委將視情節給予通報批評、扣減補助資金、取消新能源汽車補助資格、暫停或剔除「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中有關產品等處罰措施:
(一)提供虛假推廣信息,騙取財政補助資金的;
(二)提供虛假技術參數,騙取產品補助資格的;
(三)銷售產品的質量性能、售後服務、關鍵零部件質保不符合相關要求的;
(四)銷售產品的技術參數、關鍵零部件型號等與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目錄不一致的;
(五)質量抽檢中發現車輛性能水平與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目錄存在較大偏差的。
五、實施期限及其他
本政策實施期限是2016-2020年,四部委將根據產業發展、推廣應用規模、成本變化等因素適時調整補助政策。
對地方政府的新能源汽車推廣要求和考核獎勵政策將另行研究制定。
附:1. 2016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標准
2.納入中央財政補助的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
3.單位載質量能量消耗量評價指標說明
財政部 科技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發展改革委
附1:2016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標准
1. 純電動乘用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推廣應用補助標准(單位:萬元/輛)
2. 純電動、插電式混合動力等客車推廣應用補助標准(單位:萬元/輛)
3. 純電動專用車、貨車推廣應用補助標准:按電池容量每千瓦時補助1800元,每輛車補助總額不超過13萬元。
4. 燃料電池汽車推廣應用補助標准(單位:萬元/輛)
附2:
納入中央財政補助的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
一、新能源汽車純電動續駛里程要求(單位:km)
註:1.快充純電動客車(如超級電容、鈦酸鋰等)無純電動續駛里程要求。2.M1類是指包括駕駛員座位在內,座位數不超過九座的載客車輛。N1類是指最大設計總質量不超過3500kg的載貨車輛。
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綜合燃料消耗量要求
(一)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綜合燃料消耗量(不含電能轉化的燃料消耗量)與現行的常規燃料消耗量國家標准中對應目標值相比小於60%;
(二)插電式混合動力商用車(含貨車、客車、專用車)綜合燃料消耗量(不含電能轉化的燃料消耗量)與現行的常規燃料消耗量國家標准中對應限值相比小於60%。
三、新能源汽車專項檢驗標准要求
註:1.序號中加「*」標准實施時間以工業和信息化部《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要求的實施時間為准。
2.本目錄將根據新能源汽車標准變化情況進行調整。
附3:
單位載質量能量消耗量評價指標說明
為更科學地評價純電動客車技術水平,特提出「單位載質量電能消耗量(Ekg)」指標,單位Wh/km•kg,四捨五入至小數點後兩位。計算公式如下:
E表示電能消耗率,試驗檢測項。電動汽車GB/T 18386《電動汽車能量消耗率和續駛里程試驗方法》試驗中消耗的電能除以行駛里程所得的值,單位Wh/km;
M表示附加質量,車輛基本參數。GB/T 18386檢測試驗中的所需附加質量,單位kg,具體計算如下:
1.最大允許裝載質量小於或等於180kg,附加質量=最大允許裝載質量;
2.最大允許裝載質量大於180kg,但小於360kg,附加質量=180kg;
3.最大允許裝載質量大於或等於360kg,附加質量=1/2最大允許裝載質量。
註:按GB/T 3730.2《道路車輛 質量 詞彙和代碼》中定義:
最大允許裝載質量=最大允許總質量-整車整備質量。返回騰訊網首頁>
㈣ 2016年廈門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廈門新能源汽車補貼多少錢
由於2016相關政策還未出台,所以沿用2015以及之前最新的黨政法規。
一、補助對象、產品和標准
四部委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中央財政對購買新能源汽車給予補助,實行普惠制。具體的補助對象、產品和標準是:
(一)補助對象。補助對象是消費者。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在銷售新能源汽車產品時按照扣減補助後的價格與消費者進行結算,中央財政按程序將企業墊付的補助資金再撥付給生產企業。
(二)補助產品。中央財政補助的產品是納入「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以下簡稱「推薦車型目錄」)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
(三)補助標准。補助標准主要依據節能減排效果,並綜合考慮生產成本、規模效應、技術進步等因素逐步退坡。2016年各類新能源汽車補助標准見附件1。2017-2020年除燃料電池汽車外其他車型補助標准適當退坡,其中:2017-2018年補助標准在2016年基礎上下降20%,2019-2020年補助標准在2016年基礎上下降40%。
㈤ 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是什麼
2018年2月13日,財政部在其官網上正式發布由四部委聯合起草的《關於調整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
1、補貼方案削低補高、進一步鼓勵技術進步。2018年新版補貼方案里,將「提高技術門檻要求」作為開宗明義的首條綱領,明確提出要鼓勵高能量密度、低能耗車型應用,將補貼資金顯著傾斜於更高技術水平的車型,而且維持對燃料電池的補貼額度不變
2、分階段過渡,為車企預留准備和切換時間/空間。本次補貼方案相比此前歷次補貼政策不同的是,其首次出現了「分階段執行」的管理思路。簡而言之,就是分為三個階段分別執行不同的補貼政策。出現該方式的原因有以下幾點:一是政策為2018年2月份才出台,此前的政策空白期中產銷的新能源汽車採用新辦法實在說不過去(先後關系);二是距離2016年12月30日財政部等四部委制定的舊補貼政策過去僅一年出頭,頻繁調整給車企帶來的壓力確實很大;三是新車型的技術指標調整、開發並非一朝一夕可完成,僅標定試驗就得花費至少數月時間。
3、去繁就簡,簡政放權降低車企行政審批壓力和成本。由於補貼政策、公告目錄、推薦目錄、免徵購置稅目錄等政策文件具有緊密的關系,因此車企在產銷過程中必須應對大量的申報、審核、調整工作。某車企專門負責目錄申報工作的負責人就曾在私下說過,一年下來光這個活就得專門調集人手加班加點干,而且經常是突擊戰(早上目錄早領補貼)。新補貼政策顯然是充分考慮到了這一實際情況,因此重點出台了以下三點細則:一是「2017年目錄內符合調整後補貼技術條件的車型,可直接列入新的目錄。」,也即是可以不用重復經歷完整的申報流程;二是「地方政府不得要求對新能源汽車進行重復檢驗」,也即是車企可以明確免除地方政府再次檢測的額外要求和無意義行為;三是「列入《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的新能源汽車產品應一視同仁執行免限行、免限購、發放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等支持措施」,也即是大公告賜予「全國通行」的權利,無需每一個產品型號均到每一個省份進行單獨的申請檢查。
4、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嚴防新式騙補等亂象滋生。對車企的簡政放權並不意味著全面放鬆,事實上,新政策高度凸顯出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新思路。比如,要求「加快建立三級聯網的新能源汽車監管平台」、「建立整車和電池一致性抽檢制度」、「設置舉報電話或網上舉報平台」、「建立新能源汽車安全事故統計、審查、處罰機制」。上述舉措著力於維護新能源汽車穩定的產銷秩序、嚴防騙補、提升產品安全。特別是整車和電池一致性抽檢制度,更是十分及時和重要,具體點講,少數車企可能會在「高能量密度優惠」和「成本壓力」下再次鋌而走險,採取「優劣參半」的方式生產產品、攤銷成本、騙取補貼,新思路的提前出台,將極為有力的震懾和扼殺這些不法企圖。
(1)、堅持精細化分檔。2017年正式版本中將純電動乘用車簡要分成了3個檔次,由於政策是在2016年制定,這一處理方式可以理解。但在2018年仍然延續就不太符合市場現狀了,因此2018正式版本與此前流出的草案版本「高度相似」的實行了5個檔次劃分,堅持了精細化的分檔思路。這個情況說明兩個問題,一是產品豐富程度在大幅提升,二是請大家以後千萬不要對網上流出的草案版本置若罔聞,雖然草案會與正式版本有所出入,但空穴不來風,早了解早做准備不是壞事。
(2)、未過度削低補高。2018年正式版本中,直接取消了低於150公里續航里程的純電動乘用車國補資格,並將此前150-200km段3.6萬元的補貼額度下調為1.5萬元,削幅2.1萬元;將200-250km段削減為2.4萬元,削幅1.2萬元;將250-300km段削減為3.4萬元,削幅1萬元,但不低於300km續航的車型補貼額度不降反升。這種削低補高思路與此前草案版本的思路再次一致,但不同的是,正式版本相對於草案版本並沒有非常嚴厲的削低150-200km段車型,而是有所保留,削幅降低了0.5萬元。這表明,經過各方勢力博弈,A00級車型短期內的尾大不掉讓管理方意識到,過於激進的削低將容易產生斷崖式發展現象,從穩定角度出發,減弱了對A00級車型的打壓力度,給予了A00一口喘氣的生機。
(3)、技術指標進一步加嚴。能量密度方面,120Wh/kg成為電池包的入門標准,相比此前90Wh/kg就能獲得1倍的標准補貼,新標准將該指標直接提升了30Wh/kg,提升幅度高達25%,並且首次劃出了160Wh/kg的檔次,為超高能量密度車型的出現預留空間(2017年推薦目錄和2018年首批推薦目錄中,能量密度最高分別達到152.9Wh/kg、158.07 Wh/kg)。與此同時,百公里能耗要求也進一步加嚴。2017正式版本中限值較低,以1000kg、1600kg、2000kg三種整備質量為例,其百公里能耗上限分別為14.5kWh、21.7kWh、23.7kWh,且無系數考核。2018草案中則出現了系數考核跡象,該跡象在正式版本中得以印證,想要拿到基本系數(1),各類車型就必須滿足優於5%以上的不同質量段的能耗限值要求。而且,限值也明顯收緊,1000kg、1600kg、2000kg三種整備質量的能耗上限分別為13.05 kWh、19.53 kWh、21.3 kWh,加嚴程度約為10%
㈥ 2016國家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什麼時間出台
一、《電動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技術政策》
狀態:已進入徵求意見階段
預發布時間:2016年初
目的:該政策的出台將指導相關企業合理開展電動汽車動力蓄電池的生產及回收利用工作,建立上下游企業聯動的動力電池回收利用體系。
二、《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公告管理暫行辦法》
狀態:已進入徵求意見階段
預發布時間:2016年初
目的:該政策的出台將推動鋰離子電池產業健康有序發展,引導產業加快轉型升級。
三、國家充電標准
《電動汽車非車載傳導式充電機與電池管理系統之間的通信協議》GB/T 27930
《電動汽車傳導充電用連接裝置》GB/T 20234等三項標准
《電動汽車傳導充電系統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18487.1
狀態:通過專家技術審查
預發布時間:2016年
目的:該標準的出台意味著國內銷售的電動汽車和充電樁將採用統一的介面和傳輸標准,這將方便廣大的電動汽車用戶,並有利於我國清潔能源汽車的發展。
四、《第一批新建純電動乘用車企業名單》
狀態:專家在做評審階段
預發布時間:2016年初
目的:為那些有實力、有技術的進入者創造條件,允許他們進入到純電動汽車生產領域,促進我國新能源汽車發展。
五、《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補貼細則》
預發布時間:2016年初
目的:為完成充電基礎設施指導意見和發展指南中提出的總目標,國家將對充電設施加大補貼力度。
六、《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辦法》
狀態:正待徵求意見
預發布時間:2016年
目的:該辦法將建立一個更為完整的,以積分管理為基礎的,有獎有懲的燃料消耗管理制度。中國汽車產業優勝劣汰,產業重組的進程將大大加速,有較強研發能力、重視節能減排的企業將獲得極大地發展機遇。這也將成為主機廠積極研發、推廣新能源汽車的強勁推力。
七、《低速電動汽車管理辦法》
預發布時間:2016年
目的:規范低速電動汽車企業,引導低速電動汽車行業健康發展。不合格企業或將被淘汰。
」十二五「新能源汽車推廣即將結束,馬上將迎來了」十三五「,這一階段是新能源汽車發展最關鍵的一年。為了完成2020年500萬輛的推廣目標,我們預測」十三五「期間,國家將會出台一大波優惠政策鼓勵新能源汽車發展,屆時,新能源汽車將會呈現爆發式增長趨勢。
㈦ 國家對純電動車的補貼政策
2018年國家對純電動乘用車標准補貼最低為 1.5 萬元,最高為 5 萬元,插電式混合動力(專含增程式混合動力)補貼屬為 2.2 萬元。補貼計算公式為:單車補貼金額 = 里程補貼標准 × 電池系統能量密度調整系數 × 車輛能耗調整系數。單位電池電量補貼上限不超過 1200 元/kWh。
(7)電動汽車補貼2016擴展閱讀:
2018年2月13日,財政部在其官網上正式發布由四部委聯合起草的《關於調整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
政策解讀:
第一,續航更長補貼更多。相比2017年純電動車只有2萬元、3.6萬元、4.4萬元3檔,2018年的補貼政策明顯分得更細,從最低150km的續航到最高400km的續航一共細分了5檔,每50km的續航補貼差額達到了1萬元,這明顯將更加有利於激發車企研發更高續航的車型。
第二,純電續航低於150km車型取消補貼。2018年新政策對純電動的補貼門檻明顯提高了,要求純電動車續航不低於150km,換句話說相當於純電續航低於150km的車型將不再獲得補貼。
㈧ 深圳市2016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是多少標準是多少
購置補貼:1.純電動乘用車。100≤R<150公里(R為標准工況續駛里程,單位:公里,下同)2.5萬元/輛,150≤R<250公里4.5萬元/輛,R≥250公里6萬元/輛。2.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R≥50公里3.15萬元/輛。3.純電動客車。對R≥250公里的標准車(指10米<L≤12米,L為車身長度,下同),50萬元/輛;6米<L≤8米客車按照標准車0.5倍給予補助;8米<L≤10米客車按照標准車0.8倍給予補助;12米以上、雙層客車按照標准車1.2倍給予補助。
一次性充電補貼:1.純電動乘用車及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分別給予一次性充電補貼5000元、1000元。2.純電動專用車、貨車。對載重3噸及以下輕型、微型貨車,並取得我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營運許可的,按電池容量每千瓦時600元的標准,給予一次性充電補貼。詳情:http://nev.ofweek.com/2016-09/ART-71011-8480-30034487.html
㈨ 上海2016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出台了嗎
為進一步擴大新能源推廣和應用,近日上海浦東新區相關部門聯合發文《浦東新區關於加快促進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實施意見(2014—2015年)》,對浦東新區購進新能源汽車者進行相關補貼。《辦法》如下:
一、補貼對象
1、擁有浦東新區戶籍或目前在浦東新區轄區內法人組織(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社會組織和注冊地且稅收戶管在浦東新區的企業)工作並交納社保1年以上的個人。
2、注冊地且稅收戶管在浦東新區從事環衛、物流和出租等行業的企業。
二、補貼車型及要求
1、本辦法所稱新能源汽車,是指在上海市銷售的,納入國家《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或其他相關推薦車型目錄,且列入上海市新能源汽車登記車型目錄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
2、須在注冊地且稅收戶管均在浦東新區的汽車銷售公司購買。
3、售價不高於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向社會公布的市場指導價。
三、補貼標准
對滿足補貼對象和車型要求的個人或企業,購買新能源汽車一次性補貼2萬元/輛。
四、補貼申請、審核與發放流程
1、個人或企業購買新能源汽車申請補貼資金的,申請材料由購車所在新能源汽車銷售公司統一收集、整理、初審,並每月報送至浦東新區經信委或其委託單位統一審核。申請材料清單如下:
⑴申請表(一式四份);
⑵新能源汽車購買發票原件驗證及復印件;
⑶機動車登記證書和行駛證原件驗證及復印件;
⑷戶口本原件驗證及復印件、戶籍證明原件或1年以上社保交納證明、身份證原件驗證及復印件、在浦東新區轄區內法人組織出具身份證明或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⑸其它相關材料。
2、浦東新區經信委或其委託單位負責審核材料,審核通過後,在一個月內將補貼資金撥付到購車所在新能源汽車銷售公司並由該銷售公司在兩周內將補貼資金發放到購車人或企業提供的有效銀行卡帳戶。
3、在本辦法發布前已完成購買新能源汽車且符合申報條件的個人或企業按本條款中第一條要求進行申報,審核通過後,按本辦條款中第二條要求將補貼資金發放到購車人或企業提供的有效銀行卡帳戶。
五、資金來源
在浦東新區節能降耗專項資金中統籌安排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購買補貼資金。
六、監督管理
1、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貼資金按照科學合理、公正透明的原則申報、審核和發放,並接受社會各方面監督。
2、對在補貼資金申報中弄虛作假以及截留、挪用補貼資金等違反規定的行為,由新區經信委會同相關部門收回已撥付的補貼資金,同時取消其申報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