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磅!2020新能源補貼政策出爐,騙補將不復存在
受經濟下行以及補貼退坡等影響,國家大力扶持的新能源汽車行業,從去年開始便出現了下滑的跡象。除此以外,特斯拉國產化以後,也對國內的不少電動車品牌造成了不少的沖擊。而為了提振新能源車的市場,國家在近日也發布了關於新能源汽車的一系列新政,其中就包括了將新能源車免徵購置稅的政策延長至2022年12月31日。
不過,從小鵬汽車董事長&CEO何小鵬的朋友圈中,我們還是能看出小鵬對於新政的反應總體來講還是比較淡定的。而對於那些新能源車的潛在客戶來講,補貼新政的出台反倒能讓他們以更加實惠的價格買到心儀的車型,或者再換個角度來講,國家對新能源車市場的引導,已經逐步回歸正軌,讓產品實力提升來爭奪市場,這才是好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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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新能源汽車企業違法騙補怎麼投訴
可以向企業注冊所在地新能源汽車推廣牽頭部門投訴舉報。
《關於調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
二、落實推廣應用主體責任
(三)國家有關部門將加強推廣應用監督檢查。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建立國家新能源汽車監管平台,並通過該平台對新能源車輛(私人購買乘用車可視情況適當放寬)推廣應用等情況進行日常監管。此外,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新能源汽車推廣核查制度,定期不定期組織第三方機構或省級有關部門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信息核查、抽查。
三、建立懲罰機制
(一)對違規謀補和以虛報、冒領等手段騙補的企業,追回違反規定謀取、騙取的有關資金,沒收違法所得,並按《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對相關企業和人員予以罰款等處罰,涉嫌犯罪的交由司法機關查處。同時,依情節嚴重程度,採取暫停或取消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取消補貼資金申請資格等處理處罰措施。對不配合推廣信息核查,以及相關部門核查抽查認定虛假銷售、產品配置和技術狀態與《公告》《目錄》不一致、上傳數據與實際不符、車輛獲得補貼後閑置等行為,將視情節嚴重程度,採取扣減補貼資金、取消補貼資金申請資格、暫停或取消車輛生產企業或產品《公告》等處罰措施。對在應用中存在安全隱患、發生安全事故的產品,視事故性質、嚴重程度等採取停止生產、責令立即改正、暫停補貼資金申請資格等處理處罰措施。
3. 新能源汽車騙補問題如何處理
工信部部長談新能源汽車騙補,將採取兩方面措施,完善政策加強監管,研究新能源汽車積分制度。
4. 新能源汽車補貼該怎麼「補」
新能源汽車在普通民眾眼裡分為兩種: 油電混合、純電汽車。其實國家與地方政府真正扶持和補助力度較大的就是純電新能源汽車。因為純電的新能源這將是一個全新的趨勢。關於補貼要看你在哪裡買,一線城市北京上海補貼比較多,二線三線城市很多政府都沒有新能源補貼政策出台。比如上海市按照不同續航能力補貼標准不同,續航200公里以上的均享受上海市補貼3萬元,免除購置稅費用,送上海牌照。上海暫時有一個區域還可以享受區補:上海市嘉定區。區補1萬元。國家針對新能源(純電)車補貼方式是:續航200公里以上250公里以下的補貼4.5萬,續航250公里以上的可享受國家補貼5.5萬。
我最近也在研究新能源汽車,在上海買還是比較合算的還送個十幾萬的上海牌照,想想就合算,希望上面的回答可以幫到你。
5. 比亞迪是否真的騙新能源汽車補貼
近日,有國內媒體曝出比亞迪南京某經銷商老總在其店內自殺身亡,並牽出其生前與比亞迪在新能源車推廣過程中有過新能源汽車補貼款項的糾紛,且死者生前曾實名舉報比亞迪在新能源汽車銷售過程中存在騙補貼行為。
據前述南京經銷商老總母親在報道中的表述,死者生前主要協助幫助比亞迪開拓南京新能源公交市場。那麼,我們就以比亞迪在南京推廣K9電動大巴的模式來分析一下,比亞迪在南京市場到底存不存在騙補的可能性。
據2013-2015年度國家對國內新能源汽車的補貼政策,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補貼標准為25萬元/輛,6-8米純電動客車補貼金額為30萬元/輛,8-10米純電動客車補貼金額為40萬元/輛,10-12米及以上純電動客車補貼金額為50萬元/輛。
以比亞迪在南京市場推廣的K9電動大巴為例,按照前述的國家針對純電動客車的補貼標准,12米尺寸的比亞迪K9可獲得50萬元的國家補貼,如果南京政府能按照與中央政府1:1的比例實施區域補貼,則意味著K9共計可獲得100萬的推廣補貼。
比亞迪K9電動大巴在南京市場的前期推廣並不順利。原因在於,此前,包括南京在內的大部分試點城市針對燃油大巴車會有9萬元/年的燃油補貼,而按普通公交大巴車平均8年的運行壽命來看,一輛燃油大巴共計可獲得近72萬元的補貼。
區域公交公司如果將其燃油大巴全部更換成純電動大巴,除采購大批量純電動大巴的高昂的購車費用外(因配置不同,一輛比亞迪K9的售價約為200萬元上下),除去此前的燃油補貼,實際上獲得的新能源大巴補貼金額就微乎其微了。
而如果區域政府對電動大巴的補貼額度不高,則更會影響當地公交集團對於更換電動大巴的積極性。比亞迪此前也表示,這也是其在各個區域市場推廣純電動大巴的一個阻力點所在。
我們再來看看此前媒體報道的國內存在的一些新能源企業騙補的方式,主要方式有兩種:一是整車企業全資或參股汽車租賃公司,通過「自產自銷」的方式,拿到
國家和地方對電動車的補貼;二是由一家汽車租賃運營公司主導,一邊采購整車企業,一邊與電池企業合作,通過「多采購整車,少採購電池」的方式,從中獲取補
貼。
那麼,從前述比亞迪在南京市場針對純電動大巴的布局情況來看,按照前面算的公交集團將燃油大巴全部更換為電動大巴獲得補貼的額度,即便是參股租賃公司,「自產自銷」獲得的補貼金額也極為有限,甚至可以說是「入不敷出」。詳解:http://nev.ofweek.com/2016-03/ART-71011-8440-29074849.html
6. 國家新能源汽車300多億補貼是怎樣被騙的
2015年,國家和地方針對新能源車的補貼300多億元,但由於我國的新能源補貼政策內粗放容,缺乏完善的監管措施,使得部分新能源汽車廠家利用國家補貼政策漏洞,大肆「騙補」,儼然形成了一條隱秘的產業鏈。
據了解,大量騙補企業以電池為載體,生產了大量低質量新能源汽車,自產自購,不上牌、不上路,只是為市場燒了一把虛火。
如何堵住騙補漏洞?記者掌握的信息顯示,在嚴查嚴打騙補行為的同時,管理部門正在研究新的新能源車推廣方式,「採取新能源汽車積分和傳統能源汽車燃料消耗量限值掛鉤」即是考慮之一。http://nev.ofweek.com/2016-02/ART-71011-8440-29062679.html
7. 爆料 電動車怎麼騙補貼
之前網路電視都有曝光出來啊!就是在2015年的時候,國家和地方針對新能源專車的補貼300多億屬元,但由於我國的新能源補貼政策粗放,缺乏完善的監管措施,使得部分新能源汽車廠家利用國家補貼政策漏洞,大肆「騙補」,儼然形成了一條隱秘的產業鏈。 目前,一些車企騙取新能源補貼的方式主要有兩種:一是整車企業全資或參股汽車租賃公司,通過「自產自銷」的方式,拿到國家和地方對電動車的補貼;二是由一家汽車租賃運營公司主導,一邊采購整車企業,一邊與電池企業合作,通過「多采購整車,少採購電池」的方式,從中獲取補貼。 而在這些暗箱操作的環節中,車輛的電池成為「騙補」的關鍵載體。在電動車上,電池序列號與車架號不存在一對一的關聯性,因此一組電池可以放在多個車上使用,以獲得多次補貼。 值得一提的是,由於電池需要多次拆卸,相對於插電充電模式的電動車,換電車型更便於操作,因此更多用來『騙補』的車輛都是換電式車型,而此類車輛大多為運營車輛,比如通勤車、物流車等。
8. 新能源汽車騙補漏洞到底能不能堵住
今年1月1日起,新能源汽車補貼新政開始實施。新補貼政策的最大看點是, 「門檻」提高,普惠式補貼退場。同時,改進補貼資金撥付方式,嚴懲騙補。
說起新能源汽車騙補,還真是觸目驚心。去年9月,財政部檢查發現,一些企業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涉嫌騙取財政補貼。在曝光的汽車騙補五大典型案例中,五隻「碩鼠」涉及資金10億元。
上個月,工信部發布行政處罰決定書,對騙補情節最為嚴重的蘇州吉姆西給予「取消整車生產資質」的處罰。這是國家自實施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管理制度以來,第一家被取消生產資質的企業。據介紹,吉姆西公司虛假申報2015年銷售新能源汽車1131輛,涉及中央財政補助資金2.6億元。
工信部的處罰措施還包括,對涉及「有牌無車」的金龍聯合汽車工業(蘇州)有限公司等4家企業,給予「責令停止生產銷售問題車型,暫停新能源汽車推薦目錄申報資質,責令進行為期6個月整改」等處罰。
財政資金是納稅人的血汗錢,是不可觸碰的「高壓線」,決不允許通過欺騙手段獲取。這些舉措,彰顯了國家整頓新能源汽車領域騙補問題、規范行業發展的決心。詳情:http://nev.ofweek.com/2017-01/ART-71011-8440-30091638.html
9. 新能源汽車國家怎麼補貼
為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促進新能源汽車消費,財政部等部門聯合發布《關於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4月23日起實施。《通知》明確,原則上2020-2022年補貼標准分別在上一年基礎上退坡10%、20%、30%。新能源乘用車補貼前售價在30萬元以上(含30萬元)的車型不再享受政策優惠,「換電模式」車輛則不受此規定影響。詳見↓
一、延長補貼期限,平緩補貼退坡力度和節奏
綜合技術進步、規模效應等因素,將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2年底。平緩補貼退坡力度和節奏,原則上2020-2022年補貼標准分別在上一年基礎上退坡10%、20%、30%。為加快公共交通等領域汽車電動化,城市公交、道路客運、出租(含網約車)、環衛、城市物流配送、郵政快遞、民航機場以及黨政機關公務領域符合要求的車輛,2020年補貼標准不退坡,2021-2022年補貼標准分別在上一年基礎上退坡10%、20%。原則上每年補貼規模上限約200萬輛。
二、適當優化技術指標,促進產業做優做強
2020年,保持動力電池系統能量密度等技術指標不作調整,適度提高新能源汽車整車能耗、純電動乘用車純電續駛里程門檻。2021-2022年,原則上保持技術指標總體穩定。支持「車電分離」等新型商業模式發展,鼓勵企業進一步提升整車安全性、可靠性,研發生產具有先進底層操作系統、電子電氣系統架構和智能化網聯化特徵的新能源汽車產品。
三、完善資金清算制度,提高補貼精度
從2020年起,新能源乘用車、商用車企業單次申報清算車輛數量應分別達到10000輛、1000輛;補貼政策結束後,對未達到清算車輛數量要求的企業,將安排最終清算。新能源乘用車補貼前售價須在30萬元以下(含30萬元),為鼓勵「換電」新型商業模式發展,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換電模式」車輛不受此規定。
四、調整補貼方式,開展燃料電池汽車示範應用
將當前對燃料電池汽車的購置補貼,調整為選擇有基礎、有積極性、有特色的城市或區域,重點圍繞關鍵零部件的技術攻關和產業化應用開展示範,中央財政將採取「以獎代補」方式對示範城市給予獎勵(有關通知另行發布)。爭取通過4年左右時間,建立氫能和燃料電池汽車產業鏈,關鍵核心技術取得突破,形成布局合理、協同發展的良好局面。
五、強化資金監管,確保資金安全
地方新能源汽車推廣牽頭部門應會同其他相關部門強化管理,要把補貼核查結果同步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對未按要求審核公示的上報資料不予受理。切實發揮信息化監管作用,對於數據弄虛作假的,經查實一律取消補貼。對監管不嚴、造成騙補等問題的地方和企業按規定嚴肅處理。
六、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根據資源優勢、產業基礎等條件合理制定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強化規劃的嚴肅性,確保規劃落實。加大新能源汽車政府采購力度,機要通信等公務用車除特殊地理環境等因素外原則上采購新能源汽車,優先採購提供新能源汽車的租賃服務。推動落實新能源汽車免限購、免限行、路權等支持政策,加大柴油貨車治理力度,提高新能源汽車使用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