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電動車要駕駛證嗎
電動自行車不需要,電動摩托車需要駕駛證。
1、電動車自行車:
最高車速版應不大於20km/h,整車質量(重量權)應不大於40kg,額定連續輸出功率應不大於240w,滿足這些條件的兩輪車輛(也就是電動自行車)不納入機動車管理,因此上路是不需要駕照的。
2、電動摩托車:
時速在20km/h以上、50km/h以下,重量超過40公斤的電動車被作為輕便摩托車而納入機動車管理范疇。必須上牌才可以上路行駛,還必須必須帶齊證件。
(1)第四屆電動汽車標准法規國際研討會擴展閱讀
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以及普通電動車及電動摩托車的定義,駕駛電動摩托車必須按照相關規定持有摩托車駕駛證(准駕代碼為『E』)。按照國家規定,電動汽車上牌。必須符合工信部發布的《全國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相關規定,以及擁有車輛合格證、購車發票、完稅證明、交強險等。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登記的依據之一是列入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公告》的產品。
② 關於電瓶車有哪些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修正)中有關電瓶車的法規如下:
第二章車輛和駕駛人
第十八條
依法應當登記的非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 依法應當登記的非機動車的種類,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規定。 非機動車的外形尺寸、質量、制動器、車鈴和夜間反光裝置,應當符合非機動車安全技術標准。
第四章道路通行規定
第三十五條
機動車、非機動車實行右側通行。
第三十六條
根據道路條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劃分為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實行分道通行。沒有劃分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機動車在道路中間通行,非機動車和行人在道路兩側通行。
第三十七條
道路劃設專用車道的,在專用車道內,只准許規定的車輛通行,其他車輛不得進入專用車道內行駛。
第三十八條
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
第三十九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可以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採取疏導、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眾性活動、大范圍施工等情況,需要採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與公眾的道路交通活動直接有關的決定,應當提前向社會公告。
第五十三條
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 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非執行緊急任務時,不得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不享有前款規定的道路優先通行權。
第五十四條
道路養護車輛、工程作業車進行作業時,在不影響過往車輛通行的前提下,其行駛路線和方向不受交通標志、標線限制,過往車輛和人員應當注意避讓。 灑水車、清掃車等機動車應當按照安全作業標准作業;在不影響其他車輛通行的情況下,可以不受車輛分道行駛的限制,但是不得逆向行駛。
第五十七條
駕駛非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應當遵守有關交通安全的規定。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
第五十八條
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時,最高時速不得超過十五公里。
第五十九條
非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未設停放地點的,非機動車停放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第六十四條
學齡前兒童以及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礙者在道路上通行,應當由其監護人、監護人委託的人或者對其負有管理、保護職責的人帶領。 盲人在道路上通行,應當使用盲杖或者採取其他導盲手段,車輛應當避讓盲人。
第六十七條
行人、非機動車、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鉸接式客車、全掛拖斗車以及其他設計最高時速低於七十公里的機動車,不得進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一百二十公里。
第五章交通事故處理
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並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第七十一條
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的,事故現場目擊人員和其他知情人員應當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交通警察舉報。舉報屬實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給予獎勵。
第七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後,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並採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 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 對當事人的生理、精神狀況等專業性較強的檢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委託專門機構進行鑒定。鑒定結論應當由鑒定人簽名。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十七條
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時發生的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報案的,參照本法有關規定辦理。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八十九條
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第一百零八條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 對行人、乘車人和非機動車駕駛人的罰款,當事人無異議的,可以當場予以收繳罰款。 罰款應當開具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不出具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的,當事人有權拒絕繳納罰款。
第一百一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非機動車,應當當場出具憑證,並告知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被扣留的車輛應當妥善保管,不得使用。逾期不來接受處理,並且經公告三個月仍不來接受處理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
③ 上汽MAXUS出席電動汽車標准法規研討會有代表發言
有的,上汽MAXUS電池總工程師兼平台總監高輝強出席此次研討會並作主題發言,體現了此項高規格行業研討會對於上汽MAXUS新能源汽車領域研發實力和產品實力的高度認可。
④ 上汽MAXUS在電動汽車標准法規研討會做什麼工作
上汽MAXUS 積極參與、支持燃料電池國標制定及修訂工作,促進氫燃料電池汽車行業法規和標准體系完善,引領中國氫能行業標准制定的健康發展
⑤ 請問電動汽車現在能上牌照嗎需要什麼手續才能上路
山東電動汽車有望於年內上路 擬可持證行駛
隨著國家鼓勵新能源汽車產業政策的出台,人們對電動汽車解禁的呼聲也越來越高。中國電動車行業協會副秘書長張學文今天介紹,國務院改革與發展中心已經開始到全國各個電動汽車生產企業調研,抓緊制定行業生產標准,估計行業政策最快年內就能出台,這就意味著年內人們就有望開著環保節能的電動汽車上路了。
隨著國際原油價格的猛漲,以電動汽車為代表的新能源汽車的研發生產被提上了日程。然而,由於電動汽車生產一直沒有行業標准,再加上產品質量參差不齊、交通等配套政策不完善等因素,電動汽車不能在國內掛牌上路,除少數出口國外,大部分只能進入農村市場。在國內,合肥等地率先制定地方政策,對電動汽車大開綠燈,允許掛牌上路,甚至還能辦理保險手續。在山東省聊城,當地政府也開始著手制定政策規范電動汽車,允許持有C2及以上駕駛證的人員駕駛電動汽車上路。
中國電動車行業協會副秘書長張學文告訴記者,自去年底起,國務院改革與發展中心已經開始到全國各個電動汽車生產企業調研,抓緊制定行業生產標准,規范電動汽車市場。「估計行業政策最快年內就能出台,到時通過審批的企業生產出來的電動汽車就能掛牌了。」張學文表示。這就意味著年內市民就有望開著環保節能的電動汽車上路了。
目前,我省眾多電動汽車生產企業已經嗅到了電動汽車即將解禁的味道,紛紛備戰巨大的國內市場。德州富路車業總經理陸付軍告訴記者,「我們生產的電動車只能在國外賣,國內由於沒有相關法規支持,不能掛牌上路,出現事故時相關的處理措施沒有標准和依據,有些消費者不敢買。」對於即將出台的政策,陸付軍認為是雪中送炭。他渴望政府能夠積極推廣電動汽車,為電動汽車上路開辟「綠色通道」,並以環保節能為出發點,從消費習慣上倡導和鼓勵市民購買電動汽車。
⑥ 2019第四屆中國白酒學術研討會的清雅醬香和芝麻香型優質創新白酒產品大賽上,哪些產品獲獎了
湯溝酒業出品的53度湯溝芝香白酒(芝麻香型)獲評銀獎。
⑦ 新能源汽車驅動電機系統測試有國家標准嗎
當前,國內新能源汽車行業發展如火如荼,但是產品品質和用戶體驗卻不盡如人意。新能源汽車相關企業受市場規模、成本控制所限,缺乏系統性的研發設計生產和測試評價體系,導致產品質量一致性、安全可靠性等方面未達到市場及消費者的實際要求,如何在市場大規模化啟動的重要時期,優化新能源汽車整車及關鍵部件測試評價體系,成為了行業和企業的關注焦點。
由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以下簡稱中汽中心)主辦、常州市經濟與信息化委員會協辦的第四屆「國際電動汽車及關鍵部件測評研討會」在江蘇常州召開。本屆會議以「測試評價助推產品技術升級」為主題,圍繞整車、動力電池系統、驅動系統、充電系統四大技術領域,從新能源汽車檢測測試工況、企業及產品准入政策法規、整車主客觀實證測評、新能源車輛安全運行監控等話題展開深度研討。
一、中國認監委官員王昆就國內綠色汽車產品自願性認證與合格評定體系建設的必要性發表了講話。
中國認監委官員王昆
從促進產業升級、消費引領、公共服務的角度,目前都需要建立一種權威的產品測評制度。根據近幾年開展的各種測試評價的制度來看,總體上取得了很大進展,但是也存在著缺乏統一的規范監管、沒有有效保證測評公正性和有效性等問題。另外,有一些測評制度技術水平不高,同時,互認程度不足,還面臨著地方性、人為性的行業壁壘,缺乏開放的透明度,給社會公眾的認知帶來混亂。
調動和發揮第三方技術機構和企業的主觀能動性,採用第三方認證評價和企業自我評價的方式,則可以建立靈活、多元、合格的評定管理制度。
對於像電動汽車這樣的新興戰略產業而言,需要第三方技術機構的協同監管,因為這類產品技術性非常復雜,從全要素的角度開展電動汽車等級評價制度非常必要,但是單從政府的行政監管方面可能無法實現這種有效的監管,未來會出現更多第三方技術機構,從技術和管理上協同監管。
二、在「整車級測試評價技術」方面,中汽中心資深首席專家李孟良介紹了中國新能源汽車產品監測工況研究與開發中的中國工況實際行使數據採集監控與分析平台的研究。
中汽中心專家李孟良
中國工況信息系統的整體框架包括兩部分,即基於資料庫的架構部分和分布式文件系統部分,前者用於即時的計算和查詢,後者用於大數據存儲、分析等復雜的運算。通過中國工況信息化系統的監控情況,可以直觀的監控到受監控地區的車輛整體信息、定位信息、車輛運行軌跡和參數的動態回放等,由此可以研究車輛運行中關於車速、電壓、電流等關鍵數據的實時狀態。
在工況平台開發的過程中,有的新能源汽車示範城市提出了對新能源汽車實現安全監控的想法,以及對關鍵零部件運行特徵進行分析的需求,事實上我們針對新能源汽車的專屬功能,也實施了電動汽車的動力系統監控,通過該平台實時監控新能源汽車電池狀態,判斷電池安全,評估電池級別,分析充電行為,評價充電設施布局等。以此保障新能源汽車安全運營,推進電池梯次利用。
三、在「動力電池系統測試評價技術」方面,部分專家以動力電池不同產品層級切入,結合實際案例和研發性測評產品介紹了動力電池系統,並重點分析國內動力電池系統熱安全管理技術發展現狀與存在的不足,以及關鍵核心技術分析。從可靠性、日歷壽命評價和耦合特性三個特性介紹企業技術路線、研究成果,分析發展不足之處並提出發展趨勢。
中汽中心新能源試驗室主任王芳
充電安全與很多因素相關,包括充電設施、車量監控平台、電動汽車本身、BMS等,同時中間充電介面以及通訊協議也是非常重要的,每個環節都環環相扣,每個環節出現問題都會導致嚴重的事故。
因此必須充分了解電芯的基本情況,附加設計科學的電池管理系統,最後加上對系統的保護,這樣就能在一個電芯發生失控的時候,起到減緩系統發生熱失控的速度。我們不能要求電池不發生熱失控,只是希望在發生安全事故之前,車上的人員可以有足夠的逃生時間,這是我們所要求的安全理念。
四、在「充電系統測試評價技術」方面,部分企業代表結合充電基礎設施和充電系統關鍵產品,介紹了企業未來發展布局、相關測試評價體系方法以及實際產品案例分析,探討充電系統技術瓶頸及未來發展趨勢。
蘇州智綠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尹家彤介紹了當前充電連接應用方面出現的問題,他認為由於參與多方的責任與配合不明朗,由此出現了爭執不休的責任推諉與互相抱怨。
設備企業認為是車輛端插座的問題,插拔力太緊降低了用戶體驗,插拔力太松又使介面容易燒蝕,因此車輛端應承擔主要責任;介面企業又認為設備企業要求的線太長,安裝不當,同時車輛設計及介面安裝位置也有問題,運營企業在操作上也有不當之處;另外整車企業和運營用戶也將出現的問題推向其他三方。
針對出現的問題,參與各方應該從自身尋找原因,通力合作,才能實現安全及互聯互通。設備企業應該選用有應用經驗、質量可靠的供應商,設計線束及連接器保護結構,及時隔離問題部件,定期維護保養;整車企業應做到在車輛插座方面注意安裝角度、位置,合理固定布線等;運營用戶應該讓設備的線長盡量縮短,因為線越長隱患越大,要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方便操作;最後,介面單位要嚴格遵從各項介面標准要求,嚴格把控充電介面和產品質量,做好產品應用監管及售後服務。
新能源汽車產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不僅依靠政府的支持,根源還在於產品。新能源汽車整車及部件產品須經過科學系統的設計研發和測試驗證,已經成為行業共識。
⑧ 2019美國汽車十大盤點:銷量微跌1.2%,抱團轉向電動化
引言|探索新路
經歷過上百年風雲變幻的美國汽車工業,似乎一夜之間遇到了新問題:車已不是原來的車,路也不再是原來的路。路在何方,車往何處?
探索新路,成了美國汽車2019年的主題。
年終,多年一直尋找合作夥伴的FCA,終於傳出與PSA聯姻的喜訊,兩家失意中國市場的公司抱團取暖,創建世界第四大汽車製造商。
「這是由兩家擁有令人難以置信的品牌和熟練且敬業的員工組成的公司的聯盟。兩家公司都面對最艱難的時期,並已成為敏捷,聰明,強大的競爭對手。我們的員工有著共同的特徵-他們將挑戰視為機遇。擁抱,以及使我們的工作做得更好的途徑,」FCA首席執行官MikeManley說。
車聚小結
2019年,作為曾經的世界汽車工業龍頭,美國一直在努力趕上這個變革的時代。
但未來的新路,更值得期待。正如傳奇的通用汽車研究負責人查爾斯·凱特林(CharlesKettering)所說:「我的興趣在於未來,因為我將在這里度過餘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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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 電動車法律法規
闡述的電動車是指電動力二輪車,不包括電動汽車等。一、電動車屬性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條,車輛是指機動車和非機動車。
機動車是指以動力裝置驅動或者牽引,上道路行駛的供人員乘用或者用於運送物品以及進行工程專項作業的輪式車輛。
非機動車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驅動,上道路行駛的交通工具,以及雖有動力裝置驅動但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符合有關國家標準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等交通工具。因此,電動車要麼是機動車,要麼就是非機動車。
從上述法律規定,可以得出一個結論:我們平常說的電動車,如果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符合電動自行車國家標准,就屬非機動車;除此以外的,都屬機動車。
二、哪些電動車屬非機動車
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符合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的電動車,屬非機動車。
根據現行的電動自行車國家標准,即《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1999),電動自行車的設計最高時速不大於20公里/小時;空車質量不大於40公斤;30分鍾的腳踏行駛距離不小於7公里(即具有良好的腳踏騎行功能)。符合這三個條件的電動車,即可認定為非機動車。其他的電動車,均屬機動車。
三、為什麼要弄清楚電動車的屬性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的管理和通行規則都不一樣。主要區別有:(一)機動車上道路行駛需要投保交強險、登記上牌、駕駛人需要持有駕駛證;非機動車無此要求。(二)機動車走機動車道;非機動車走非機動車,在沒有非機動車道地方,應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三)發生交通事故時,法律對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的賠償比例有所照顧,即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負次要、同等、主要、全部責任時,機動車一方分別承擔80%、60%、40%、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在正常責任比例上多10%)。
四、電動車是否需要登記上牌
屬於非機動車的電動車,即電動自行車,目前尚無規定需要登記上牌。
屬於機動車的電動車,且稱之為超標電動車,依法應當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即需要投交強險,取得行駛證、號牌後才能上路。但由於我國特殊國情,超標電動車市場的龐大需求,大量的超標電動車被生產、銷售,已成泛濫之勢,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以及工商部門在源頭上未能制止,公安機關對已經投入的超標電動車難以實施有效管理。這些非法生產、銷售的電動車因不符合機動車注冊登記的條件,無法上牌。
目前廈門對駕駛無牌超標電動車的現象,一般不按無牌機動車處罰,即只警告,不罰款。但如果駕駛超標電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則要按機動車的管理和通行規則去判斷事故責任。
五、騎電動車是否需要考駕駛證
騎電動自行車,不需要駕駛證。
騎超標電動車,需要持有準駕車型為摩托車(E)或輕便摩托車(F)的駕駛證。其中最高設計車速大於50km/h的電動車,必須持有準駕為E的駕駛證。
⑩ 電動汽車需要辦行駛證嗎
一、電動汽車屬於機動車范疇。《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車輛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機動車是以動力裝置驅動或者牽引,上道路行駛的供人員乘用或者用於運送物品以及進行工程專項作業的輪式車輛,非機動車是以人力或者畜力驅動,上道路行駛的交通工具,以及雖有動力裝置驅動但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符合有關國家標準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等交通工具。《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04)是我國機動車安全技術管理的最基本的技術性法規,對機動車的各種車型分別進行了定義,電動汽車是純電動汽車、混合動力(電動)汽車和燃料電池電動汽車的總稱。綜上,電動汽車屬於機動車的范疇。二、電動汽車上道路行駛必須依法登記。《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條規定,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牌證;第十一條規定,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並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電動汽車屬於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必須依法登記,牌證齊全。三、駕駛電動汽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規定,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電動汽車屬於機動車,駕駛電動汽車,理所當然必須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未登記的電動汽車上道路行駛是違法的,依法應當受到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