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工信部對新能源車一致性違規企業處理
[汽車之家資訊]?在11月,工信部公布在對乘用車、客車、專用車等3個類別的新能源汽車產品監督檢查中,共有25家企業的27個車型存在生產一致性問題。日前,工信部對這些違規企業做出了處理,涉及車型包含眾泰雲100(JNJ7000EVX25)、BEIJING-EU5(BJ7000C5D3-BEV)、東風日產軒逸·純電(DFL7000NAH1BEV)、廣汽三菱祺智PHEV(GMC6450BCHEV)、廣汽傳祺GS4PHEV(GAC6450CHEVA5E)、廣汽本田世銳PHEV(GHA6450NAC5APHEV)、北汽新能源EU300(BJ7000C5E7G-BEV)、比亞迪秦插電式混動版(BYD7150WT5HEV4)、吉利帝豪GSe(HQ7002BEV15),具體每個車型的問題請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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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發布處理通告:
為規范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提升生產一致性水平,保障產品質量安全,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一司約談了前期監督檢查中存在違規問題的25家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下發責令整改通知書,要求有關企業切實履行主體責任,認真分析問題原因,嚴格按照《公告》管理要求,限期整改存在問題。同時,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告》管理規定,根據違規情節輕重,對違規企業依法予以撤銷或暫停違規產品《公告》、暫停新能源汽車新產品申報等行政處理,並將違規信息納入企業信用記錄,列入後續重點監管對象。
下一步,工業和信息化部將進一步加強對道路機動車輛產品的事中事後監管,與相關部門密切協作,創新監管方式,豐富監管手段,加強信息共享和聯合懲戒,切實保障車輛產品生產一致性和質量安全。
存在生產一致性問題的車型
(一)新能源乘用車,共涉及9家企業的9個車型產品,涉及動力電池容量和保護功能、行李箱容積、輪胎規格、標志標識等項目不符合國家標准或管理規定。
(二)新能源客車,共涉及10家企業的12個車型產品,涉及低速行駛提示音、車輛喇叭、三角警告牌、標志標識等項目不符合國家標准或管理規定。
(三)新能源專用車,共涉及6家企業的6個車型產品,涉及動力電池容量、報警信號、低速行駛提示音、標志標識等項目不符合國家標准或管理規定。
編輯點評:
工信部通過11月的監督檢查,發現了諸多企業產品的產品一致性存在問題。此次整改之後,將會進一步規范新能源車行業的一些不規范標注等行為。我們也希望廠家能夠重視起來,不要再犯這種不必要的錯誤。(文/汽車之家陳浩)
⑵ 國家為什麼要取消新能源汽車增值稅優惠
作為我國七大戰略新興產業之一,新能源汽車承擔了保障能源安全、實現節能減排的重要使命,是我國汽車產業轉型升級、由大變強的重要路徑。自2009年起,財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國家發改委等部門接連發布新能源汽車推廣支持政策超過200項,為產業發展營造了良好的政策環境。在產業政策,尤其是補貼政策的強力拉動下,我國新能源汽車市場發展迅猛。然而,成也補貼敗也補貼,受補貼大幅退坡影響,自2019年7月起,我國新能源汽車市場劇烈下挫,至今已是七連跌,2019年新能源汽車產銷量分別為124.2萬輛和120.6萬輛,同比分別下降2.3%和4.0%,出現10年來的首次下滑。今年一開年,新能源車市依然延續低迷勢頭,1月產銷量同比分別下降55.4%和54.4%。
如果沒有變化,2021年起,我國新能源汽車補貼將全面取消。根據目前的技術進步及成本下降速度判斷,到2021年動力電池等新能源汽車核心零部件的成本也難以與燃油車成本持平。若2021年現行的新能源汽車財稅優惠政策全面取消,將導致新能源汽車購置成本有較大幅度反彈,市場受挫更加嚴重。如何保證補貼取消後新能源汽車市場的穩定發展,確保汽車行業節能減排、轉型升級的戰略目標實現,未來新能源汽車財稅政策的設計仍是關鍵。
通過對中外汽車財稅政策的全面對比可以發現,我國新能源汽車財稅政策在稅收結構、稅率標准和征稅環節三個方面與多數發達國家有較大差異。稅收結構方面,我國汽車購置與保有稅負過高,抑制消費需求,而大多數發達國家則對車輛征稅較輕、對燃料使用征稅較重;稅率標准方面,我國汽車消費稅、車船稅以排量為標准,但排量與油耗、碳排放並不存在嚴格的換算關系,而歐洲國家多參考碳排放制定汽車稅收;征稅環節方面,消費稅實行價內稅,作為隱形稅種並不能給消費者帶來切身感受,對綠色消費的引導作用不強。
針對上述財稅政策的優化空間,利用系統動力學模型對財稅政策的作用進行深入分析,發現購置稅減免對降低新能源汽車的購置成本具有較大作用,而免徵車船稅可以進一步降低新能源汽車的保有成本,政策的效果和可行性都較強,建議補貼取消後繼續免徵新能源汽車的購置稅和車船稅。雖然自2019年4月起,汽車行業增值稅率已下調至13%,但相比於燃油車,成本更高的新能源汽車需繳納的增值稅也較高。奧地利、冰島、挪威等國家免徵電動汽車增值稅,土耳其最高可減免電動車增值稅的90%,因此我國可以考慮將新能源汽車增值稅率進一步下調至10%。綜合考慮新能源汽車購置成本與同等級燃油車的差距,參考美國聯邦政府的抵稅政策以及加州的新能源汽車消費者個人所得稅抵免政策,我國可對購買純電動汽車的消費者抵免其購車價格10%的個人所得稅,抵免稅額的上限為2.5萬元;對購買插電混合動力汽車的消費者抵免其購車價格5%的個人所得稅,抵免稅額的上限為1萬元。在減免購置稅與車船稅的基礎上,疊加增值稅降檔與個稅抵免政策,可基本消除補貼取消造成的新能源汽車售價反彈。
總的來說,針對補貼取消後的新能源汽車財稅政策設計,應繼續減免新能源汽車購置稅、車船稅,降檔增值稅,抵免個稅,以優化稅收結構;稅率標准方面,購置稅與消費稅稅率標准可加入油耗或CO2排放等因素,增強稅收與節能環保之間的關聯性;消費稅徵收環節可考慮零售環節,以提高消費者對稅收差距的感知度。最終,短期內可穩定新能源汽車市場,中長期可推動新能源汽車良好發展。
⑶ 新能源車輛購置稅優惠政策將再延長三年嗎
2018年5月5日上午,李克強總理在「兩會」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優惠政策再延長三年,並全面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新能源車購置稅優惠到2020年。
2017年,國產新能源乘用車銷量達到55.6萬余輛,同比增長69%,國產乘用車銷量佔比2.3%。新能源車企中,江淮汽車去年完成銷量2.8萬余輛,同比增長53.86%,居國產新能源車企銷量前10之列。
2018年,新能源乘用車批發銷量突破百萬大關,達到100.8萬輛,同比增長88.5%,高於2017年增速。放眼2019年,在加入插電混動車型的情況下,自主品牌與合資品牌的「交鋒」會更加復雜,新能源車市場也將呈現一個全面爆發式的增長態勢。
(3)工信部撤銷新能源汽車購置稅擴展閱讀:
政策利好 2018年新能源銷量破百萬輛:
一、根據乘聯會數據,2018年12月新能源車批發銷量為16.0萬輛,環比增長19.0%,同比增長79.1%;其中插電混動車型銷量同比增長116.0%,純電動車型同比增長50.0%。1-12月,新能源乘用車批發銷量為100.8萬輛,同比增長88.5%,高於2017年增速。
此外,考慮到1月的新能源車補貼政策尚未調整,2019年1月新能源車產銷量有很大概率繼續走強。
二、新能源市場的大放異彩,主要是政策務實和企業努力的結果。為補貼降低設置過渡期,並大幅度降低客車、專用車補貼標准,使2018年新能源乘用車實現了高增長,且客車和專用車增速也相對平穩。
此舉是汽車產業實現製造業轉型升級和技術提升的合理選擇;此外,未來中國和美國、日本、德國的汽車競爭將主要是新能源乘用車的競爭,發展新能源車也是加速實現節能減排和智能網聯,並逐步向自動駕駛邁進的產業突破。
三、與此同時,2018年對新能源乘用車實施促進續航里程提升的補貼標准,使乘用車產品在高續航里程化方面的技術實現了突破。到2018年四季度,乘用車A級電動車續航里程在400公里以上的產品達到了50%左右,實現了整車低能耗和電池性能的綜合提升。
四、在2018年新能源車標准提升的設計線路上,2月-6月的過渡期的設置讓車企有合理布局和標定新產品的時間周期,加之技術指標提升幅度符合預期、企業對應良好,使新能源車在補貼過渡期和年末新補貼期的銷量均保持良好增長特徵。
五、值得一提的是,在「雙積分」政策的推動下,12月合資企業新能源車實現了爆發式的增長。放眼2019年,在加入插電混動車型的情況下,自主品牌與合資品牌的「交鋒」會更加復雜,新能源車市場也將呈現一個全面爆發式的增長態勢。
⑷ 23部委提議取消貨車限行、購置稅減半,這類車有福了!
國內疫情已現轉好勢頭,但戰「疫」尚未結束。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復工復產,是時下的主流和任務。
3月13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和工信部等23個部門聯合印發《關於促進消費擴容提質加快形成強大國內市場的實施意見》,推出19條舉措,多方並舉刺激國內消費。
由於新能源物流車的造價,新能源汽車在運營方面存在諸多難處。補貼政策和基礎設施建設補貼的落實能夠進一步減輕購買壓力和提高認可度,同時對運營環節進行資金支持,可以在減輕運營壓力的同時,有效監管車輛運營情況,保證真實有效的推廣。
小編結語
面對疫情,國家更應該拉動內需增長,減輕疫情對國內產業的影響,擴大需求端對消費的拉動作用。《實施意見》是促進市場經濟健康發展的一個重大信號,政策支持資本市場發展,有利於引導市場經濟的快速回暖和新能源汽車的大力推廣。
以上建議,您是怎麼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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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1.0汽車購置稅何時取消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減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車輛購置稅的通知》(財稅[2009]12號)文件的規定,「對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購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暫減按5%的稅率徵收車輛購置稅」,同時,對乘用車的范圍給出了具體規定,「本通知所稱乘用車,是指在設計和技術特性上主要用於載運乘客及其隨身行李和(或)臨時物品、含駕駛員座位在內最多不超過9個座位的汽車」,此處的乘用車有國產車和進口車,但是標准以國產車為限。
至於你所說的1.0車輛購置稅的取消問題,估計短時期難以實現;取消一項稅費,取消某一稅種的某一稅目,都將導致稅收收入的減少,這是國家稅務總局需謹慎考慮的。本人意見,短時期取消1.0的車輛購置稅估計很難。
⑹ 2019年國家會不會取消汽車購置稅
不會,就稅務上來看,購置稅是必須存在,因為整個汽車管理體系和稅務體系裡,它是很有效和重要的調控手段,不會取消,但如果梯級稅率實行,有可能會取消0.8排量的購置稅,而且我看大部分車主都不希望購置稅取消,因為按照稅務結構,購置稅取消後揮收取更高的使用稅,如果車長期使用,會導致車主的負擔增加,不是好事。
⑺ 新能源車免徵購置稅延至2020年是真的嗎
12月27日,財政部等四部委發布公告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聯合發布公告,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繼2014年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三部門發布為期40個月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公告之後,這一優惠政策再度延期三年。
據了解,其實目前消費者購買新能源汽車也在享受免徵購置稅的優惠政策。早在2014年8月份,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就聯合發布過《關於免徵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明確對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優惠政策為期三年零四個月。截至今年底,該優惠政策期滿,因此此次四部委新發布的免稅公告其實是對現有優惠政策的延期。
⑻ 關於工信部提出2020年前分階段退出新能源車補貼的詳細介紹
在20日舉行的中國電動汽車百人會2018年會上,工業和信息化部部長苗圩,在談到2020年後新能源汽回車補貼答將取消時表示,補貼政策調整將分段平穩退出,並將有替代措施。
同時還將進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車的金融信貸、保險、租賃、二手車交易等營銷和服務體系,加快建立市場化的積分交易平台,提供多種交易方式功能。研究制定積分經濟管理的措施,激活積分交易市場。還將提前研究發布2020年後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的要求,加快建立商用車積分管理制度。
⑼ 汽車購置稅應該取消嗎
這是國家稅收,應該不會被撤消的,當前的政策我發你看一下:
車子的購置稅是和你的車子的不含稅金額及車子的排量有關
一、你的車子排量是1.6及以下的車子的購置稅=開票上車子的含稅價格/1.17*7.5%
但如是:1.6以上的車子的購置稅=開票上車子的含稅價格/1.17*10%
二、我引用的政策:
2016年的政策:
購置稅是國家規定的,全國統一的。是在國稅局交的,交時要帶材料:車輛購置稅申請表;發票第三聯(報稅聯);
車輛合格證、發票第一聯、身份證或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各一份,以上復印材料原件需交驗。
交的同時注意如下政策:
我總結了一下關於1.6以下排量車的優惠政策問答: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減征車輛購置稅相關事項問答
1、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的車輛購置稅減稅政策能減多少稅? 答: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規定,車輛購置稅的稅率是10%,一般情況是以購車發票價格(或國家稅務總局核定的該車最低計稅價格),扣除增值稅後作為計稅依據,按10%稅率計征車購稅。如果您購入一輛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購車價格(或國家稅務總局核定的該車最低計稅價格)是11.7萬元,扣除增值稅後車輛購置稅計稅價格是10萬元,原來需要繳納車輛購置稅1萬元(10萬元×10%)。按5%稅率減征後,需要繳納車輛購置稅0.5萬元(10萬元×5%),減了一半的稅。
2、享受減稅政策的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僅指國產車嗎? 減按5%的稅率徵收車輛購置稅的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可以是國產車,也可以是進口車。
3、乘用車是什麼意思? 答:本次享受減稅政策乘用車是指在設計和技術特性上主要用於載運乘客及其隨身行李和(或)臨時物品、含駕駛員座位在內最多不超過9個座位的汽車。
4、如何具體確定所購車輛是否享受減稅政策? 答:如果您購買的是國產車,下列3種情形享受減稅政策: 一是國產轎車:「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以下簡稱合格證)中「車輛型號」項的車輛類型代號(車輛型號的第一位數字,下同)為「7」,「排量和功率(ml/kw)」項中排量不超過1600ml,「額定載客(人)」項不超過9人。 二是國產專用乘用車:合格證中「車輛型號」項的車輛類型代號為「5」,「排量和功率(ml/kw)」項中排量不超過1600ml,「額定載客(人)」項不超過9人,「額定載質量(kg)」項小於額定載客人數和65kg的乘積。 三是其他國產乘用車:合格證中「車輛型號」項的車輛類型代號為「6」,「排量和功率(ml/kw)」項中排量不超過1600ml,「額定載客(人)」項不超過9人。 如果您購買了進口車,應參照國產同類車型技術參數認定。
5、什麼時候買的車可以享受減稅政策?答: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對購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減按5%的稅率徵收車輛購置稅。也就是說,購置日期在2015年10月1日(含)以後的,在減稅范圍的車輛,可以享受減稅政策規定。
6、如何判定車輛購置日期? 答:乘用車購置日期按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海關關稅專用繳款書》等有效憑證的開具日期確定。
7、符合規定的車輛沒有享受到減稅政策該怎麼辦? 答:購置了符合減稅規定的車輛,但由於種種原因按10%稅率全額繳納了車輛購置稅的,多征稅款可向車輛購置稅的征稅部門申請退還。
8、我買的是新能源汽車,也能享受減稅政策嗎? 答:符合《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免徵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4年第53號)規定的新能源汽車,享受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政策。
9.受贈、獲獎或以其他方式取得並自用應稅車輛應在什麼時候納稅?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94號)的規定:「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應當自購買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的,應當自進口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自產、受贈、獲獎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並自用應稅車輛的,應當自取得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車輛購置稅稅款應當一次繳清。」
2017年的政策: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減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車輛購置稅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經國務院批准,現就減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車輛購置稅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對購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車減按7.5%的稅率徵收車輛購置稅。自2018年1月1日起,恢復按10%的法定稅率徵收車輛購置稅。
二、本通知所稱乘用車,是指在設計和技術特性上主要用於載運乘客及其隨身行李和(或)臨時物品、含駕駛員座位在內最多不超過9個座位的汽車。具體包括:
(一)國產轎車:「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以下簡稱合格證)中「車輛型號」項的車輛類型代號(車輛型號的第一位數字,下同)為「7」,「排量和功率(ml/kw)」項中排量不超過1600ml,「額定載客(人)」項不超過9人。
(二)國產專用乘用車:合格證中「車輛型號」項的車輛類型代號為「5」,「排量和功率(ml/kw)」項中排量不超過1600ml,「額定載客(人)」項不超過9人,「額定載質量(kg)」項小於額定載客人數和65kg的乘積。
(三)其他國產乘用車:合格證中「車輛型號」項的車輛類型代號為「6」,「排量和功率(ml/kw)」項中排量不超過1600ml,「額定載客(人)」項不超過9人。
(四)進口乘用車。參照國產同類車型技術參數認定。
三、乘用車購置日期按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海關關稅專用繳款書》等有效憑證的開具日期確定。
四、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政策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免徵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4年第53號)執行。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