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充電樁的安裝標準是什麼
如下兩種不同的充電樁標准不同,具體如下:
一、交流式
交流充電樁(栓)技術要求:
1、環境條件要求
① 工作環境溫度:-20℃~+50℃;
② 相對濕度:5%~95%;
③海拔高度:≤1000m;
④ 安裝地點:戶外;
⑤抗震能力:地面水平加速度 0.3g;
地面垂直加速度 0.15g;
設備應能承受同時作用持續三個正弦波,並且安全系數應大於1.67;
2、結構要求
① 交流充電樁(栓)殼體應堅固;
② 結構上須防止手輕易觸及露電部分;
③交流充電樁(栓)應選用厚度1.0以上鋼組合結構,表面採用浸塑處理,並充分考慮散熱的要求。充電樁(栓)應有良好的防電磁干擾的屏蔽功能;
④ 充電樁(栓)應有足夠的支撐強度,應提供必要設施,以保證能夠正確起吊、運輸、存放和安裝設備,且應提供地腳螺栓孔;
⑤ 樁(栓)體底部應固定安裝在高於地面不小於200mm的基座上。基座面積不應大於500mm×500mm;
⑥ 樁(栓)體外殼應採用抗沖擊力強、防盜性能好、抗老化的材質;
⑦ 非絕緣材料外殼應可靠接地;
3、電源要求
① 輸入電壓:單相220V;
② 輸出功率:單相220V/5KW;
③ 頻率:50Hz±2Hz;
④ 允許電壓波動范圍為:單相220V±15%;
4、電氣要求
① 插頭與插座正確連接確認成功後,帶負載可分合電路方可閉合,實現對插座的供電;
② 漏電保護裝置應安裝在供電電纜進線側;
③ 低壓配電設備及線路的保護應滿足《低壓配電設計規范》(GB/50053)中的相關規定;
④ 對IT系統配電線路,當第一次接地故障時,應由絕緣監察裝置發出音響或燈光信號,當發生第二次異相接地故障時應由過電流保護電器或漏電電流動作保護器切斷故障電路;
⑤ 照明配電系統中,照明和插座迴路不宜由同一迴路供電。插座迴路的電源側應設置剩餘 電流動作保護裝置,其額定動作電流為30mA;
6、安全防護功能
① 交流充電樁(栓)應具備急停開關,可通過手動或遠方通信的方式緊急停止充電;
② 交流充電樁(栓)應具備輸出側的漏電保護功能;
③ 交流充電樁(栓)應具備輸出側過流和短路保護功能;
④ 交流充電樁(栓)應具有阻燃功能;
7、IP防護等級
交流充電樁(栓)應遵守IP54(在室外),並配置必要的防雨、防曬裝置;
8、三防(防潮濕,防霉變,防鹽霧) 保護
充電機內印刷線路板、 接插件等電路應進行防潮濕、防霉變、防鹽霧處理,其中防鹽霧腐蝕能力滿足 GB/T 4797.6-1995《電工電子產品自然環境條件 塵、沙、鹽霧》中表9的要求,使充電機能在室外潮濕、含鹽霧的環境下正常運行;
9、防銹(防氧化)保護
充電樁(栓)鐵質外殼和暴露在外的鐵質支架、零件應採取雙層防銹措施,非鐵質的金屬外殼也應具有防氧化保護膜或進行防氧化處理;
10、防風保護
安裝在平台上的充電機以及暴露在外的部件應能承受 GB/T 4797.5-9《電工電子產品自然環境條件降水和風》中表 9 規定的不同地區、不同高度處相對風速的侵襲;
11、防盜保護
電樁(栓)外殼門應裝防盜鎖,固定交流充電樁(栓)的螺栓必須在打開外殼門後方能安裝或拆卸;
12、溫升要求
交流充電樁(栓)在額定負載長期連續運行,內部各發熱元器件及各部位溫升應不超過Q/GDW 3972009中表2規定;
13、平均故障間隔時間(MTBF)
MTBF應不小於8760h;
14、安裝垂直傾斜度不超過5%;
15、設備安裝地點不得有爆炸危險介質,周圍介質不含有腐蝕金屬和破壞絕緣的有害氣體及導電介質
二、直流式
a) 充電樁(栓)電源輸入電壓:三相四線380VAC±15%,頻率50Hz±5%;
b) 充電樁(栓)應滿足充電對象
c) 充電樁(栓)輸出為直流電,輸出電壓滿足充電對象的電池制式要求;
d) 最大輸出電流滿足充電對象的電池制式1C的充電要求,並向下兼容;
e) 充電方式分為常規和快速2種方式,常規為5小時充電方式,快速為1小時充電方式(針對不同電池類型選擇);
f) 實現智能IC管理;
g) 每個充電樁(栓)自帶操作器,以供用戶進行充電方式選擇和操作指導,並顯示電動車電池狀態和用戶IC卡資費信息,實現無人管理;
h) 充電樁(栓)介面應符合GB/TXXXXXXXX電動汽車傳導式充電介面(暫行)中直流充電介面的相關規定;
i) 充電樁(栓)通訊介面採用CAN通訊介面,通信協議按照GB/TXXXXXXXX電動汽車電池管理系統與非車載充電機之間的通信協議(暫行)的規定執行(充電對象為鋰電池電動車);
j) 充電樁(栓)對充電過程中的非正常狀態應具備相應的報警和保護功能;
k) 充電樁(栓)對電池的狀態要監控,根據電池的溫度,電壓對充電曲線,充電電流,充電壓自動調整;
l) 充電樁(栓)採用強制風冷;
m) 充電樁(栓)防護等級符合《GB 4208-1993 外殼防護等級(IP代碼)》IP54要求;
充電樁的使用--電動汽車發展
修建充電站和小型充電樁等設施,也可以把現有一些分布過密的加油站改建成充電站。這種充電站外形類似加油站,但投資成本僅為普通加油站的10%,並且安全要求比加油站低。
1、日本
在日本,與各汽車廠商產生密切夥伴關系的是日本最大電力公司東電。不久前,它成功開發大型快速充電器,使得充電時間大大縮短,進一步提高了日本普及使用電動車的可能性。東電指出,每10分鍾完整充電,所能行駛的路程是60公里。
為了方便駕駛人上街時也能充電,就必須通過一項大型的基礎設備建設工程來推動。與此同時,東電也宣布基於「環保」、「經濟」等考慮,將引進3000輛電動車作為營業、服務用途。
每設立一個充電器所需費用是400萬日元。該公司准備在日本的超市停車場、便利店及郵政局等公共場所內陸續建設充電器設備。使得人們在下車購物,辦事時就可讓汽車補充電源。日本汽車業界認為,電動車適合都市型駕駛,預計只要充電基礎設備齊全,很快就會被一般消費者接受。
2、歐洲
法國資助電動汽車及其零部件長期創新,以法國電力公司為主導電力公司每年編制1.1億以上法郎預算(占該公司營業收入0.05%),投入電池、充電器的研發,在巴黎設有幾百個充電器,凡重要停車場都設有充電器,配置電動汽車充電的專用插頭。
德國也規劃在5年內免除電動汽車稅及重量稅;企業研製電動汽車可享受5年免稅大部分充電站(68%)完全免費,少部分收取充電費或停車費。
3、中國
2009年4月,日產汽車與中國工信部建成合作關系。日產汽車將為工信部提供電動汽車發展的相關信息,制定包括電池充電網路建立和維護、促進電動汽車大規模使用的綜合規劃。武漢將成為日產汽車在國內推行其零排放汽車計劃的首個試點,今後武漢必須沿用日產的標准,這將確立日產在電動車競爭中的主導地位。
2009年7月14日據深圳傳來的消息,未來該市可能會采購比亞迪30輛雙模電動車作為計程車。根據此前比亞迪的介紹,這款F3雙模電動車的百公里耗電為16度,大約為9元。比亞迪一位負責人士表示,比亞迪已經在深圳建設一批充電樁來解決電動車充電難題,但是范圍只限於深圳主城區附近。
安徽省地方性政策也指出,未來城市新增公交車和計程車一律購買安徽省產混合動力汽車和純電動汽車,對符合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的新能源汽車實行登記管理,減免新能源汽車的各種稅費,對電動汽車充電站建設用地和配套資金給予支持。
2015年7月,青海首座光儲一體化電動汽車充電站建成投運。據悉,光儲一體化電動汽車充電站為青海省科學技術廳2015年度科技支撐計劃項目,總投資約200萬元,為永久性充電站。該充電站集成了光伏發電、智能充電樁、儲能電池等多項先進技術,突破了光伏電站無法在夜間為電動汽車充電的瓶頸。
光儲一體化電動汽車充電站光伏裝機容量35千瓦,日發電量約200度,儲能裝機容量150千瓦時,有充電樁12座,可為國內外各主流品牌電動汽車提供直流快充、交流慢充服務。目前,國網青海省電力公司在西寧、海北、海南地區建成9個充電站,架設10千伏線路7.2千米,安裝高壓環網櫃一台、變壓器15台、7千瓦慢充電樁32台、40千瓦快充電樁36台,100千瓦快充電樁3台。
Ⅱ 誰免費的南方電網電動汽車充電站及充電樁驗收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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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電動汽車的技術規范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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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電動汽車充電系統技術規范怎麼引用
GY2015A電動汽車充電樁檢測儀 產品特性: 一、電動汽車充電樁檢測儀適用范圍 電動汽車充電樁檢測儀本產品適用於各種型號電動汽車充電樁的試驗檢測。 二、電動汽車充電樁檢測儀引用標准 下列引用標准對於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引用的標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文件。 1. GB/T 19826-2005 電力工程直流電源設備通用技術條件及安全要求 2. DL/T 781-2001 電力用高頻開關整流模塊 三、電動汽車充電樁檢測儀名稱型號和基本構成 名稱:電動汽車充電樁檢測儀 型號:GY2015A 基本構成:直流測試負載、交流自動調壓部分及參數檢測部分組成
Ⅳ 電動車快速充電站的操作規范
1、本規范是電動汽車充換電站操作、維護的安全操作制度。操作范圍含:電動汽車充換電設備、儀器、動力電池,電動汽車及其系統部件。所有相關工作員工需熟記本操作規范和電動汽車充換電站安全應急預案,並按照操作規范工作。
2、參加電動汽車充換電站運行維護的相關工作人員必須遵守電動汽車充換電站運行維護規范與國家相關法規,確保充換電站運行維護工作的安全進行與電動汽車充換電操作狀況的准確記錄。
3、若生產過程中出現異常現象或事故,應按照安全應急預案的相關措施執行。 1、操作人員應持證上崗,熟知國家有關用電安全規定和觸電急救法。
2、操作人員必須時刻謹記「安全第一」觀念,時刻注意人身安全、設備安全,對於安全規定必須無條件服從。
3、工作中操作人員必須穿絕緣鞋,在潮濕區域工作時應注意做好安全措施。
4、操作人員要經常檢查工具的絕緣情況,正確使用各種儀器、儀表。
5、操作前應確認車輛已經停在指定的位置,打開車輛動力電池箱蓋,檢查電池箱外觀,開啟車輛尾部低壓電源。
6、換電機器人操作安全注意事項:
1)兩人操作,一位操作人員,一位監護、檢查人員。
2)確保機器人作業時,機器人作業范圍內不得有其他任何人員(除必要的工作人員外)。
3)任何人不得在機器人與車輛、機器人與電池架之間行走(緊急情況除外)。
4)機器人前後移動時,操作人員必須給口令監護人員並得到監護人確認可以移動機器人。
5)確認車上電池盒電磁鎖已經所好,關電池箱門,掛好電池箱門的保險繩,關上自動解鎖電源,關上車輛後門。
6)確認電池架上電池安裝穩固。
7)對機器人運行程序的修改,必須先做試運行再做實際操作。
8)嚴格按照規定維護保養機器人。記錄機器人工作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回報。
7、更換動力電池注意事項:
1)嚴格帶電接近高壓電極;
2)電池、電池盒的維護前必須切斷電源;
3)若換下的動力電池溫度過高或更換動力電池時發現接頭極柱有燒黑或熔毀現象,應按照應急預案的相關措施執行。
4)確認車輛、電池架上電池安裝穩固;
8、更換電池時嚴格避免帶電接近高壓電機,電池和電池盒的維護前必須切斷電源,確認車輛和電池架上電池安裝穩定。
9、架上取電池前,托盤必須全部縮回到位,設備停在0度或者180度,工作托盤上不能有電池。
10、機器人左右移動需把托盤和缸縮回到位,高度不超過300毫米。
11、其它安全注意事項:
1)對車輛進行更換電池或者電池盒維護保養之前,確認車輛停穩,並在所工作的車輛前放置「停車牌」。作業完畢後,讓司機簽字確認,然後移開「停車牌」。
2)留意往來的車輛。
3)嚴格按照消防安全指引作業。
4)嚴格按照公交車操作規程進行安全作業。 1、操作人員應持證上崗,熟知國家有關用電安全規定和觸電急救法。
2、工作中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穿絕緣鞋及防護用品,在潮濕區域工作時應注意做好安全措施。
3、操作人員要經常檢查工具、設備的絕緣情況,發現設備異常應立即上報維修。正確使用各種儀器、儀表。
4、充電操作步驟:
1)檢查充電機三相輸入和直流輸出線的連接插頭是否可靠。
2)選擇是否在電池管理模式下運行,根據電池特性設定合適的充電總電壓、單體限制電壓和充電電流等參數,第一次設定好參數後無特殊情況請勿擅自改動以上參數,下次充電時能自動顯示最近一次的充電參數。
3)作好充電記錄。
4)若接觸器、液晶屏顯示、風扇等工作不正常,請勿開機,等待維修處理。
6、充電注意事項:
1)充電過程中應密切監控充電機的運行狀態,包括充電電流,充電電壓和電池溫度,如有電池管理系統運行還須檢測單體電壓變化。
2)電池接近飽和後電池電壓上升較快,應密切觀測及時停止充電。充電如發現異常應立即停機處理,記錄故障現象並及時反饋給相關人員,待相關人員處理。
3)若動力電池出現溫度過高、冒煙、著火或爆炸等情況,應按照應急預案的相關措施執行。
4)充電過程中如發現充電機內部響聲異常、電流電壓顯示異常、充電機內有不正常氣味或煙霧產生、液晶顯示異常、各信號指示燈顯示異常等請立即停機處理,以免造成更多的元器件損害。
5)充電過程中嚴禁靠近充電機和電池,禁止在充電過程中突然斷開電源或負載電源插頭。
6)充電車間要有良好的通風設備,充電時應確保車間內通風正常,並定期檢查風扇是否工作正常。如有問題應及時上報維修,保證通風裝置的正常使用。
7)如遇雷電天氣,因空氣濕度較大,請將充電機先接通電源,待充電機工作30分鍾後才能開始充電。
8)若某台充電機在運行過程中如發生異常,應將同屬於該充電架上的充電機全部停機,切斷該充電機架的三相電源總開關後才能取下維修。
9)嚴禁非專業人士拆開充電機,所有操作人員及維修人員需進行專業培訓後才能上崗。如發生故障,為避免充電機電容剩電危機人身安全,故障發生後應過15分鍾才能拆開充電機維修且維修時應做防靜電措施。
10)充電機應做好絕緣措施,嚴禁在充電機上堆放其它物品,充電現場應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
11)充電車間內必須杜絕一切可能產生火花的因素。
12)工作時操作人員應時刻防止撞傷、觸電、動力電池意外墜落等傷害。
13)現場嚴禁踩、踏、敲、打機器設備,及將生產器具未按規定挪為他用。
14)保養、維修設備時,必須掛警示牌,作業時禁止其他人員觸動設備開關。 1、操作人員基本要求
1)操作人員應具備計算機的基本常識,能對監控計算機進行基本操作。
2)操作人員應熟悉電動汽車充換電站監控系統的結構、原理,網路連接及各接入裝置功能。
3)操作人員可對現場運行的計算機監控系統進行正常的監視、操作、定期巡檢及日常檢查。
4)操作人員需經培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
2、監控系統定時巡檢
1)操作人員需對監控系統各設備進行定時巡檢,及時發現監控系統異常情況,並及時匯報處理。
2)巡檢內容應包括監控系統各主機是否運行正常,各設備運行指示燈指示應正常,監控程序數據正常刷新,和各監控裝置、智能設備通訊正常,監控功能正常。
3)監控系統接入各裝置上的電源指示燈是否正常,運行指示燈是否正常顯示,裝置無死機現象和異常情況。
4)對監控系統的各種運行報表、業務報表進行檢查,發現異常和錯誤數據應及時通知相關部門進行處理。
3、操作人員應及時對監控系統主機報告的事項進行檢查,發現有異常情況時應與充換電現場核對,並報告相關責任部門。
4、監控系統正常運行時,所有現場有人工參與的充換電操作,操作人員在執行充換電遠動遙控操作前,必須與充換電現場人員進行確認,並獲得批准後,方可在監控系統上進行遙控操作。
5、監控系統正常運行時,無人工參與的充換電操作,操作人員在執行操作時必須按照預先制定的操作指令流程,核對相關遠動信號,確認信號正確並做記錄後,在監控系統執行遙控操作。
6、對充換電站內常規充換電操作,應制定常規充換電操作業務流程表。所有由監控系統發起的充換電操作必須根據充換電操作業務流程表進行,由一名操作員發出命令申請,另外一名操作員完成命令核對後下發命令。對危及人身和設備安全的情況,操作人員可按照緊急規程進行處理,處理完畢後立即向相關管理部門匯報。
7、凡影響電動汽車充換電站監控系統設備正常運行的檢修、試驗、故障處理等工作,工作前要事先向相關責任部門進行申請,並開具工作票,徵得相關責任部門同意及系統運行人員許可後方可進行。
8、操作人員可按照現場運行規程的規定,對監控系統裝置進行斷電復位等簡單缺陷處理工作。
9、運行人員如果發現監控裝置設備緊急故障,如設備電源起火、冒煙等現象,應立即斷開監控裝置電源,緩解故障情況後,及時通知相關責任部門進行處理。
10、電動汽車充換電站一次設備檢修試驗工作完畢後,運行人員應核實自動化數據和現場是否一致,不一致時首先應通知檢修人員核查;仍未發現故障原因時,值班人員應通知自動化人員進行核查。
11、監控系統的技術管理
1)電動汽車充換電站監控系統一經投入運行,運行人員必須作好運行記錄(在運行日誌上記錄當班系統是否正常,出現的異常情況),交接班時要檢查、確認監控系統的運行工況是否正常。
2)監控主機經驗收合格投入運行後,如無特殊情況不得退出監控程序。
3)運行人員嚴禁修改監控系統數據、配置。
4)運行人員應仔細觀察和分析監控系統運行中出現的各種異常現象,發現後應立即上報相關責任部門。
5)電動汽車充換電站監控系統運行管理
(1)在監控主機上不得使用、安裝同監控系統無關的計算機軟體。
(2)監控系統的網路應為獨立專用網路,未經維護部門批准,嚴禁將任何計算機聯入該網路。
(3)為了生產上的需要,電動汽車充換電站監控系統專用網路與本局區域網、省中調自動化專網以及地區縣電力公司調度自動化有長期或短期的網路連接,應遵循《全國電力二次系統安全防護總體方案》。
6)監控系統數據備份
(1)運行部門應定期對電動汽車充換電站監控系統進行數據備份,監控系統及資料庫應有不少於兩份的可用備份,並存放於不同介質與不同地點。
(2)各運行單位應制定相應的系統和數據備份制度,確保備份的完整性、可用性和及時性。
7)運行管理部門應配備必要的備品、備件和檢修工具、儀表、儀器,並分類存放。備品、備件應定期進行檢測。
8)監控系統在現場應有齊全的運行資料,如:監控系統裝置缺陷記錄,主要設備的技術說明書、監控裝置接線原理圖等。
9)監控系統的圖紙、技術資料、檔案文件等應統一存放,專人管理。
12、監控系統的安全管理
1)不得修改、增加、刪除監控主機的文件,及進行與工作無關的計算機操作。
2)嚴禁帶電拔插主機、列印機、顯示器連線,在未退出監控程序情況下開機、關機。
3)監控系統設備附近嚴禁堆放易燃、易爆及有腐蝕的物品和使用電爐等電熱器具。
4)監控系統各裝置由維護人員負責清潔。
5)監控系統電力專用不間斷電源為計算機監控系統專用,未經許可,不得在此電源上接入其它用電設備。
6)明確運行人員在監控計算機上操作的許可權,每位運行人員應嚴格按照本人的許可權進行操作,嚴禁用他人的名字和許可權進行本人不允許的操作,運行人員需對自己的密碼負責。
7)運行中的計算機監控軟體系統,未經批准不得更改參數設定。
8)監控系統軟體、相關應用軟體未經批准不得隨意復制,嚴禁外流擴散。
9)監控軟體系統使用新引入的應用軟體前,應首先進行安全評估,確定無病毒感染、木馬及後門漏洞後,方可投入使用。
Ⅵ 誰有 Q/CSG 11516.8-2010 電動汽車充電站及充電樁驗收規范
Ⅶ DB34 T 5075-2017 電動汽車充電站及充電樁技術標准
「鋰電池」,是一類由鋰金屬或鋰合金為負極材料、使用非水電解質溶液的電池。1912年鋰金屬電池最早由Gilbert N. Lewis提出並研究。20世紀70年代時,M. S. Whittingham提出並開始研究鋰離子電池。由於鋰金屬的化學特性非常活潑,使得鋰金屬的加工、保存、使用,對環境要求非常高。所以,鋰電池長期沒有得到應用。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現在鋰電池已經成為了主流。鋰電池大致可分為兩類:鋰金屬電池和鋰離子電池。鋰離子電池不含有金屬態的鋰,並且是可以充電的。可充電電池的第五代產品鋰金屬電池在1996年誕生,其安全性、比容量、自放電率和性能價格比均優於鋰離子電池。由於其自身的高技術要求限制,現在只有少數幾個國家的公司在生產這種鋰金屬電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