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汽車大全 > 汽車維修行業開業條件

汽車維修行業開業條件

發布時間:2021-03-25 01:12:24

汽車維修開業條件

二類來汽車維修企業開源業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GB/T16739.1-16739.3-1997) 一、設備條件 企業配備的設備型號、規格和數量應與其生產綱領、生產工藝相適應,設備技術狀況應完好,滿足加工、檢測精度要求和使用要求;允許外協的設備必須具有...

Ⅱ 開個汽修店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汽車維修企業等級的含義:
根據原交通部的(GB/T 16739.1-3-1997)部頒標准,汽車維修企業共分為三類。
一類:從事汽車大修和總成修理,也可從事汽車維護、小修和專項修理
二類: 從事汽車一、二級維護和汽車小修;
三類: 專門從事汽車專項修理和維護,主要如車身,塗漆,裝飾座墊,
水箱,輪胎,曲軸修磨,鏜缸,電氣等專項維修;
通過對以上三類劃分就大致明白他們應具有的專業技術人員、組織管理及設施設備、經營規模等情況。
交通部於二00四年發布新的(GB/T16739.1-2-2004)部頒標准,對原標准作了一些調整。主要內容是一、二類企業的維修項目、技術人員、設施設備的界定趨於模糊,只是經營規模及設備外協上有不同要求。
一般說來,可以從事整車大修和總成修理的應比只可從事維護保養及專項修理的技術水平要高。就好比省級醫院與鄉鎮醫院所能完成的手術范圍是不一樣的。
根據新頒布的國標《汽車維修開業條件》 (GB/T16739.1-.2-2004)規定,汽車修理廠分一類、二類和三類維修企業。各類維修企業的條件如場地、技術管理人員、技工及維修專用設備、機具等都有相應的要求。
具體辦理手續的程序是:
1. 遞交書面申請 到所在地區.縣級交通局汽車維修管理辦公室(簡稱汽修辦),汽修辦會根據你的申請向你提交一套完整的格式性的申報資料,再認真填報。
2. 汽修辦管理人員到現場(汽修廠)實地檢查軟、硬體設施是否符合你申辦的開業條件,並會指出還應作哪些整改和補充。
3. 經汽修辦驗收符合開業條件後頒發《x類汽車維修經營許可證》。
4. 憑《X類汽車維修經營許證》向當地工商管理部門申請《工商營業執照》。
5. 憑《工商營業執照》向當地稅務管理部門申報『稅務登記』。
親愛的朋友,我的回答可能對你幫助。如果你想申辦二類(整車維修)的話,專用維修設備費可能要30萬元以上,加上通用設備、場地、技術人員及起步配件費等約需50--80萬元。不過汽車維修業的業務前景也不錯,祝你成功。
需注意的是:1.辦汽修廠的地段較重要,最好處於交通交匯要道且進出車輛方便不受交管限制的;2.汽修廠的技術層次,管理水平起點要高,因為無特點的低檔次的汽修廠很難生存;3.社會資源盡可能廣且盡可能滿足客戶的需求(特別是公車),做好優質服務以最大限度爭取客源;4.要聘請一個懂技術.會管理的專業人員負責汽修廠的日常管理,因為汽車維修是專業性較強的行業。5.選擇承包或租賃或轉讓現成汽修廠比新辦的花費要省下不少錢。

最後,各地有所差異,需相關部門確認。

Ⅲ 新版GB/T16739《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規定了哪些內容

新版GB/T16739《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2005年1月日起實施
隨著我國汽車保有量的增加和汽車新技術的發展,對汽車維修企業,無論是從維修企業的管理水平、經營理念,還是從維修企業從業人員的素質、檢測診斷維修設備水平等方面都有了更高的要求,而原執行的GB/T 16739.1~16739.3—1997《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已不能滿足目前我國維修企業發展現狀。
為促進我國汽車維修業整體水平的提高,保證維修質量,適應我國加入WTO後維修業的發展趨勢,根據西部交通建設科技項目《在用汽車維修、檢測診斷系列標准研究》(項目編號:2001 398 223 85) ,交通部公路科學研究所協同有關單位修訂了國家標准GB/T 16739.1~.3—1997《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並報經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批准。新標准GB/T 16739.1~.2—2004《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於2004年1月6日發布,定於2005年1月1日實施。
GB/T 16739.1~.2—2004《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分為兩部分:第1部分:汽車整車維修企業開業條件;第2部分:汽車專項維修業戶開業條件。
「第1部分:汽車整車維修企業開業條件」規定了汽車整車維修企業必須具備的人員、組織管理、設施、設備等條件,適用於汽車整車維修企業(一類、二類),是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對汽車整車維修企業開業審核和管理的依據。
對於「汽車整車維修企業」,本標准給出的定義是:有能力對所維修車型的整車、各個總成及主要零部件進行各級維護、修理及更換,使汽車的技術狀況和運行性能完全(或接近完全)恢復到原車的技術要求,並符合相應國家標准和行業標準的規定的汽車維修企業。按規模大小分為一類汽車整車維修企業和二類汽車整車維修企業。內容包括: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人員條件、組織管理條件、安全生產條件、環境保護條件、設施條件、設備條件等。
「第1部分:汽車整車維修企業開業條件」代替了GB/T 16739.1—1997《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 第1部分:一類汽車維修企業》和GB/T 16739.2-1997《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 第2部分:二類汽車維修企業》,兩者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1)關於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的范圍,修訂為:汽車整車維修企業應具備的人員、組織管理、設施、設備等條件;
(2)關於人員條件,修訂為對企業管理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檢驗人員、業務人員、價格核算人員、維修人員的規定;
(3)關於組織管理條件,修訂為經營管理條件、質量管理條件、安全生產條件、環境保護條件等;
(4)關於設施條件,增加了對接待室的規定;
(5)關於設備條件,修訂為根據不同車型對通用設備、專用設備和主要檢測設備三部分的規定;取消了那些隨著汽車技術進步而不再適用的汽車維修設備,增加了針對汽車新裝置的故障診斷、檢測和維修設備;對於使用率極低但卻有一定市場需要的機加工等設備,允許外協;
( 6)取消了對開業條件中的流動資金的規定;
(7)取消了對中外合資(合作)維修企業和特約維修中心(站)條件的規定;
(8)取消了對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企業條件的規定;
(9)取消了對承擔救援維修條件的規定。
「第2部分:汽車專項維修業戶開業條件」內容包括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通用條件,專項維修經營范圍、人員、設施、設備條件等五個方面。
這一部分代替GB/T 16739.3—1997《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 第3部分:汽車專項維修業戶》,兩者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1)關於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的范圍,修訂為:汽車專項維修業戶應具備的通用條件,以及各專項維修的經營范圍、人員、設施、設備等條件;
(2)關於專項維修的經營范圍,重新進行了定義;
(3)關於設備條件,取消了那些隨著汽車技術進步而不再適用的汽車維修設備,增加了汽車新技術新裝置的汽車故障診斷、檢測和維修設備;
(4)取消了對開業條件中的流動資金的規定。

Ⅳ 汽車維修企業的開業條件

你開幾類的這需要的條件是不一樣的,就拿最起碼的來說吧,你需一些證書,中級證書和高級證書最起碼的

Ⅳ 汽車維修企業開業條件的場地條件有哪些

二類汽車維修企業開業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GB/T16739.1-16739.3-1997) 一、設備條件 企業配備的設備型號、規格和數量應與其生產綱領、生產工藝相適應,設備技術狀況應完好,滿足加工、檢測精度要求和使用要求;允許外協的設備必須具有...

Ⅵ 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是規范汽車維修市場准入的( )

行業標准來的

Ⅶ 《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是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的前置條件嗎

依據《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 第七條機動車維修經營依據維修車型種類、服務能力和經營項目實行分類許可。 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根據維修對象分為汽車維修經營業務、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經營業務、摩托車維修經營業務和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四類。 汽車維修經營業務、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根據經營項目和服務能力分為一類維修經營業務、二類維修經營業務和三類維修經營業務。 摩托車維修經營業務根據經營項目和服務能力分為一類維修經營業務和二類維修經營業務。 第八條獲得一類汽車維修經營業務、一類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許可的,可以從事相應車型的整車修理、總成修理、整車維護、小修、維修救援、專項修理和維修竣工檢驗工作;獲得二類汽車維修經營業務、二類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許可的,可以從事相應車型的整車修理、總成修理、整車維護、小修、維修救援和專項修理工作;獲得三類汽車維修經營業務、三類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許可的,可以分別從事發動機、車身、電氣系統、自動變速器維修及車身清潔維護、塗漆、輪胎動平衡和修補、四輪定位檢測調整、供油系統維護和油品更換、噴油泵和噴油器維修、曲軸修磨、氣缸鏜磨、散熱器(水箱)、空調維修、車輛裝潢(蓬布、坐墊及內裝飾)、車輛玻璃安裝等專項工作。 第九條獲得一類摩托車維修經營業務許可的,可以從事摩托車整車修理、總成修理、整車維護、小修、專項修理和竣工檢驗工作;獲得二類摩托車維修經營業務許可的,可以從事摩托車維護、小修和專項修理工作。 第十條獲得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經營業務許可的,除可以從事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經營業務外,還可以從事一類汽車維修經營業務。 第十一條申請從事汽車維修經營業務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的維修車輛停車場和生產廠房。租用的場地應當有書面的租賃合同,且租賃期限不得少於1年。停車場和生產廠房面積按照國家標准《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1673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二)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的設備、設施。所配備的計量設備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技術標准要求,並經法定檢定機構檢定合格。從事汽車維修經營業務的設備、設施的具體要求按照國家標准《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1673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從事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的設備、設施的具體要求,參照國家標准《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16739)執行,但所配備設施、設備應與其維修車型相適應。 (三)有必要的技術人員: 1.從事一類和二類維修業務的應當各配備至少1名技術負責人員和質量檢驗人員。技術負責人員應當熟悉汽車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業務,並掌握汽車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及相關政策法規和技術規范;質量檢驗人員應當熟悉各類汽車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檢測作業規范,掌握汽車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故障診斷和質量檢驗的相關技術,熟悉汽車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服務收費標准及相關政策法規和技術規范。技術負責人員和質量檢驗人員總數的60%應當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 2.從事一類和二類維修業務的應當各配備至少1名從事機修、電器、鈑金、塗漆的維修技術人員;從事機修、電器、鈑金、塗漆的維修技術人員應當熟悉所從事工種的維修技術和操作規范,並了解汽車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及相關政策法規。機修、電器、鈑金、塗漆維修技術人員總數的40%應當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 3.從事三類維修業務的,按照其經營項目分別配備相應的機修、電器、鈑金、塗漆的維修技術人員;從事發動機維修、車身維修、電氣系統維修、自動變速器維修的,還應當配備技術負責人員和質量檢驗人員。技術負責人員、質量檢驗人員及機修、電器、鈑金、塗漆維修技術人員總數的40%應當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 (四)有健全的維修管理制度。包括質量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車輛維修檔案管理制度、人員培訓制度、設備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體要求按照國家標准《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1673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五)有必要的環境保護措施。具體要求按照國家標准《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1673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從事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的汽車維修經營者,除具備汽車維修經營一類維修經營業務的開業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其作業內容相適應的專用維修車間和設備、設施,並設置明顯的指示性標志; (二)有完善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包括報告程序、應急指揮以及處置措施等內容; (三)有相應的安全管理人員; (四)有齊全的安全操作規程。 本規定所稱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是指對運輸易燃、易爆、腐蝕、放射性、劇毒等性質貨物的機動車維修,不包含對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罐體的維修。

閱讀全文

與汽車維修行業開業條件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沈陽凱撒旅行社招聘 瀏覽:748
陽江海韻戴斯度假酒店 瀏覽:590
電動汽車技術政策 瀏覽:261
戶外街舞墊子 瀏覽:491
fuso越野房車多少錢 瀏覽:913
京郊特色度假 瀏覽:724
山羊皮卡車 瀏覽:374
中國旅遊安全問題 瀏覽:399
武漢新能源汽車銷售 瀏覽:142
l懷化旅遊攻略 瀏覽:897
車個性內飾 瀏覽:135
賓士S級內飾改裝 瀏覽:101
皮卡並線 瀏覽:398
皮卡堂食物 瀏覽:8
安徽安凱華夏汽車配件有限公司 瀏覽:547
東京到大阪旅遊攻略 瀏覽:492
東風轎車價格 瀏覽:293
金希澈豪車 瀏覽:826
皮卡丘人氣 瀏覽:924
峨秀湖國際度假區 瀏覽: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