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現在汽車還需要環保標志嗎
不需要貼。
環保部、公安部、國家認監委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規范排放檢驗加強機動車環境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進一步規范機動車排放檢驗。通知明確,環保部門不再核發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以後汽車擋風玻璃上的年檢標志將從三個變成兩個。
(1)電動汽車環保標志擴展閱讀:
環保檢測標志是汽車尾氣檢測報告的標志。此前,不符合標準的車輛將不允許銷售,而公安部門將不為不符合標準的新車辦理登記或開業。一般車主購買新車,需要先申請環保資質標志,才可以到公安機關辦理新車登記手續後,沒有環保標志的,就不辦理了。
應結合放權、管事、優化服務,方便惠民,2016年7月25日,部、公安部、國家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車輛環境監督管理的標准排放檢測通知》已明確「不再由環保部門頒發環境合格檢驗標志」。
雖然取消了對機動車的環保檢測,但並不意味著取消了對機動車排氣檢測。根據圓形,車輛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將排放檢驗報告上傳到公安和交通管理部門通過車輛安全技術檢查和監督系統拍照後,也不會問題車輛的安全技術檢驗證書沒有通過定期放電檢查。
此外,純電動汽車不接受排放測試。該通知還呼籲加強尾氣排放檢測信息的在線核查,推動長途汽車排放檢測。
對在用機動車的環境監督管理也得到加強。圓說,更應努力監督和管理yellow-labeled車輛的排放和舊的鼓勵或要求由國家被消除,確保年度國家規定取消任務完成,yellow-labeled車輛由2017年底基本消除。凡符合國家強制報廢規定的機動車,應當按照規定報廢。
環保部門還將加強對貨車、客車、計程車、長途客車、旅遊客車等集中停車維修場所車輛的監督和抽樣檢測。在不影響正常交通的情況下,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支持和配合環境保護部門,利用遙感監測等技術手段對道路上的機動車進行監測和現場檢測。
通知還加強了對機動車排放檢測機構的監督管理。環境道保險部門可以通過對排放檢驗過程的現場檢查、原始檢驗記錄或報告等數據的復核、組織檢驗能力比對實驗等方式,加強對檢驗機構的監管,促進檢驗機構規范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