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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電動汽車政策2015年

發布時間:2021-03-28 20:56:09

㈠ 天津市對新能源客車國家補貼是多少

天津市來對新能源客車的國家補貼:源

2017年,天津市財政、天津市工業和信息化委聯合下發《天津市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地方補助管理辦法》:新能源乘用車、專用車,按照國家財政補助標準的50%給予天津市地方財政補助,新能源客車按照國家財政補助標準的25%給予天津市地方財政補助。

2017年1月起,新能源汽車行業補貼標准降低,根據規定,中央補貼額度比2016年降低20%,地方財政補貼不得超過中央單車補貼額的50%。

(1)天津電動汽車政策2015年擴展閱讀

2016年補貼政策規定,續航100公里以上的新能源乘用車可以享受到最少2萬元國家財政補貼,而新標准明確規定,續航150公里以下的新能源乘用車將不再享受國家補貼。

與此同時,新標准提出,純電動乘用車動力電池系統的質量能量密度不低於105Wh/kg(瓦時/千克),對於高於120Wh/kg且小於160Wh/kg和160Wh/kg及以上的車型分別按1.1倍和1.2倍補貼。

㈡ 天津那邊對低速 電動汽車的政策是怎樣的,必須掛牌兒和有駕照兒嘛

這個肯定是禁止上路的。市區尤其。前兩年清理電動車,還換了一大批殘疾人專用車。只有有牌的的可以上路。那些都是工信部目錄里的。不是低速電動車。

㈢ 電動汽車國家有哪些政策

國家關於電動汽車主要的政策有三個。
一是關於電動汽車掛牌上路資質的,這個參閱工信部發布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
二是國家統一充電介面標准。
三是國家針對新能源車的補貼政策。

㈣ 新能源電動汽車的國家政策

新能源電動汽車的國家政策:當前國家對新能源汽車消費端的支持總的來說可概括為金錢補貼、稅費減免、牌照路權三個方面。

從2018年2月12日起實施,2月12日至6月11日為過渡期。過渡期期間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車、新能源客車按照此前對應標準的0.7倍補貼,新能源貨車和專用車按0.4倍補貼,燃料電池汽車補貼標准不變。

從2018年起將新能源汽車地方購置補貼資金逐漸轉為支持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新能源汽車使用和運營等環節。實施好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購置補貼等財稅優惠政策,加強城市停車場和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

納入中央財政補貼范圍的新能源汽車車型應是符合要求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重點加大政府機關、公共機構、公交等領域新能源汽車推廣力度。補助對象。補助對象是消費者,消費者按銷售價格扣減補貼後支付。

資金撥付。中央財政將補貼資金撥付給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實行按季預撥,年度清算。生產企業在產品銷售後,每季度末向企業注冊所在地的財政、科技部門提交補貼資金預撥申請,當地財政、科技部門審核後逐級上報至財政部、科技部。四部委組織審核後向有關企業預撥補貼資金。年度終了後,根據核查結果進行補貼資金清算。

㈤ 天津買電動汽車有補貼嗎

《天津市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及產業發展規劃(2013-2020年)》已經通過。今後天內津將容逐步在私人消費領域示範推廣節能與新能源汽車,預計到2015年,私人使用新能源汽車將達2000輛。根據國家對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試點城市的補貼辦法,天津將按3000元/千瓦時給予補助。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最高補助每輛5萬元,純電動乘用車最高補助每輛6萬元。

赤浪綠色新能源網 有相關的政策報道,介紹的詳細些,你可以上去看看!

㈥ 純電動汽車的國家政策

按照我國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標准化總體部署,在國家標准委協調和支持下,由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能源局組織,全國汽標委牽頭,汽研中心、電力企業聯合會和電器科學研究院共同起草了《電動汽車傳導充電用連接裝置第1部分:通用要求》、《電動汽車傳導充電用連接裝置 第2部分:交流充電介面》、《電動汽車傳導充電用連接裝置第3部分:直流充電介面》三項國家標准;由國家能源局、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電力企業聯合會和汽研中心共同起草了《電動汽車非車載傳導式充電機與電池管理系統之間的通信協議》國家標准。該四項標准已於2011年12月22日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公告2011年第21號」批准發布,2012年3月1日起實施 。
一輛新型純電動中巴車充一次電僅需20分鍾,最大行程卻超過300公里 。這種新型純電動汽車已經在我國吉林省投入生產,預計今年6月份首批產品將上線。
2015年6月1日起,北京純電動汽車不限行,相比普通機動車的尾號限行,純電動車的使用效率將提高20%。加之今後北京市還將出台電動車停車費、過路費等減免措施,目前新能源汽車申請人數出現迅速增長的態勢。
市科委相關負責人表示,6月迎來了之前從未有過的上牌小高峰,這表明本市新能源車在呈大幅增長趨勢。
更多利好政策將於近期發布
今年上半年,本市陸續出台了社會資本建設公共充電樁的資金支持、純電動車出行不限號等利好政策。
在市民關心的充電樁方面, 本市共擁有225個公共充電點,共1700個充電樁,自用充電樁近3000個。
據市科委介紹,下半年公共充電樁也在市民需求的重點區域進行擴容,針對部分公共充電樁不能共通充電的問題,市科委正進行協調,未來有望統一為電力公司的充電卡或是ETC卡兩種方式。
另外,市科委也鼓勵運營方採用手機支付等互聯網支付方式。
市科委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純電動車免收過路費、停車費等利好政策已經有了初步草案,有望2015年底發布。

㈦ 國家對於純電動汽車有什麼政策

純電動汽車屬於新能源車型,國家鼓勵的,所以會有些補貼政策,可以了解下

㈧ 天津電動汽車優惠政策及相關使用問題

根據天津市濱海新區的規劃,「十二五」時期, 將加快發展商用車、專用車、特種車和中高檔大客車;以純電動汽車為主攻方向,提高新能源汽車整車集成開發水平,重點支持關鍵零部件核心技術的研發和產業化。2015年新能源汽車規劃產能未知。一汽夏利至少投資3.5億元推進電動乘用車量產,車型以自主研發2011款威姿V1平台為基礎,並衍生出三廂車型。背靠仰融的天津正道與江淮汽車簽署了《關於節能環保新能源汽車項目合資合作意向書》,項目總投資約300 億元,依然懸念重重。 個人電動汽車有點超前,充電站也沒有。

㈨ 現在購買電動汽車,各個地方的政策是什麼樣子的

現在購買新能源汽車,電動汽車,各地政策都不一樣。

作為一個新興產業商業化初期的確是需要政府補貼,除了對車企的補貼之外,各地政府也開出「特權政策」比如免牌照費、免搖號、不限行等,來幫助新能源的推廣和普及。

2013-2015地方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

城市

補貼力度

上海

純電動乘用車4萬;插電式(含增程式)乘用車3萬

純電動客車30-50萬元;插電式客車25萬元;超級電容、鈦酸鋰快充純電動客車15萬元

充電設施補貼:對充換電設施建設給予不超過30%的資金支持

閔行區: 2萬元閔行區政府補貼

嘉定區:嘉定區個人消費者新能源汽車購買補貼1.5萬元/輛

浦東區:浦東購買新能源汽車的消費者,享受新區政府補貼2萬元/輛

北京

國家和北京市1:1比例補助。

充電設施補貼:充電設施投資建設單位不高於項目總投資 30%的資金支持

深圳

購車補貼不退坡。純電動乘用車按續駛里程3.5-6萬元;插電式乘用車3.5萬元

使用環節補貼,插電式乘用車1萬元,純電動乘用車按續駛里程1-2萬元

充電設施補貼:按照集中式充電設備(站、樁、裝置)投資的30%予以補貼

武漢

國家和武漢1:1比例補貼

充電設施補貼:按照設備投資額的20%給予一次性補貼,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300萬元

襄陽

國家和武漢1:1比例補貼

充電設施補貼:按照投資額的20%給予補貼,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500萬元

天津

按照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比例1:1

西安

國家補貼標准1∶1配套補貼,生產企業需在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備案才能申請補貼

充電設施補貼:對個人購買新能源汽車給予10000元/輛財政補貼。對於購買新能源汽車超過10輛的法人單位,給予2000元/輛的財政補貼。

福建

2014年至2015年,按照國家同期補貼標准1︰1補助。

廈門

按國家同期補貼標准1:1的比例補貼。

充電設施補貼:對充電設施投資建設單位新建的公共充電設施,市財政按充電樁設備投資額的20%給予補貼。對新建的公交專用充電設施,按充電樁設備投資額的40%給予補貼。

湖南

按照國家補助標准1:1給予補貼(公務車除外)。混合動力公交客車由省財政按每輛5萬元給予補貼。

株洲

按照國家補助1:1給予補貼(公務車除外)。

長沙

按照國家與地方1:1配套的規定。

湘潭

按照國家與地方1:1配套的規定。

廣東

廣東省將按照國家購車補助標準的一定比例和實際推廣應用數量對各市分類給予購車綜合補助。

廣州

不實行退坡機制。按照2013年國家新能源補貼標准1∶1配套補貼。

充電設施補貼:按投資額(不含土地費用)30%的標准給予補貼。公交、出租、物流等專屬充換電站補貼上限為300萬元/站;公共充電站補貼上限90萬元/站;分散直流充電樁補貼上限12萬元/樁;分散交流充電樁補貼上限0.6萬元/樁。

佛山

國家和地方(含省、市、區)財政補助資金按1:1配套。

惠州

不實行退坡機制。按照中央財政2013年對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標准1∶1進行配套。

東莞

省+市財政補助1:1的比例確定市財政投入。

充電設施補貼:給予建設費用(不含土地費用)30%的市級補助,平均最高不超過1萬元/樁。

青島

純電動、插電式乘用車國家標准1:1補助。其它新能源汽車按國家標准1:0.2補助,不退坡

充電設施補貼:經市聯席辦備案的充電設施建設企業,按設備投資額30%補助

濰坊

按照國家和濰坊市1:1的原則,補助總額(國家、省、市補助之和)不超過車輛核定銷售價格的最高比例(40%-60%)確定補助標准。

充電設施補貼:2014年至2015年對充換電建設運營企業建設的公共直流充換電設施,按照核定充換電設備總額的30%給予財政補助。

臨沂

私家車、計程車、商貿物流配送車、環衛車等,市財政按中央財政補貼額的30%予以補貼;城市公交車(約130萬元/台);城鄉公交車(約60萬元/台);公務用車扣除中央財政補貼3.5萬元/台後,其餘價款由同級財政承擔。

充電設施補貼:中央財政對示範城市的綜合獎勵資金主要獎給供電公司,用於建設充電站和充電樁。參照焦庄充電站的政策,臨沂城區充電站征地,由市財政每畝補貼5萬元。

山西

2015年,電動客車50000元/輛,電動轎車20000元/輛,電動專用車10000元/輛;甲醇客車10000元/輛,甲醇重卡10000元/輛,甲醇轎車5000元/輛,甲醇多用途乘用車2000元/輛;燃氣重卡10000元/輛,燃氣輕(微)卡2000元/輛。

太原

純電動乘用車每輛補助2萬元;燃油車換購純電動車的,再給予3000元獎勵。純電動客車按與國家補貼1:1執行,最高補貼額為每輛車50萬元。郵政、物流等專用車輛按電池容量與國家補貼按1:1執行,每輛車補貼總額不超過15萬元。

充電設施補貼:市級財政補貼基礎設施建設投資方,補貼資金從市本級財政和中央財政對示範城市給予綜合獎勵資金中籌措,按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投資的10%給予補貼。

甘肅

國家和省、市、縣財政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車輛銷售價格的50%。

充電設施補貼:按項目設備投資的5%左右給予補助。

江蘇

2013、2014購車補貼:純電動乘用車2.5萬元/輛;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1.5萬元/輛;純電動客車20萬元/輛;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客車10萬元/輛;超級電容、鈦酸鋰快充純電動客車6萬元/輛;純電動專用車按電池容量每千瓦時800元,最高6萬元/輛;燃料電池乘用車8萬元/輛;燃料電池商用車20萬元/輛。

充電設施補貼:對充換電服務運營單位承建的充換電設施費用,省財政給予15%補貼。

2015年購車補貼:10米以上純電動客車補貼20萬元/輛;6-10米純電動客車按電池容量每千瓦時補貼1200元(最高不超過國家補貼標準的40%。對應用於城鄉公交領域的6-8米純電動客車補貼12萬元/輛、8-10米純電動客車補貼16萬元/輛);

10米以上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含增程式)補貼10萬元/輛;純電動專用車按電池容量每千瓦時補貼800元(最高不超過6萬元);純電動乘用車軸距大於2.45米每輛補貼2.4萬元、軸距小於2.45米每輛補貼1.8萬元、軸距小於2.2米每輛補貼1萬元;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每輛補貼1.4萬元;燃料電池乘用車(5座及以下)7.2萬元/輛;燃料電池客車(9座及以上)18萬元/輛;10米以上超級電容、鈦酸鋰客車6萬元/輛。

對進入國家《推薦車型目錄》的車型,給予50萬-8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充電設施補貼:交流充電樁每千瓦800元、直流充電樁每千瓦1200元。

南京

2013、2014購車補貼:純電動乘用車3.5萬元/輛;純電動客車30萬元/輛;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2萬元/輛;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客車15萬元/輛;超級電容、鈦酸鋰快充純電動客車9萬元/輛;純電動專用車按電池容量每千瓦時補貼1200元、最高9萬元/輛;燃料電池車乘用車12萬元/輛;燃料電池商用車30萬元/輛。

充電設施補貼:對充換電服務運營單位承建的充換電設施費用,市、區(原五縣)按照「市區(開發區)分擔」原則,給予15%補貼。

2015年購車補貼:10米以上純電動客車補貼30萬元/輛;6-10米純電動客車按電池容量每千瓦時補貼1800元(最高不超過國家補貼標準的60%。對應用於城鄉公交領域的6-8米純電動客車補貼18萬元/輛、8-10米純電動客車補貼24萬元/輛);10米以上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含增程式)補貼15萬元/輛;純電動專用車按電池容量每千瓦時補貼1200元(最高不超過9萬元);純電動乘用車軸距大於2.45米每輛補貼3.6萬元、軸距小於2.45米每輛補貼2.7萬元、軸距小於2.2米每輛補貼1.5萬元;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每輛補貼2萬元;燃料電池乘用車(5座及以下)10萬元/輛;燃料電池客車(9座及以上)27萬元/輛;10米以上超級電容、鈦酸鋰客車9萬元/輛。

充電設施補貼:交流充電樁每千瓦800元、直流充電樁每千瓦1200元。

揚州

2013、2014購車補貼:純電動乘用車按續駛里程補貼2.1-3.6萬元;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補貼2.1萬元;純電動客車按車長補貼18-30萬元;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補貼15萬元;超級電容、鈦酸鋰快充純電動客車補貼9萬元;燃料電池乘用車補貼12萬元;燃料電池商用車補貼30萬元。

充電設施補貼:地方財政給予15%補貼。

2015年購車和充電設施補貼同南京市。

蘇州

2014、2014購車和充電設施補貼同揚州市。

2015年購車補貼:10米以上純電動客車補貼30萬元/輛;6~10米純電動客車按電池容量每千瓦時補貼1800元(最高不超過國家補貼標準的60%。對應用於城鄉公交領域的6~8米純電動客車補貼18萬元/輛、8~10米純電動客車補貼24萬元/輛);10米以上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含增程式)補貼15萬元/輛;純電動專用車按電池容量每千瓦時補貼1200元(最高不超過9萬元);

純電動乘用車軸距大於2.45米每輛補貼3.6萬元、軸距小於2.45米每輛補貼2.7萬元、軸距小於2.2米每輛補貼1.5萬元;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每輛補貼2.1萬元;10米以上超級電容、鈦酸鋰客車9萬元/輛。

充電設施補貼:按充電樁充電功率,直流充電樁每千瓦補貼600元,交流充電樁每千瓦補貼400元。

大連

地方財政一次性按與中央財政0.8:1的比例給予配套補貼。

寧波

按中央財政補貼資金1:1比例的額度給予補助。除老三區外,其它縣(市)區示範推廣新能源汽車補助,可參照實行,補助資金由屬地財政承擔。

充電設施補貼:對充電設施投入,按實際投資20%補助

紹興

純電動乘用車給予3萬元補助,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給予2萬元補助。國家和地方財政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車輛銷售價格的50%。

充電設施補貼:在紹興市區投資建設充電設施項目的,按充電設施實際投資額(不含土地投入)的20%給予補助。

金華

純電動乘用車給予3萬元補助,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給予2萬元補助。純電動客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客車、純電動專用車、燃料電池車,按照國家補助標准,給予1:1的配套補助。中央財政和市財政(含公交車補助)補助資金總額最高不超過車輛銷售價格的80%。

充電設施補貼:在金華市區投資建設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項目的,按實際投資額(不含土地成本)給予20%的財政補助。

深圳

按照國家補貼標准,給予1:1配套地方補貼,且不退坡。

給予使用環節補貼: 1.純電動乘用車:R≥250每輛2萬元;150≤R<250每輛1.5萬元;R<150每輛1萬元。2.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純電R≥50每輛1萬元。

對具有計程車營運牌照(或持授權書)的燃油計程車更新為純電動計程車的,給予補貼5.58萬元。

重慶

市級財政給予前1000輛新能源客車補貼16萬元/輛,其他新能源汽車按照國家補貼標准1:1給予補貼,中央和本市財政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補貼前車輛銷售價格的60%。

充電設施補貼:給予市級財政補貼總計1500萬元,分2014年、2015年兩年撥付。

海口

按新能源汽車獲得中央補貼資金的60%給予地方財政補貼,省市財政各補貼30%。

充電設施補貼:按套基礎設施主要設備投資額的40%給予地方財政補貼,省市財政各補貼20%,省市補貼總額不超過600萬元。

南昌

私人、租賃、公務、通勤等純電動乘用車:R≥250補貼4.4萬元,150≤R<250補貼3.6萬元,80≤R<150補貼2.5萬元,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R≥50)補貼2.4萬元。城市出租純電動乘用車:R≥250補貼2萬元,150≤R<250補貼1萬元,80≤R<150補貼1萬元,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R≥50)補貼1萬元。公交、客運、公務、通勤等純電動客車:L≥10補貼15萬元,8≤L<10補貼11萬元,6≤L<8補貼8.5萬元,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含增程式,L≥10)補貼8萬元。純電動專用車(按30KWH電池容量計算)補貼4.2萬元。

充電設施補貼:對於新建充電設施按充電設備購置總價給予20%補助。

贛州

按照1∶1給予配套補助,配套資金由市財政、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的縣(市、區)財政各承擔50%。

蕪湖

純電動乘用車:R≥250補貼1.5萬元,150≤R<250補貼1.5萬元,80≤R<150補貼1萬元。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R≥50)補貼1萬元。純電動客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按國家標准1:1補貼。

充電設施補貼:財政按設備投入總額給予20%的補助,單個設施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合肥

純電續駛里程大於150公里的電動乘用車,按照國家補助標准1:1的比例給予地方配套補貼(含省、市兩級資金),總額不超過車輛銷售價的60%。其他類型新能源汽車按國家補助標準的20%給予補貼。

在地方配套1:1的市級財政補助資金中安排10000元/輛用於自用充電設施安裝和充電費用。

瀘州

按照中央財政補助標准給予1:1配套的購車補助。

成都

在中央財政補貼基礎上,市級財政按中央財政補貼標準的60%給予配套補貼。

新鄉

對購置純電動轎車和純電動專用車(指郵政、物流專用車)的企業和個人,市財政和車輛銷售所在地財政分別按照不低於中央財政補貼標準的70%、30%進行補貼,中央和地方財政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車輛銷售價格的60%。

昆明

市財政補貼參照國家財政補助資金標准按照1∶0.5給予配套補助。

河北

2014年至2015年,按照中央財政補貼標准1:1的比例,其他領域按照1:0.5的比例給予補貼。

保定

市財政按照中央財政補貼標準的50%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進行補貼。

石家莊

按照國家標准1:1比例給予補貼;其他領域用新能源汽車按照中央財政補貼標准1:0.5補貼。

充電設施補貼市財政給予設備投資總額5%的補助,單個設施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長春

按照1:1比例進行配套補貼,配套資金中省、市財政各佔50%。

充電設施補貼:市財政按充(換)電站項目總投資的10%額度,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給予補貼。

貴州

按中央與地方財政1:0.5的比例給予補助。

沈陽

2015年購車補助標准:按照地方與中央0.7~0.9:1的比例補助。

充電設施補貼:中央和地方財政補助合計不超過設備投資額的20%。

㈩ 2015年交通法對電動汽車的規定

國標委暫不出台電動車管理新規范。針對國標體系存在的矛盾,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已經與公安部、工信部、交通部達成一致,過渡期間暫不出台電動自行車管理新規范。
根據國家標准委官方網站的公開信息,8月14日,該委專門召開座談會,討論《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和《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兩項國家標准之間的關系,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中國輕工業聯合會、中國自行車協會的代表和有關專家參加了會議。
與會各方達成共識,電動自行車新國標的修訂不受限於《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等現有國家標准相關條款的規定,在《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新標准出台後,國家標准委將及時梳理和調整相關國家標准,保持國家標准之間的一致性。
《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新國標9月1日實施,新國標將時速超過20公里、重量超過40公斤的電動車納入機動車管理范疇,引起社會廣泛關注。記者了解到,新國標並不會帶來電動車管理的新變化。
《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標准制定協調小組專家、中國自行車協會助力車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陸金龍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電動自行車新國標正在緊張修訂,有望明年發布,在電動車新國標沒有出台前,相關部門暫不會出台電動自行車管理新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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