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賭博罪150萬怎麼定罪
題主您好:
根據國務院於2015年8月29日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所確定的最新《回中華答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章第一節第303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二項規定:組織3人以上賭博,賭資數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的以賭博罪判處。
第五條第三項規定:組織未成年人參與賭博,或者開設賭場吸引未成年人參與賭博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03條從重處罰。
根據您所提供的情況,雖然《刑法》以及《司法解釋》中並未對賭資的多少對於判刑的量刑影響做出明確規定,但150萬屬於情節嚴重的情形,所以有可能會在刑法規定范圍內判得較重。
另外,如果賭博中還有未成年人參與,將對組織者從重處罰。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您有所幫助,祝您新春快樂!
2. 賭博罪涉案金額兩萬會判多久
你好,很高興能回答你大爺的提問,賭博涉及金額二萬,如何判決的問題,應該說從能不能坦白交代,承認錯誤,如果表現好,也會從輕處理,不會追究刑事責任;如果不交代,認錯態度差,那麼會根據情節量刑。
3. 真搞不懂,一個網站賭博可以長留3年多沒有任何打擊,現在都轉形了每個人都買豪車,這些警察是幹嘛的
這種事太多了,看開點吧,所謂的太平盛世,也不過是夢中紙上的一場戲
4. 賭資70多萬賭博罪量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專的解釋》第一條規定:「以營利屬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的「聚眾賭博」: (一)組織3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的;(二)組織3人以上賭博,賭資數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的;(三)組織3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累計達到20人以上的;(四)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開設賭場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你那親戚如果不是組織者,是不構成犯罪的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他會被拘留,罰款,不會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