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一名女子控訴誤占車位被豪車前後圍堵,豪車車主這是欺負窮人嗎
2020年12月8日,在上海一個停車場裡面出現了豪車堵車的情況。當時一個豪車,他開車的時候直接佔了別人家的車位。等到這個車主宰出去的時候,發現自己的車子被豪車圍堵了,根本就開不出去。當時這個女子就直接拍了一段視頻,聲稱豪車欺負自己的車子,而且不讓自己回家。當時這名女子言辭鑿鑿地說對方直接得理不饒人。這種情況讓不少的人都覺得,車主這樣開車實在是有一點影響他人。
即使是豪車也不能夠直接的擋住別人,讓別人車子沒辦法開出去。當自己的車子被他人擋著,不能出去的時候,首先應該去撥打挪車電話。畢竟每一個車子上面都有車主的電話,在撥打了這個電話之後,就會讓車主能夠將自己的車子挪走,而自己的車子也能更好地出去了。當這名女子出現被豪車堵住的情況,她沒有首先的去撥打電話,反而直接的將這段事情發到網路上,對他人造成了不好的影響。
當警方趕到現場之後,警方就直接會通知車主,讓他們來開車,就不會發生好車攔路的情況了。這名女子什麼都沒有干,就直接的在網路上發布這段視頻,覺得豪車在欺負自己。這種行為就是在賣慘,讓大家覺得也不會得到他人的同情。
B. 美女富二代醉駕瑪莎拉蒂事件熱度不減,為何大家這么關注豪車車禍
我覺得對於這件事情其實就是一種媒體導向而已,媒體更願意去報道去推廣一些這樣的話題,來讓自己的文章更有看點,可話說回來,在這件事情上,這個女子因為喝了很多的酒在經過人多次勸阻的情況下依然沒有即時停止,可以看得出在當時她已經神志不清了。
但是,等真正的責任認定下來之後,各路"大神"就像約定好的一樣,絕不繼續發聲。有人覺得或許是因為這類新聞關注的人多,所以媒體才會這樣報道。可事實上,大家更加關系是是與非,真正極端仇富的人又能有多少?其實,我們這些普羅大眾真正仇視的是不公與破壞公平。所以,也希望相關媒體能夠負一些責任,不要做有引導性的報道。對於新聞,我們更希望看到的是事實,而不是為了"迎合"去捏造事實。
C. 女子試駕豪車被看不起是什麼電影
是電視劇
我 是 特 種 兵 之 火 鳳 凰
地區
中 國
導 演專
劉猛
編 劇
劉猛
主 演
劉曉潔、程愫屬
D. 宣二代美女醉駕瑪莎拉蒂事件備受關注,為何「豪車和女司機」會被奉為原罪
豪車和女司機本來這兩個詞都帶有一種攻擊性的味道,時常被人諷刺,諷刺豪車是因為仇富,諷刺女司機是因為女司機技術不好,女司機容易操作不當引發車禍。
女子酒後駕駛「瑪莎拉蒂」追尾一輛正在等紅燈的寶馬轎車,將其撞出數十米外,寶馬車瞬間起火燃燒。最終,事故造成「2人死亡4人」受傷,瑪莎拉蒂司機屬「醉駕」,並且已被警方控制。這樣的事情發生後,觸發「主流媒體」和「社交媒體」的廣泛激辯。因為,對於「酒駕」(醉駕)的問題,早已是被釘在罪惡柱上的行為,無論有沒有傷亡,都會形成潛在的罪行。
很多女司機在緊急關鍵時刻總是會緊張,手忙腳亂,會把油門當剎車踩,並且女司機愛美,開車也會穿高跟鞋等等。年紀輕輕就有著豪車,更是受人妒忌,當然容易備受關注了。不出事還好,出事了,就要被不斷抨擊。
E. 女子開瑪莎拉蒂醉駕被查,為何近年來豪車車主屢屢出事
豪車車主之所以會頻頻出事,最重要的原因是他們的安全意識淡薄。可能在他們的成長過程中並沒有接受到完整的系統的關於安全駕駛的教育,才釀成一場又一場的悲劇。
所以開車一定要遵守基本的交通法規,每一個上路的司機都要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識,不要等到有些事情發生就挽回不了了。
F. 一女子豪車被撞說免賠是真的嗎
梅州一名女子在倒車時不慎將後方停放的兩輛摩托車蹭倒,壓在了一輛價值500萬元的法拉利超跑上,修理費用要三萬塊錢以上。法拉利車主通過查看監控,發現肇事司機竟一溜煙地跑了,於是選擇了報警。
真是遇到好人了,為這名車主點贊啊。
G. 蘇州哪裡豪車最多豪車車展一般在哪裡開
蘇州豪車還可復以,我知制道浙江豪車挺多的,浙江有錢人多。豪車展就不知道了,不過蘇州金雞湖那邊豪車出現率挺高的,基本都是去那邊的桃花源售樓處看房子的,凱迪拉克、法拉利都是常見的了,相當於看了一場豪華車展了。
H. 女模特開豪車醉駕是怎麼回事具體什麼情況
女模特開豪車醉駕是怎麼回事?具體什麼情況?
女模特開豪車醉駕是怎麼回事?具體什麼情況?今年3月28日凌晨,東莞樟木頭一名女司機醉酒駕駛保時捷豪車,撞上了三名行人,造成1人當場死亡,2人受傷。事故發生後死者家屬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法院判決肇事司機及車輛投保保險公司賠償131萬余元。公開報道顯示,該名女司機是一名模特,事發時年僅21歲。記者獲悉,鑒於黃某已支付賠償款3.7萬元,今年11月份法院判決肇事司機及保險公司向死者家屬賠付121萬余元,該判決已於11月3日正式生效。然而,死者家屬目前仍未收到相關款項。昨日,死者家屬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對死者家屬下發了「受理申請執行案件通知書」,決定立案執行。
文/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龍成柳
東莞市第三市區人民檢察院指控稱,今年3月28日凌晨2點,21歲的黃某酒後駕駛汽車從莞惠線方嚮往東深線方向行駛,當車行至樟木頭鎮瑪莎路口路段時,撞上了路邊曾某、尹某及錢某等三名行人,導致曾某當場死亡,尹某、錢某受傷。
經鑒定,黃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為257.81mg/100ml,已達醉酒狀態。經法醫鑒定,尹某所受損傷已達重傷二級,錢某所受損傷已達輕傷二級。事後交警部門認定,黃某醉酒後駕駛機動車時對路面注意不夠,未確保安全駕駛,是造成事故的根本原因,負事故的全部責任。
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審理認為,黃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律,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重傷,一人輕傷,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交通肇事罪。最終,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處黃某有期徒刑兩年半。
今年5月3日,死者家屬向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將肇事司機及車輛投保的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告上法庭,請求法院判令兩被告賠償死者家屬死亡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喪葬費等共120萬余元,其後死者家屬於7月12日變更訴訟請求,請求法院判令對方賠償131萬余元。
鑒於黃某已支付賠償款3.7萬元,法院審理後判令,保險公司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5日內賠償原告5.5萬元,判令黃某在判決生效之日起5日內賠償原告112萬余元。保險公司已於12月15日賠付5.5萬元。
死者家屬表示,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已於11月14日向其送達生效證明書,上述判決已於11月3日生效。但迄今為止,他們仍未收到賠償金。此前,他們曾經與肇事者一方簽署了調解協議,協議中約定了賠償金的交付時間和交付方式,但其後肇事者又單方面將調解協議撤銷。
昨日,死者家屬向法院提交申請強制執行材料,法院經審查認定該申請符合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決定立案執行。法院表示,死者家屬可以隨時向法院提供被執行人的可供執行財產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