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房子車位買賣
不是話不劃算的問題:你如果買了只考慮出租你就算算車位多少錢買進的多少錢出版租的,收益比權值不值。你買車的這筆錢如果放銀行或者做其他投資的回報率是否比計程車位高或者低。還有你所在小區的車輛情況,車位是否有升值空間,現在的車位將來是否能高價出手,如果覺得合適就可以買,目前大城市的車位是非常緊俏的。
② 福州安商房落地一層是房子嗎
安置型商品房是按照商品房運作模式組織開發建設面向被徵收人定向銷售的限價商品房。對於安置型商品房的建設及裝修標准事宜,不屬我局職能范圍,建議咨詢市建設局或福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③ 安置房的車位
總體上來說,車位可以地簡單分為兩種,一種是能辦出產權證的,另一種是不能辦出產權證的。所以在大家購買車位的時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了解清楚,你簽署的是《機動車位購置協議》,還是《車位租賃協議》或《使用權轉讓協議》。
常見的不能辦出產權證的車位也可以地簡單分為兩種。一種是已經列入公攤面積的車位。只要列入了公攤,從法律上來說就屬於不能辦出產權證的車位,因為是全體業主共有。因此該類車位不可以購買產權但可以租賃。另一種是人防車位。
人防車位不同於其它車位,有著其特殊性。因為人防車位所佔的面積屬於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屬於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的,根據有關規定,國防資產屬於國家所有。此外,建設部相關條例已明確規定,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計入公用建築面積。因此,人防車位既不屬於開發商,也不屬於全體業主共有,該類車位也不可以購買產權。
那人防車位可不可以進行租賃呢?根據目前的司法實踐,對人防車位的租賃主要有兩種觀點:
觀點一、部分法院認為,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出售和轉讓人防工程的產權和使用權,轉讓人防工程車位的行為損害了國家利益和買受人利益,即使雙方簽訂了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該協議也是無效的。
觀點二、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交由開發商開發管理的,開發商可以通過租賃人防車位獲得租金,但使用人防工程必須辦理登記手續。
因此,如要租賃人防車位最好先取得人防部門的許可。而且,租賃人防車位存在著因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導致該車位被政府部門無償徵用的可能性。
最後,大家在約定租賃期限還要注意,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④ 期房車位交房前買還是後買
期房買車費是。交房前買還是交房後買這個你要問問當地的售樓部。因為每個地方的要求不一樣,畢竟車位緊缺。
⑤ 什麼是人房車位
人防車位
如何區分人防車位
人防工程里的車位均為人防車位。[1]
人防工程以專回業角度主要從三個方答面判斷
第一、從建築形式上看是否有戰時出入口,防護通道和密閉通道。 第二、從防護功能上看是否有防護單元和抗爆單元,防護密閉門、密閉門和防爆波活門。 第三、從結構內容上看是否具有抗核暴荷載沖擊波的設計,地下室頂、底板以及側牆厚度都明顯高於普通民用建築,一般都是全埋式的建築。
以非專業角度主要從以下三個方面判斷
第一、獨立的人防地下室都有人防口部,門為比較厚重的防護門和密閉防護門,很容易分辨出來,裡面的車位均為人防車位。 第二、 如果在地下室裡面劃分區域建設人防地下室,一般小區都被要求進行集中處理,那麼人防防護門(防護門和密閉防護門)圍合空間裡面的車位,那就肯定是人防車位。 第三、有一些上萬平方米的地下停車場裡面有很多防護門,識別還是有難度的,可以通過觀察小區規劃圖來分辨哪些是人防工程車位。一般情況下,開發商在報規劃的時候已經明確地下室的功能,哪些部分是人防工程、哪些部分是可以出售的產權車位,這些都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