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貨車的貨箱改了以後 ,需要什麼證件到車管所辦理改裝手續
貨車的貨箱改了以後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迴向登答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改變車身顏色的;
更換發動機的;
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等使用性質改變的;
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
機動車所有人為兩人以上,需要將登記的所有人姓名變更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㈡ 火車票改簽可以改車廂嗎
不可以,改簽就是先退票,再買票,隨機的
㈢ 貨車車廂長了國家法律允許改短嗎,需要什麼手續
不允許改短。
《中復華制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如改裝排氣管、增加車身大包圍、增加大型後擾流板)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恢復原狀,並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需要改變使用性質、車身顏色、車身或車架等,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3)改裝車廂變更擴展閱讀
允許改裝車輛的情況如下:
根據公安部《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六條規定:
一、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
二、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三、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
這三種情況是允許的。除此以外的改變機動車品牌、型號、發動機型號,改變已登記機動車外形和有關技術數據的都屬於非法改裝。
㈣ 貨車換了一個一樣的車廂需要去車管所做變更嗎
當然要去變更了。因為貨車,尤其是掛車和半掛車,後面的車體或車廂都是單獨登記的,有獨立的車架號。不然到年檢的時候被查出來了,不僅年檢過不了,還要被罰款,也要補辦相關的變更手續。
㈤ 改裝車如何辦理變更手續
機動車變更手續
在《機動車行駛本》上,交管部門拍下的汽車照片真實地記錄了汽車的車型、車身顏色以及牌號等,並對車的發動機號和車駕號有明確的登記,一旦變更都要到交管部門進行機動車變更登記。
機動車變更范圍
對於已經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機動車所有人更改姓名、單位名稱或者身份證明號碼的;機動車所有人住所在本市范圍內改變的;改變車身顏色的;更換發動機或者改變燃料種類的;因故損壞無法修復需要更換同型號車身或者車架的;因質量問題,製造廠給機動車所有人更換整車或者更換同型號發動機、車身、車架的。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應當到交管部門申請辦理機動車變更手續。
由於汽車製造的質量問題而需要更換整車、被盜搶機動車發還後變更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碼)和發動機號碼的、使館車、外籍機動車要到車管所辦理。而遠郊區縣摩托車、農用運輸車和專用機械在本區縣的車管站辦理。其他車輛則到機動車所有人住所地址所在車管分所辦理變更申請。
要進行機動車變更,必須在交管部門規定的范圍內進行,即可以對車身顏色、發動機、燃料種類、車駕號碼等進行改裝,但司機在提交申請後,必須要經過交管部門批准,才可進行改裝。例如,在車身顏色方面,有三種顏色不能批准:紅色消防專用、黃色工程搶險專用、上白下藍國家行政執法專用 。
同時,對車身、車架、發動機的變更,要在已經損壞無法修復或者存在質量問題的前提下才能夠進行。
申請變更需備齊材料
申請變更機動車所有人要先填寫《機動車變更登記申請表》(此表格在交管局的網站上也有,可以直接下載),然後提交機動車所有人和代理人身份證明和《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機動車的標准照片。機動車所有人名稱變更的,車輛歸單位所有的還需要提交主管部門或者主管單位批准變更的證明,或工商企業登記部門批准變更證明、變更後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機動車所有人地址變更的,單位的還需提交變更後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個人的還需交驗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機動車所有人地址從遠郊區、縣變更到城八區的汽車,換領城八區的機動車號牌。機動車所有人地址從城八區變更到遠郊區、縣的,換領遠郊區、縣機動車號牌。
另外,車管所對符合規定的申請人,從受理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就可以將手續辦理完畢。
㈥ 貨車車廂改裝的規定
需要,而來且是必須申報,否源則是違法的。
如果貨車車廂需要改裝,應該去車管所申請,在車管所允許的范圍內到有資格的車廂廠進行改裝,這個改裝是有規定的,不是你想怎麼改就可以的,必須按照管理規定進行改裝,否則就是不合規。
㈦ 貨車車廂改裝需要什麼手續
汽車改裝必須要去車管所申請變更登記,獲得准許後才能改裝。
申請變更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並且提交以下證明和憑證:
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
機動車的登記證書。
機動車行駛證書。
需要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還要提供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還需要提供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如果是經海關進口的機動車和國務院機動車產品的主管部門認定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除外。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天內,確認機動車、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變更事項,收回行駛證,重新核發行駛證。
(7)改裝車廂變更擴展閱讀:
變更登記,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改變車身顏色的。
更換發動機的。
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等使用性質改變的。
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
㈧ 車輛改裝規定
《機動車登記規定》中關於汽車外觀等變更的有關規定:
第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機動車所有人可以自行變更:
(一)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
(二)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三)機動車增加車內裝飾等。
第五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一)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及其掛車的車身或者車廂後部未按照規定噴塗放大的牌號或者放大的牌號不清晰的;
(二)機動車噴塗、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影響安全駕駛的;
(三)載貨汽車、掛車未按照規定安裝側面及後下部防護裝置、粘貼車身反游標識的;
(四)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五)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未按照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變更登記的;
(六)機動車所有權轉移後,現機動車所有人未按照本規定第十八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轉移登記的;
(七)機動車所有人辦理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機動車檔案轉出登記地車輛管理所後,未按照本規定第十三條規定的時限到住所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機動車轉入的。
第四十八條除本規定第十條和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外,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恢復原狀,並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8)改裝車廂變更擴展閱讀
已領牌照的汽車進行改裝時,應向車管所登記申報,其改裝技術報告經車管所審查同意後,方可進行改裝。改裝完畢,還要到車管所辦理改裝變更手續。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五條車輛管理所辦理變更登記,應當分別登記下列內容:
(一)變更後的車身顏色;
(二)變更後的發動機號碼;
(三)機動車更換車身、車架後的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碼);
(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來歷憑證的名稱、編號;
(五)更換整車後的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碼)、發動機號碼、車身顏色、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憑證編號、出廠日期、注冊登記日期;
(六)機動車所有人變更後的姓名或者單位名稱;
(七)變更後的使用性質;
(八)需要辦理機動車檔案轉出的,登記轉入地車輛管理所的名稱;
(九)變更登記的日期。
㈨ 貨車的車廂可以變更嗎
不可以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1、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2、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
3、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4、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9)改裝車廂變更擴展閱讀:
交通警察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1、為不符合法定條件的機動車發放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的。
2、批准不符合法定條件的機動車安裝、使用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的警報器、標志燈具,噴塗標志圖案的。
3、為不符合駕駛許可條件、未經考試或者考試不合格人員發放機動車駕駛證的。
4、不執行罰款決定與罰款收繳分離制度或者不按規定將依法收取的費用、收繳的罰款及沒收的違法所得全部上繳國庫的。
5、舉辦或者參與舉辦駕駛學校或者駕駛培訓班、機動車修理廠或者收費停車場等經營活動的。
6、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
7、違法扣留車輛、機動車行駛證、駕駛證、車輛號牌的。
㈩ 貨車車廂改裝需要什麼手續
找一家車管所制定的改裝廠,改裝完,讓他們代辦行駛證變更,重新照相,一般交警看到證照和實物相符,那就等於合法不處罰了。
應該去車管所申請,在車管所允許的范圍內到有資格的車廂廠進行改裝,這個改裝是有規定的,不是你想怎麼改就可以的,必須按照管理規定進行改裝,否則就是不合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