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內飾改裝 > 改裝車規定

改裝車規定

發布時間:2021-03-24 07:15:02

改裝車的法律規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
①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
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
②對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③出售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銷售金額等額的罰款,對
該機動車依照本條第①項的規定處理。

汽車改裝的相關法律法規條例

根據公安部《機動車登記辦法》有關規定,在用汽車輪胎規格、改裝進氣系統、排氣系統都不是國家允許的變更項目。如在用汽車進行上述改裝,可能會改變發動機功率,影響到行車安全,對進行非法改裝的機動車所有人,將依法處以500-1000元的罰款,並責令其恢復原狀。

《機動車登記規定》中關於汽車外觀等變更的有關規定:

第十條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改變車身顏色的;更換發動機的;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變更登記:改變機動車的品牌、型號和發動機型號的,但經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選裝的發動機除外;改變已登記的機動車外形和有關技術數據的,但法律、法規和國家強制性標准另有規定的除外;有本規定 第九條第項、第項、第項、第項規定情形的。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機動車所有人不需要辦理變更登記: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

第四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及其掛車的車身或者車廂後部未按照規定噴塗放大的牌號或者放大的牌號不清晰的;機動車噴塗、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影響安全駕駛的;載貨汽車;

掛車未按照規定安裝側面及後下部防護裝置、粘貼車身反游標識的;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未按照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變更登記的。

(2)改裝車規定擴展閱讀

汽車改裝的合法性:

汽車改裝可以對車身顏色、發動機、燃料種類、車架號碼等進行改裝,但有三種顏色屬於特種車專用顏色,不能使用。

紅色為消防專用,黃色為工程搶險專用,上白下藍為國家行政執法專用。而對車身、車架、發動機的變更,要在已經損壞無法修復或者存在質量問題的前提下才能夠進行。申請變更時,須同時出具修理廠的證明及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來歷憑證。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允許已注冊登記汽車更換前保險杠,加裝後霧燈。汽車進行改裝後,不可以影響到行車安全穩定性。公安車管部門在年審中一旦發現違規改裝,就會要求車主恢復原狀。最好請根據您車輛的品牌類型詳細咨詢一下車管所。確保車主行駛性能安全,不影響正常行駛。

⑶ 車輛改裝規定

《機動車登記規定》中關於汽車外觀等變更的有關規定:

第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機動車所有人可以自行變更:

(一)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

(二)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三)機動車增加車內裝飾等。

第五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一)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及其掛車的車身或者車廂後部未按照規定噴塗放大的牌號或者放大的牌號不清晰的;

(二)機動車噴塗、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影響安全駕駛的;

(三)載貨汽車、掛車未按照規定安裝側面及後下部防護裝置、粘貼車身反游標識的;

(四)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五)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未按照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變更登記的;

(六)機動車所有權轉移後,現機動車所有人未按照本規定第十八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轉移登記的;

(七)機動車所有人辦理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機動車檔案轉出登記地車輛管理所後,未按照本規定第十三條規定的時限到住所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機動車轉入的。

第四十八條除本規定第十條和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外,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恢復原狀,並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3)改裝車規定擴展閱讀

已領牌照的汽車進行改裝時,應向車管所登記申報,其改裝技術報告經車管所審查同意後,方可進行改裝。改裝完畢,還要到車管所辦理改裝變更手續。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五條車輛管理所辦理變更登記,應當分別登記下列內容:

(一)變更後的車身顏色;

(二)變更後的發動機號碼;

(三)機動車更換車身、車架後的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碼);

(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來歷憑證的名稱、編號;

(五)更換整車後的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碼)、發動機號碼、車身顏色、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憑證編號、出廠日期、注冊登記日期;

(六)機動車所有人變更後的姓名或者單位名稱;

(七)變更後的使用性質;

(八)需要辦理機動車檔案轉出的,登記轉入地車輛管理所的名稱;

(九)變更登記的日期。

⑷ 汽車改裝法規

改裝車法規

法律法規對改裝汽車作出了限制
汽車的型號、發動機型號、車架號不能改,不能破壞車身結構;汽車改變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必須交驗汽車,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還要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車貼面積不能超過車身總面積的30%,超過了就必須去相關部門報批;

外觀

1、可以對車身顏色、發動機、燃料種類、車架號碼等進行改裝,但有三種顏色屬於特種車專用顏色,不能使用。紅色為消防專用,黃色為工程搶險專用,上白下藍為國家行政執法專用。而對車身、車架、發動機的變更,要在已經損壞無法修復或者存在質量問題的前提下才能夠進行。申請變更時,須同時出具修理廠的證明及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來歷憑證。

2、更換前保險杠屬於改變汽車外形,經過審批後是可行的,但對升高底盤等提升汽車越野性能的改裝是不允許的。年審中一旦發現違規改裝,必須恢復原狀。

3、加寬輪胎、進氣系統、排氣系統等改裝是不允許的。 根據公安部《機動車登記辦法》有關規定,在用汽車輪胎規格、改裝進氣系統、排氣系統都不是國家允許的變更項目。如在用汽車進行上述改裝,可能會改變發動機功率,影響到行車安全,對進行非法改裝的機動車所有人,將依法處以500-1000元的罰款,並責令其恢復原狀。

4、申請變更所需要提交的材料及手續:
填寫《機動車變更登記申請表》,然後提交《機動車所有人及駕駛人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機動車的標准照片。

⑸ 中國對改裝車有什麼規定

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確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及特徵。車輛的結構包括車身顏色、長、寬、高四個硬性的標准以及發動機和相關的技術參數。 因此,車輛改裝是否合法,關鍵是看車輛是否與行駛證上的照片相符;與車輛出廠技術參數是否相符。不符合的,就不能通過年檢。 據了解,目前我國改裝汽車一般有兩種情況:一是指專門生產改裝汽車的廠家,用國家鑒定合格的發動機、底盤或總成,重新設計、改裝與原車型不同的汽車;二是已領有牌照的汽車,為了某種使用目的,在原車總成的基礎上,作一些技術改造。改裝出來的汽車,統稱為改裝車。已領牌照的汽車進行改裝時,應向車管所登記申報,其改裝技術報告經車管所審查同意後,方可進行改裝。改裝完畢,還要到車管所辦理改裝變更手續。

⑹ 中國有關汽車改裝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

第十六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二)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

《機動車登記規定》中規定: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變更登記:

(一)改變機動車的品牌、型號和發動機型號的,但經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選裝的發動機除外;

(二)改變已登記的機動車外形和有關技術數據的,但法律、法規和國家強制性標准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機動車所有人不需要辦理變更登記:

(一)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

(二)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三)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

(6)改裝車規定擴展閱讀

汽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前後防撞裝置,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需辦理變更登記:

《機動車登記規定》中規定: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機動車所有人不需要辦理變更登記:

(一)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

(二)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三)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

《機動車登記工作規范》中規定:

第二十四條 車輛管理所辦理變更姓名或者單位名稱、住所地址、身份證明名稱、號碼的業務流程和具體事項為:

(一)登記審核崗審核機動車所有人或者代理人提交的資料。符合規定的,受理變更登記申請,收存相關資料,向機動車所有人出具受理憑證;

(二)檔案管理崗簽注《機動車登記證書》,變更姓名或者單位名稱、住所地址的,製作《機動車行駛證》。

第二十九條 車輛管理所應當按照本規范第六條規定的格式和方法,在機動車計算機登記系統中錄入下列事項,並簽注《機動車登記業務流程記錄單》和《機動車登記證書》的登記欄:

(一)居中簽注「變更登記」;

(二)改變車身顏色的,錄入變更後的車身顏色,並簽注「車身顏色:」和變更後的車身顏色。

⑺ 改裝汽車允許的范圍。最新的。

您好,行車證上的車身照就是驗車時候車輛要保持的樣子,車輛外形發生很大改變後都是不允許的,你說的換發動機以及車架這都是國家明文規定不允許更改的,每個車架都有自己的17位大架號,更改是屬於違法的,汽車大包,尾翼,這樣是嚴重改變了車型車貌,肯定是通不過的,如果只是日常加裝可以,但是車輛驗車時必須改回去,如果非常有必要進行更改,可向當地車管所提出申請,得到審批後可以改邊外形,然後換領行駛證。希望幫到你 謝謝

⑻ 汽車改裝允許范圍

改裝有如下幾種:

1. 顏色改變

(8)改裝車規定擴展閱讀:

非法改裝包括:

1.加寬輪胎、進氣和排氣系統

輪胎規格、改裝進氣和排氣系統都是國家不允許變更的項目。 雖然近年有所放寬,但汽車進行上述改裝,可能會改變發動機功率,影響行車安全。

2.升高或者降低底盤

底盤的改動直接影響了汽車自身行車安全,懸掛改裝也必須保證與原車高度相同,這些都是直接影響車身結構,在國內無法通過年檢。

3.改裝大燈

許多車主都有想改氙氣大燈的沖動,但部分車主只換燈泡不加裝透鏡,對其他人生命不負責任,就是耍流氓的行為,一抓一個准。

4.改裝發動機

電影里人家改發動機的時候也直說了違法的。

5.改車標

千萬別為了好玩,把比亞迪貼成寶馬。這已經構成了非法改動機動車外觀的違法行為了。

⑼ 中國改裝車有什麼規定嗎

法律法規對改裝汽車作出了限制:汽車的型號、發動機型號、車架號不能改,不能破壞車身結構;汽車改變顏色,更換發動機、
車身或者車架的,必須交驗汽車,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還要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車貼面積不能超過車身
總面積的30%,超過了就必須去相關部門報批;車的外觀不能大幅改動,要求與行駛證上的照片基本保持一致。
1、可以對車身顏色、發動機、燃料種類、車架號碼等進行改裝,但有三種顏色屬於特種車專用顏色,不能使用。紅色為消防專用,
黃色為工程搶險專用,上白下藍為國家行政執法專用。而對車身、車架、發動機的變更,要在已經損壞無法修復或者存在質量問題
的前提下才能夠進行。申請變更時,須同時出具修理廠的證明及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來歷憑證。
2、更換前保險杠屬於改變汽車外形,經過審批後是可行的,但對升高底盤等提升汽車越野性能的改裝是不允許的。年審中一旦發
現違規改裝,必須恢復原狀。
3、加寬輪胎、進氣系統、排氣系統等改裝是不允許的。 根據公安部《機動車登記辦法》有關規定,在用汽車輪胎規格、改裝進
氣系統、排氣系統都不是國家允許的變更項目。 如在用汽車進行上述改裝,可能會改變發動機功率,影響到行車安全,對進行非
法改裝的機動車所有人,將依法處以500-1000元的罰款,並責令其恢復原狀。
4、申請變更所需要提交的材料及手續:填寫《機動車變更登記申請表》然後提交機動車所有人及駕駛人身份證明和《機動車登
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機動車的標准照片。
內飾裝飾方面應盡量遵循以下原則:
1.協調:飾品顏色必須和汽車的顏色相協調,不可盲目追求高品位、高價位,以免弄巧成拙。比如淺色車的內部配以深色的座套及紅色的地毯等。
2.實用:根據車內空間的大小,盡可能地選用一些能充分體現車主個性的小巧、美觀、實用的飾物,如茶杯架、香水瓶、儲物盒等。
3.整潔:車內飾品應做到干凈、衛生、擺放有序,給人一種輕松、舒適的感覺。
4.安全:車內飾品絕不能有礙駕駛員的安全行車或乘員的安全,如車內頂部吊物不宜過長、過大、過重;後擋風玻璃上的飾物不要影響倒車視線等。
5.舒適:車內飾品的色彩和質感要符合車主的審美觀,香水要清新,不宜太濃等。
《機動車登記規定》中關於汽車外觀等變更的有關規定:
第十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發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變更登記: (一)改變機動車的品牌、型號和發動機型號的,但經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選裝的發動機除外; (二)改變已登記的機動車外形和有關技術數據的,但法律、法規和國家強制性標准另有規定的除外; (三)有本規定第九條第(一)項、第(七)項、第(八)項、第(九)項規定情形的。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機動車所有人不需要辦理變更登記: (一)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 (二)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三)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
第四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一)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及其掛車的車身或者車廂後部未按照規定噴塗放大的牌號或者放大的牌號不清晰的; (二)機動車噴塗、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影響安全駕駛的; (三)載貨汽車、掛車未按照規定安裝側面及後下部防護裝置、粘貼車身反游標識的; (四)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五)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未按照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變更登記的。

⑽ 車輛改裝.國家規定改到什麼程度

車輛改裝,國家規定可以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更換車身或者車架,但進行這些改裝都需要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機動車登記規定》中規定:

第十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發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四)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五)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等使用性質改變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

機動車所有人為兩人以上,需要將登記的所有人姓名變更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屬於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和第(三)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後十日內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屬於本條第一款第(六)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出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10)改裝車規定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

第一百零三條 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未按照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准嚴格審查,許可不合格機動車型投入生產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

機動車生產企業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的機動車型,不執行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准或者不嚴格進行機動車成品質量檢驗,致使質量不合格的機動車出廠銷售的,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擅自生產、銷售未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的機動車型的,沒收非法生產、銷售的機動車成品及配件,可以並處非法產品價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有營業執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沒有營業執照的,予以查封。

生產、銷售拼裝的機動車或者生產、銷售擅自改裝的機動車的,依照本條第三款的規定處罰。

《機動車登記規定》中規定: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機動車所有人不需要辦理變更登記:

(一)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

(二)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三)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

閱讀全文

與改裝車規定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沈陽凱撒旅行社招聘 瀏覽:748
陽江海韻戴斯度假酒店 瀏覽:590
電動汽車技術政策 瀏覽:261
戶外街舞墊子 瀏覽:491
fuso越野房車多少錢 瀏覽:913
京郊特色度假 瀏覽:724
山羊皮卡車 瀏覽:374
中國旅遊安全問題 瀏覽:399
武漢新能源汽車銷售 瀏覽:142
l懷化旅遊攻略 瀏覽:897
車個性內飾 瀏覽:135
賓士S級內飾改裝 瀏覽:101
皮卡並線 瀏覽:398
皮卡堂食物 瀏覽:8
安徽安凱華夏汽車配件有限公司 瀏覽:547
東京到大阪旅遊攻略 瀏覽:492
東風轎車價格 瀏覽:293
金希澈豪車 瀏覽:826
皮卡丘人氣 瀏覽:924
峨秀湖國際度假區 瀏覽: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