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汽車改裝外觀可以上路嗎
這個問題分開回答抄:
1、你不襲怕警察查車的話,你隨便開上路,但是肯定不會過得了年審,當然你不審,或者你爸是李剛除外。
2、如果你的車改裝已經到車管所申報審批了,你就可以大大方方的上路了,年審也沒問題,因為你的行駛證上的照片和車是一樣的。
3、其實你只要不改發動機號、車架號,車內怎麼改警察都不易抓你,也容易過年審,但是你改的是外觀和發動機號、車架號,而且沒申報審批,基本上是死定了!
這樣的回答,可否?
㈡ 汽車外觀如何改裝
汽車的整體造型是由線條、比例與視覺感受組合而成的。很多有車一族為了尋求個性的展現,採取的最快的方法就是換「外套」。因為換了外套除了讓自己享受獨一無二的稀有性之外,更多的是讓大家知道這是一部能體現自我個性的車。也可以根據自己的喜好來改裝它。
外觀有幾大部件組成的,頭號部件是大包圍。大包圍作用是改善車身周圍的氣流對運動中車身的穩定性的影響,材料多為炭化纖維,目前國內市場的大包圍多數不具備這種功能,主要是為了美觀而設計的。如果你經常想外出旅遊的話,面隊郊區坑坑窪窪的泥路,加裝了大包圍的車簡直就如同穿著長裙去越野,這就是你加裝大包圍時該考慮的。
汽車外觀改裝兩例
擁有車的朋友,尤其是年輕朋友總想讓自己的車與眾不同,而車輛外觀的變換是最直接的辦法。
加裝大包圍所謂大包圍,實際上就是空氣擾流組件。它起源於賽車運動,因為高速行駛的車輛會遇到更高的空氣阻力,而大包圍可以改善車身周圍的氣流,提高車身穩定性。
汽車大包圍是一種玻璃鋼製品,噴上與車身同色的漆後與車身渾然一體,相較於車上原來的保險杠檔次要高許多。
加裝大包圍時,首先由車主根據自己的喜愛確定改裝方案,然後再由專業改裝公司施工,一般要經過制模、刷鋼、修模、刮膩子、噴漆等工藝流程。
在加裝大包圍時,要從表面光潔度及堅固程度兩方面來考慮選擇大包圍產品。還有一點需要注意的是,玻璃鋼的抗撞擊能力較差,因此選擇大包圍時一般不要拆除原車保險杠的產品。這樣車輛的安全性也不會因為加裝了大包圍而降低。
業內人士表示,國內市場上的大包圍大多數還是為了美觀而設計,對於車輛空氣動力性能的提高作用不大。因此車主在加裝時,更需要考慮好自己的需求,精挑細選改裝公司。按檔次不同,市面上大包圍的價位也從三四百元到二千元不等。
加裝尾翼時下,不少車輛尾部有一個如同小鳥尾巴翹起突出的東西,這就是汽車尾翼,學名叫擾流板。不要以為尾翼就是裝飾作用。
實際上,通過空氣作用在尾翼上產生的下壓力,可以控制汽車上浮,使汽車緊貼地面行駛,從而提高行車安全,有節省燃油的作用。
目前大多數汽車的尾翼都是用玻璃纖維或碳素纖維製成,材質輕巧堅韌,其形狀尺寸是由設計師精確計算而確定下來的。尾翼過大或過小都起不到應有的作用,甚至反而增加車輛的行車阻力。
汽車上的尾翼也各式各樣,一般賽車的尾翼安裝較高。這是為了讓作用於尾翼的下壓力不至於再次作用於車身上而抵消了尾翼作用。對於車速不是很高的車輛來說,尾翼更多的是發揮美觀的作用。
加裝汽車尾翼按材料、質量不同價位也從上百元到上千元不等。
另外,加裝天窗在以前也是常見對車輛外觀的改裝。但是按新頒布的條例,車主自己加裝天窗的車輛將不能通過年檢。好在不少車廠現在推出了天窗版的車型,滿足了車主渴望陽光的心情。
㈢ 汽車外表改裝可以嗎
汽車外表改裝可以抄。
㈣ 汽車改裝外觀需要辦什麼手續嗎
應向登記該機動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六條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該機動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
1、改變機動車車身顏色的;
2、更換發動機的;
3、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4、因質量有問題,製造廠更換整車的;
5、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的;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區域的。
(4)一輛汽車改裝外觀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相關法條:
第三十五條道路養護施工單位在道路上進行養護、維修時,應當按照規定設置規范的安全警示標志和安全防護設施。道路養護施工作業車輛、機械應當安裝示警燈,噴塗明顯的標志圖案,作業時應當開啟示警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對未中斷交通的施工作業道路。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加強交通安全監督檢查。發生交通阻塞時,及時做好分流、疏導,維護交通秩序。道路施工需要車輛繞行的,施工單位應當在繞行處設置標志;不能繞行的,應當修建臨時通道,保證車輛和行人通行。
第三十六條道路或者交通設施養護部門、管理部門應當在急彎、陡坡、臨崖、臨水等危險路段,按照國家標准設置警告標志和安全防護設施。
㈤ 汽車改裝外觀都需要什麼手續
針對民用改裝車的規定是,已領牌照汽車進行改裝時,應向登記車管所版申報,其改裝技術報告經車權管所審查同意後,方可進行改裝。改裝完畢後,經車管所檢驗合格,辦理改裝變更手續。各地對改裝車限制的統一口徑是,「改裝車存在安全隱患。」然而,不同的地方政府,對安全的理解也各有不同,以至於有的地區對汽車改裝要求寬松,有的則採取緊縮政策。改裝原則:不影響安全
其實,車管所相關負責人態度明確,只要是不影響駕駛安全的改裝都不被禁止,年檢都能夠通過。郁曉文主任說,這樣的說法是有依據的。省交警大隊在2003年《關於落實〈公安交通管理十七項便民利民措施實施細則〉中有關車輛管理問題的通知》中規定:在不違反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的前提下,允許機動車所有人出於裝飾目的,在小型越野客車加裝前後保險桿,側身大包圍,車頂行李架,照明燈,在小轎車加裝車尾饒流板。辦理加裝上述裝置的車輛注冊登記時,對其車輛外廓尺寸參數仍按公告標准參數錄入,辦理車輛定期檢驗時,亦按未加裝的原有外廓尺寸予以檢核。郁主任解釋,這個規定明確指出了在不違反安全駕駛的前提下,汽車進行部分改裝依然視為合格,可以順利通過年檢。希望可以
幫到你~
㈥ 汽車外觀改裝
你好,我也剛看完騰訊的這組圖片,我是做改裝的,這是TT做的仿R8的尾部設計,在國專外的改裝店屬早已經有成品,名字叫做「R TT」 ,這款尾翼是原裝位置原裝樣式的,原車就有,跑快了或者專門打開它會升起來,平時隱藏在底下,只不過車主把它換成了碳纖維材質。
至於尾部的風口,這只是換裝了大包圍而已,像R8 或者蘭博基尼這樣的車的話,發動機後置或中置,這樣的風口是有利於散熱的,但是TT作為前置車這個風口就沒有多大意義了,其他車想改這樣的風口還得看它有沒有此款包圍,有的話直接換上就行,沒有的話定做的費用也不低。
你說的適合不適合其他車,我感覺應該不會好看,而且這個TT我也感覺不是很協調,有點喪失它的高品位,還是簡單點好。
改裝車年檢方面,我自然是比較有經驗的,車子只要動了外觀,或是改變了顏色,就要去車管所變更行車證,重新拍照,重新備案,這都是很正常的事,只要你的車不是很花,很多種顏色,那就沒什麼問題,只要變更了行車證,年檢、保險、上路行駛 等這些就全都沒有問題了。
11點 全手打,忘採納。還有不懂請追問,樂意效勞
㈦ 汽車改裝外觀什麼的,需要注意些什麼
實際上 汽車改裝只不過是個性的再現而已;不必太過,同時還要注意不要違反有關規定;適當的點綴一下,也能夠起到畫龍點睛的作用;在汽車的改裝中,主要分為以下幾個方面:1、車輛的外觀方面;2、動力、性能、操控方面;3、內、外的裝飾性方面;4、車輛的其它方面;下面是汽車發燒友對菱帥車的改裝內容,僅供參考;主要是一個大包圍.分材質不同價格也不同,普通應該在800-1500左右,如果是碳纖維的起碼要8000-23000左右;音響.的價位范圍更廣了,建議6隻揚聲器+功放+DVD在3000-5000左右性價比最高;輪胎.如果更換,輪鼓也要更換了;每隻在800-3200左右;還有剪刀門大約價位在12000-16000左右;汽車音響世界著名品牌:藍寶汽車音響 blaupunkt 來自:德國、阿爾派 alpine 來自:日本、索尼 sony 來自:日本、先鋒 pioneer 來自:日本、惠威 hivi 來自:美國、松下 panasonic 來自:日本。以上 價位由於地區、經銷商的不同、價格上會有出入;但是絕對可以供參考。 一般動力、性能、操控方面改裝的需要去車管所辦理手續,外形、顏色、外觀改裝只需重新申請、補照照片即可;
㈧ 汽車可以改裝外形嗎
最新車輛管理辦法中規定,汽車可以在一定的范圍內改裝而且可以先改裝然內後到當地車容管所辦理變更業務,具體就是重新照相列印行車證,所以你這樣的改裝是可以的。據車管所負責人介紹,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不允許擅自改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擅自改變車身外觀、發動機性能、增加渦輪等都是不允許的。若切實需要改裝的車主,必須先到車管所申請備案,才能改裝。內飾方面,在不影響安全行車的情況下,原則上可以改裝。但是,座椅不能取走,車內結構不能改變,在車管所機動車登記的車輛結構特徵,也不能擅自更改。在車架號損壞或者無法標識後進行改裝,也需要變更登記。另外,車身顏色可在變更後10天內到車管所進行變更登記,其中,有三種顏色不能修改。包括:消防裝用紅,工程搶險專用黃和國家行政執法專用的上白下藍色。
㈨ 改裝汽車外觀是不是怎麼改都可以,只要改後去車管所登記
不能隨意更改,隨便更改不符合規定的車管所不予登記(改變已登記的機動車外形的,不予辦理變更登記),但可以更換車身或者車架。
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變更登記:
(一)改變機動車的品牌、型號和發動機型號的,但經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選裝的發動機除外;
(二)改變已登記的機動車外形和有關技術數據的,但法律、法規和國家強制性標准另有規定的除外;
(三)有本規定第九條第(一)項、第(七)項、第(八)項、第(九)項規定情形的。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機動車所有人不需要辦理變更登記:
(一)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
(二)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三)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
(9)一輛汽車改裝外觀擴展閱讀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十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發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四)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五)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等使用性質改變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可以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屬於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和第(三)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後十日內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屬於本條第一款第(六)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出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第十一條 申請變更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三)機動車行駛證;
(四)屬於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五)屬於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但經海關進口的機動車和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認定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除外。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變更事項,收回行駛證,重新核發行駛證。
車輛管理所辦理本規定第十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和第(六)項規定的變更登記事項的,應當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