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禁火令期間,對於野外違章用火行為用什麼處罰
一、違反地方人民政府《禁火令》,在森林防火區故意縱火燒毀森林、林木,尚不構成犯罪的。
對於此類違法行為,森林公安機關可以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9條,以故意毀壞公私財物定性,對違法行為人實行處拘留,可以並處罰款的治安管理處罰。
二、違反地方人民政府《禁火令》,在森林防火區失火燒毀森林、林木,尚不構成犯罪的。
對於此類違法行為,有的森林公安機關以《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0條第1款第1項為據,對違法行為人進行治安管理處罰,認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發布的《禁火令》屬於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和命令,違反《禁火令》的單位或個人屬於「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的」的違法行為人,應給予相應治安處罰。
『貳』 私自在野外生火犯罪嗎
是的,要不然為什麼會有森林公安呢?我知道一個案例是因為給祖宗上墳而被判刑的,
『叄』 野外燒火會受到怎樣的處罰
被發現,就會罰100到300元不等,如果造成火災就可能會被刑事拘留,且罰款根據火災大小而定。
一般是3000元至少
『肆』 上山野外使用明火是違法行為嗎違反了哪條法律
根據國務院《森林防火條例》第五十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森林防火期內未經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區內野外用火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給予警告,對個人並處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並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伍』 小學生嚴禁野外用火的知識
小學生必須知道的安全知識。消防類一、消防防火類
1、基本要求:小學生不得玩火:一是不能帶火柴或打火機等火種;二是不得隨意點火,禁止在易燃易爆物品處用火;三是不得在公共場所燃放鞭炮,更不允許將點燃的鞭炮亂扔。在火災現場,小學生等未成年人要有秩序的逃離。
2、火災的處理辦法
家中起火,不要慌張,應根據火情及時採取相應措施:如果炒菜時油鍋起火,迅速將鍋蓋緊緊蓋上,使鍋里的油火因缺氧而熄滅,不可用水撲救。
房間內起火時,不能輕易打開門窗,以免空氣對流,形成大面積火災。
紙張、木頭或布起火時,可用水來撲救,而電器、汽油、酒精、食用油著火時,則用土、沙泥、乾粉滅火器等滅火。
若火勢已大,必須立即報火警。被火圍困時,應視不同情況,採取不同方法脫離險境。如俯下身體,用濕布捂鼻。
3、發生火災應如何報警?
如果發現火災發生,最重要的是報警,這樣才能及時撲救,控制火勢,減輕火災造成損失。火警電話的號碼是 119。這個號碼應當牢記,在全國任何地區,向公安消防部門報告火警的電話號碼都是一樣的。格根據這個號碼,每年的11月9日,被確定為消防安全日。不能隨意撥打火警電話,假報火警是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的違法行為。在沒有電話的情況下,應大聲呼喊或採取其他方法引起鄰居、行人注意,協助滅火或報警。
4、遭遇火災如何正確脫險?
遭遇火災,應採取正確有效的方法自救逃生,減少人身傷亡損失:
(1)一旦身受火災危脅,千萬不要驚慌失措,要冷靜地確定自己所處位置,根據周圍的煙、火光、溫度等分析判斷火勢,不要盲目採取行動。
(2)身處平房的,如果門的周圍火勢不大,應迅速離開火場。反之,則必須另行選擇出口脫身(如從窗口跳出),或者採取保護措施(如用水淋濕衣服、用溫濕的棉被包住頭部和上身等)以後再離開火場。
(3)身處樓房的,發現火情不要盲目打開門窗,否則有可能引火入室。
(4)身處樓房的,不要盲目亂跑、更不要跳樓逃生,這樣會造成不應有的傷亡。可以躲到居室里或者陽台上。緊閉門窗,隔斷火路,等待救援。有條件的,可以不斷向門窗上澆水降溫,以延緩火勢蔓延。
(5)在失火的樓房內,逃生不可使用電梯,應通過防火通道走樓梯脫險。因為失火後電梯豎井往往成為煙火的通道。並且電梯隨時可能發生故障。
(6)因火勢太猛,必須從樓房內逃生的,可以從二層處跳下,但要選擇不堅硬的地面,同時應從樓上先扔下被褥等增加地面的緩沖,然後再順窗滑下,要盡量縮小下落高度,做到雙腳先落地。
(7)在有把握的情況下、可以將繩索(也可用床單等撕開連接起來)一頭系在窗框上,然後順繩索滑落到地面。
(8)逃生時。盡量採取保護措施,如用濕毛巾捂住口鼻、用濕衣物包裹身體。 [編輯本段]交通安全類我國《交通法》規定,我國在道路行駛的機動車,必須遵守右側通行的原則,機動車司機和前排座位乘客必須系安全帶。
『陸』 在野外生火犯法嗎,沒有造成火災,在火的周圍挖了小槽,對於火的控制很好,這樣被發現算犯法嗎
要看在什麼地方了,要是在森林肯定違法的,如果是在比較空曠的地方是沒問題的
『柒』 野外用火造成火災多大面積追究刑事責任
《國家林業局、公安部關於森林和陸生野生動物刑事案件管轄及立案標准》中規定:
1、失火造成森林火災,過火有林面積2公頃以上,或者致人重傷、死亡的應當立案
2、過火有林地面積為10公頃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傷5人以上的為重大案件;
3、過火有林地面積為50公頃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為特別重大案件。
『捌』 對森林防火區內擅自野外用火的人員可不可以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第一款予以行政拘留
不能,《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第一款是(一)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並不符合題目中提到的森林防火區野外用火的問題。
可以根據《森林防火條例》第五十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森林防火期內未經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區內野外用火,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給予警告,對個人並處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並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森林防火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火災的預防和撲救,森林防火期就是從每年3月15日到6月15日為春季森林防火期,9月15日到11月15日為秋季森林防火期。 森林防火期內,在林區禁止野外用火。
防火期期間,各防火辦、瞭望台、檢查站、護林員要24小時在崗值守,各森林消防隊伍要24小時值班備勤,各類通訊工具要24小時開通。對在林區野外違法、違規用火者,非公職人員一律依法予以經濟處罰或按《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行政拘留;公職人員一律開除公職。
凡發生森林火災的,不僅要依法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責任,而且要依法依紀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對發生較大以上森林火災的,堅決「一票否決」。
『玖』 非法野外用火和故意縱火有仕么區別
前者可能不構成嚴重後果,後者是有預謀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