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旅行社有哪些類型
主要分為國內和國外旅行社。其中國外旅行社的分類主要是指歐美國家中旅行社的分類。歐美國家中旅行社主要分為兩大類。中國旅行社最初分為:一類社、二類社、三類社;分管於:國家旅遊局和各地旅遊局。
2. 旅行社分類是什麼意思
中國旅行社主要分2大類:國內社,國際社,國內社就是只能操作國內旅遊,國際社就是可以操作國際旅遊,而國際社又細分為兩類,一類是既可以做出境,又可以做入境,簡單說就是既可以組織中國人到外國去玩,也可以接待外國人到中國來玩,另一類就是只能接待外國人到中國來玩,不能組織中國遊客到外國去! 旅行社分類,是國家旅遊局根據旅行社接待旅客種類 (包括外國遊客、港澳台胞、華僑及國內遊客等)及旅遊線路業務分工負責,加強待業管理及分類管理實施的。國家旅遊局的<<旅行社管理暫行條例旅行辦法>>中規定:
一類旅行社 - 經營招攬或接待外國旅遊者華僑、香港、澳門、台胞 來中國的旅遊業務。
二類旅行社 - 經營接待外國旅遊者及華僑、港澳來中國的旅遊業務。
三類旅行社 - 經營本國公民在國內的旅遊業務。
上述規定清楚表明,旅行社的分類,實行上並不按旅行社的優劣來劃分,而是按其業務分工不同而來分類。三類旅行社是經營國內旅遊的專業單位。近年國內旅遊業務迅速發展,為了讓國內遊客有更多選擇的機會,一、二類旅行社也紛紛成立國內部,開展國內旅遊業務,形成國內旅遊的競爭形勢。遊客選擇旅行社的可靠與否,不應只看一、二、三類旅行社,而應按其經營范圍中,是否有旅遊局審批的旅遊經營許可證;是否已交納旅遊質量保證金;是否有足夠的公章發票、嚴格的管理、及線路行程、報價、商標、保險、導游等一系列待業規范管理。選擇了可信賴的旅行社,一旦有客觀或主觀因素影響旅遊計劃的實施,旅遊者也可得到適當的、合理的賠償,而不致於投訴無門,浪費錢、財物及精神受損。
秦皇島康泰國際旅行社員工回答
3. 旅行社分哪些部門,成員都怎麼分配
旅行社別看公司不大,但是部門還是挺多的,有財務部
市場部
計調部
行政部
等部門
4. 我國的旅行社如何劃分等級的
我國的旅行社分抄為1A、至襲5A一共5個等級,「A」的數量越多表示等級越高。
每家旅行社的評定都要經過現場測評打分、暗訪檢查、顧客抽樣調查等三個環節。通過各種方式對旅行社的合同管理、導游員素質、導游服務、突發事件處理、安全防範和投訴處理等六項做出調查並給出評價。
並且抽樣調查旅遊企業的線路設計、服務品質、危機處理、品牌經營等服務情況。只有三個環節都合格,並達到相應分數,才能獲得相應等級的旅行社稱號。
根據旅行社經營的條件和狀態,分5個A級,有沒有A級,或者有沒有評級,都意味著有差別。A級越高,可信度、品牌信譽就會越強,對於看重質量、看重信譽的消費者來說,選擇A級高的旅行社可能就是相對理性的選擇。
旅行社的等級劃分有利於市場的規范。對於經營者來說,達到質量標准,就會產生一定的品牌效果,對營銷有好處,所以會吸引旅行社來爭取一個比較高的等級,按照標准來做一些實際性的事情,努力地向標准接近。標准中的硬條件會引導旅行社做一些提升質量的工作,對於行業的規范化有一定幫助,對旅遊市場的秩序是有好處的。
5. 旅行社分類
中國來旅行社主要分2大類:自國內社,國際社,國內社就是只能操作國內旅遊,國際社就是可以操作國際旅遊,而國際社又細分為兩類,一類是既可以做出境,又可以做入境,簡單說就是既可以組織中國人到外國去玩,也可以接待外國人到中國來玩,另一類就是只能接待外國人到中國來玩,不能組織中國遊客到外國去!
6. 旅行社一類社和二類社有什麼區別
旅行抄社分類,是國家旅遊局根據旅行社接待旅客種類 (包括外國遊客、港澳台胞、華僑及國內遊客等)及旅遊線路業務分工負責,加強待業管理及分類管理實施的。國家旅遊局的<<旅行社管理暫行條例旅行辦法>>中規定:
一類旅行社 - 經營招攬或接待外國旅遊者華僑、香港、澳門、台胞 來中國的旅遊業務。
二類旅行社 - 經營接待外國旅遊者及華僑、港澳來中國的旅遊業務。
三類旅行社 - 經營本國公民在國內的旅遊業務。
上述規定清楚表明,旅行社的分類,實行上並不按旅行社的優劣來劃分,而是按其業務分工不同而來分類。三類旅行社是經營國內旅遊的專業單位。
7. 中國旅行社的分類
中國旅行社分為國內旅行社和國際旅行社,國內旅行社是自主辦的旅行社,而國際旅行社是國外到中國投資的旅行社。
8. 旅行社的國外分類
國外旅行社的分類主要是指歐美國家中旅行社的分類。歐美國家中旅行社主要分為兩大類內
旅遊批發經營商。容旅遊批發經營商是指主要經營批發業務的旅行社或旅遊公司。所謂批發業務是指旅行社根據自己對市場需求的了解和預測,大批量的訂購交通運輸公司、飯店、目的地經營接待業務的旅行社、旅遊景點等有關旅遊企業的產品和服務,然後將這些單向產品組合成為不同的包價旅遊線路產品或包價度假集合產品,最後通過一定的銷售渠道向旅遊消費者出售。
旅遊零售商。旅遊零售商是指主要經營零售業務的旅行社。旅遊零售商主要以旅遊代理商為典型的代表,當然也包括其他有關的代理預定機構。一般來講,旅遊代理商的角色是代表顧客向旅遊批發經營商及各有關行、宿、游、娛方面的旅遊企業購買其產品,反之,也可以說旅行代理商的業務是代理上述旅遊企業向顧客銷售其各自的產品。
9. 旅行社的經營范圍如何劃分
《旅行社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第四條規定:「國際旅行社可以經營下列業務:
(一)招徠外國旅遊者來中國、華僑與香港、澳門、台灣同胞歸國及回內地旅遊,為其代理交通、游覽、住宿、飲食、購物、娛樂事務及提供導游、行李等相關服務,並接受旅遊者委託,為旅遊者代辦入境手續;
(二)招徠我國旅遊者在國內旅遊,為其代理交通、游覽、住宿、飲食、購物、娛樂事務及提供導游、行李等相關服務;
(三)經國家旅遊局批准,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居民到外國和香港、澳門、台灣地區旅遊,為其安排領隊、委託接待及行李等相關服務,並接受旅遊者委託,為旅遊者代辦出境及簽證手續;
(四)經國家旅遊局批准,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居民到規定的與我國接壤國家的邊境地區旅遊,為其安排領隊、委託接待及行李等相關服務,並接受旅遊者委託,為旅遊者代辦出境及簽證手續」。
第五條規定:「國內旅行社可以經營下列業務:
(一)招徠我國旅遊者在國內旅遊,為其代理交通、游覽、住宿、飲食、購物、娛樂事務及提供導游等相關服務;
(二)為我國旅遊者代購、代訂國內交通客票、提供行李服務」。
上述法律條款明確規定了旅行社的經營范圍是「為旅遊者代理交通、游覽、住宿、飲食、購物、娛樂事務及提供導游、行李等相關服務」,而不是向旅遊者提供交通、游覽、住宿、飲食、購物、娛樂服務。因此,我們認為,認定旅行社向旅遊者提供包括交通、游覽、住宿、飲食、購物、娛樂服務等內容的旅遊服務是錯誤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