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旅行社的發票可以開具什麼項目呢要具體的 比如會務費、考察費之類的求回答!!
㈡ 旅行社的開票項目有哪些
正常旅遊行社是不可以開會議發票的,正常旅行社只能開旅遊費,導游服務費,團費,團款
㈢ 旅行社機打發票開具內容允許填什麼項目
要看旅行社的營業執照上的經營范圍了。各旅行社的開票范圍也不盡一致。
一般的旅行社可以開的發票有旅遊費、會務費。也可以包括食宿費,餐飲費以及代買車票、機票的代理費等等。
具體開票范圍還需要與旅行社溝通好。
㈣ 旅行社發票可開哪些經營項目
旅行社抄發票可開的經營項目有旅遊費、考察費、綜合服務費、團款、代定租車費、代訂機票款等。
《旅行社條例》所稱旅行社,是指從事招徠、組織、接待旅遊者活動,為旅遊者提供相關的旅遊服務,開展國內旅遊業務、入境旅遊業務和出境旅遊業務的企業法人。
旅行社的營運項目通常包括了各種交通運輸票券(例如機票、巴士票與船票),套裝行程,旅行保險,旅行書籍等的銷售,與國際旅行所需的證照(例如護照、簽證)的咨詢代辦。最小的旅行社可能只有一人,最大的旅行社則全球都有分店。
從旅行社衍生的職業有:領隊、導游、票務員、簽證專員、計調員(旅遊操作)等。經營旅行社是必須要持有當局發出的有效牌照,並且必須是某指定旅行社商會的會員才能經營旅行團,進行帶團旅行。
旅行社_網路
㈤ 旅行社的主要業務有哪些。
委託代辦業務主要是針對散客的需要開辦的。旅行社與相關單位和企業有著良好的業務關系和從這些部門及企業得到廉價的合同價格和各項旅遊服務,如客房、各類交通票等。代辦業務根據遊客的具體需要,提供多樣化的服務,如代客訂房、代辦簽證、代購車(船、機)票、代租汽車、接站送站等。[1]
根據不同的旅遊市場設計不同的旅遊線路,並通過向旅遊提供服務的部門或企業,如交通、住宿、餐飲、娛樂、旅遊景區(點)、保險等,購買旅遊要素,或直接購買接待社的旅遊產品,將其包裝成自己的旅遊產品,並進行宣傳、促銷活動,出售給旅遊者,這種產品的業務形式被稱為包價旅遊。包價旅遊一般以團體旅遊者為主。
接待服務包括兩個方面,即團隊旅遊接待服務和散客旅遊接待服務。團隊旅遊接待服務包括組團旅遊業務和接團旅遊業務。
(1)組團旅遊業務。這種業務是指旅行社預先制定包括旅遊目的地、日程、交通或住宿服務內容、旅遊費用的旅遊計劃,通過廣告等推銷方式招徠旅遊者,組織旅遊團隊,為旅遊者辦理簽證、保險等手續,並通過接待計劃的形式與接團旅遊業務進行銜接。
(2)接團旅遊業務。這種業務是指根據旅遊接待計劃安排,為旅遊者在某一地方或某一區域提供翻譯導游,安排旅遊者的旅行游覽活動,並負責訂房、訂餐、訂票、與各旅遊目的地的聯絡等,為旅遊者提供滿意的綜合服務。
(3)接待安排散客旅遊。
旅行社除組織接待團體旅遊外,還承辦和接待散客旅遊。所謂散客是相對於團體而言的,主要是指個人、家庭及15人以下的自行結伴旅遊者。散客旅遊者通常只委託旅行社購買單項旅遊產品或旅遊線路產品中的部分項目。但實際上,有些旅遊散客也委託旅行社專門為其組織一套綜合旅遊產品。例如有的散客也要求有關旅行社為其安排一整套全程旅遊;有的則根據自己的意願和興趣,提出自己的旅遊線路、活動項目及食宿交通的方式和等級,要求旅行社據此協助安排;有的則要求旅行社提供部分服務,例如要求提供交通食宿安排,而不需要其他服務,等等。
㈥ 請問旅行社的營業執照上的營業范圍是:國內旅遊,入境旅遊。我開發票能開什麼項目呢
根據新的來旅遊法規定,新注冊源的旅行社無論注冊資金最少為30萬元,質量保證金為20萬元,但無論注冊資金是30萬元,還是300萬元,可以經營國內旅遊和入境旅遊業務,同時可以代理出境旅遊業務(需有出境資質的旅行社授權)。滿2年後,旅行社如果沒有受到旅遊局的處罰,可以申請出境旅遊業務。注冊資本最少200萬元,質量保證金為140萬元。您的發票開具的項目是:旅遊服務!
㈦ 旅行社的發票可以開具什麼項目呢要具體的 比如會務費、考察費之類的非常感謝
只要你想得到的都行
㈧ 旅行社增值稅發票可以開什麼內容
㈨ 國內旅行社能開那些項目的發票
得看你營業執照注冊范圍有多廣咯!
㈩ 旅行社的經營范圍包括哪些
旅行社的經營范圍:
1、招徠、組織我國大陸地區遊客在國內旅遊,為其安排交通游覽、住宿、飲食、購物、娛樂及提供導游等相關服務。
2、接受我國大陸地區遊客 委託,代購、代訂國內交通客票。
3、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 地處邊遠地區的國內旅行社可以接待前往該地區的海外遊客。
4、接受我國大陸地區遊客 委託 為其便利托運行李、領取行李等業務。
從旅行社衍生的職業有:領隊、導游、票務員、簽證專員、計調員(旅遊操作)等。經營旅行社是必須要持有當局發出的有效牌照,並且必須是某指定旅行社商會的會員才能經營旅行團,進行帶團旅行。
(10)旅行社可以開什麼項目擴展閱讀
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向經審核批準的申請人頒發《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申請人持《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領取營業執照。未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不得從事旅遊業務。
旅行社變更經營范圍的,應當經原審批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審核批准後,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旅行社變更名稱、經營場所、法定代表人等或者停業、歇業的,應當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並向原審核批準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對旅行社實行公告制度。公告包括開業公告、變更名稱公告、變更經營范圍公告、停業公告、吊銷許可證公告。
旅行社每年接待旅遊者10萬人次以上的,可以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社(以下簡稱分社)。
國際旅行社每設立一個分社,應當增加註冊資本75萬元人民幣,增交質量保證金30萬元人民幣;國內旅行社每設立一個分社,應當增加註冊資本15萬元人民幣,增交質量保證金5萬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