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旅遊中遇到強制消費怎麼辦,懂得這幾條就不怕了
我相信很多人旅遊跟團都會遇到強制消費,曾經也有人在錦里逛街的時候,被導游關在一家店中要求強制消費,不消費不準離開,其實不光是去國外,去很多地方旅遊都會出現這些情況,這些在法律邊緣游盪的人,他們利用這些漏洞,瘋狂的操作,來獲取利益,如果你到成都也遇到這樣的情況,應該怎麼辦才好呢?如果懂得這幾條,你就不不用擔心遇到強制消費了,在新的旅遊法規裡面就有明確的規定,當消費者在旅遊權益受損的時候,以下幾種方式可以解決。
一般這種就屬於非常嚴重的一個消費者權益危害,最近幾年國家也在大力抓這種鑽空子的旅遊團,或者其他深度的變種的交易,這種不僅僅危害消費者的權益,還會讓社會存在不穩定的因素,打個比方,假設說有些脾氣比較暴躁的,遇到這種強制消費,肯定忍不住大打出手,而這個時候,對方肯定早有準備,而吃虧的最後就變成自己的,不管能賠償多少錢,受傷的是自己,心態一定要擺正,好的,最後祝福大家每一趟的旅行都有一個好的結果。
② 跟團旅遊遭遇「導游強制購物」,我應該怎麼辦
首先,來如果在旅行途中碰到自了導游強制購物,建議大家不要自亂陣腳。所以較為穩妥的辦法,是先看看其他遊客的反應。
如果團里的遊客都默認導游這樣的行為,而且導游態度相當強勢,那我建議大家也考慮購買少量的商品。
雖然心裡肯定會有一些不滿的情緒,但出門在外導游負責遊客的交通起居。如果直接撕破了臉,而同行的遊客又沒有任何聲援,那麼恐怕接下來的旅行中,我們有可能會變成導游主要「照顧」對象,玩起來可能也不會很高興。
但為了保護好自己,一定要問店家出具購物發票,以備後續的投訴。
如果團里有不少遊客,拒絕導游強制購物,這時我們當然也要明確地表明自己的態度。俗話說「兄弟同心,其利斷金」。大家都能團結起來,眾志成城爭取自己的權益。想必導游也心虛,看到團友態度堅決,自己也不敢很囂張。
③ 旅行社強制購物,會有什麼處罰
(一)對旅行社來的處罰處理;
1、沒收違法源所得,責令停業整頓三個月,情節嚴重的,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
2、處三十萬元罰款,違法所得三十萬元以上的,處違法所得五倍罰款;
3、列入旅遊經營服務不良信息,並轉入旅遊經營服務信用檔案,向社會公布。
(二)對旅行社相關責任人的處罰處理;
1、對直接負責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沒收違法所得,處二萬元罰款;
2、被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旅行社法人代表和主要管理人員,自處罰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從事旅行社業務;
3、列入旅遊經營服務不良信息,並轉入旅遊經營服務信用檔案,向社會予以公布。
(三)對導游、領隊的處罰處理:
1、沒收違法所得,處二萬罰款,並吊銷導游證、領隊證;
2、被吊銷導游證、領隊證的導游、領隊,自處罰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重新申請導游證、領隊證;
3、列入旅遊經營服務不良信息,並轉入旅遊經營服務信用檔案,向社會予以公布。
(四)對購物場所及其經營者的處理;
1、列入旅遊經營服務不良信息,並轉入旅遊經營服務信用檔案,向社會予以公布;
2、要求旅行社及其從業人員不得帶旅遊者進入被列入旅遊經營服務信用檔案名單的購物場所;
3、依法移送公安、工商等相關部門。
④ 跟團旅遊會被強制消費嗎
跟團旅遊要看選擇的是什麼旅行社,什麼旅行團!
如果是選擇的比較低價的旅行團,內那麼一般是購物團,就容是需要遊客在當地多購物,旅行社才能獲得利潤,就很有可能會有強制消費的情況發生!
如果是選擇的比較高端的旅行團,那麼肯定不會有購物,高端旅行都是已經包含了自己的利潤了的,所以不會有任何購物的安排!
⑤ 低價旅行團強制購物嗎
強制購物部分低價和高價旅行團現在基本上每個旅行團都不強制購物了
⑥ 在低價旅行團中,要求強行進購物店合理嗎
旅遊的構成主要有7大要素,吃、住、行,游、購、娛。那麼這七大要素都是有成本的,首先吃飯要掏錢吧,住宿要掏錢吧,坐車要掏錢吧,景點門票要掏錢吧,這都是旅遊硬性的成本。再來說如果一趟旅遊沒有購物,有些人出去玩難免想給親戚朋友加人帶點禮物吧,出去玩一趟回來不可能空手吧,多多少少都會買點,所以我們就把購物加上了,其實很好理解,就例如你看電視劇,為什麼會插播廣告,你看不看廣告都有,但是你看廣告不一定立馬就讓你買。
如果說我不能接受購物店,那你就要接受高額的報團費,這樣就沒有導游帶你進購物店了,以上我說的都是正規的旅行社,報名都會簽正規的旅遊合同的。
⑦ 國內旅遊碰到強制購物的旅遊團時我們應該怎麼辦
你好,我是做旅遊的,先跟你解釋一下「強制消費」的意思吧。
「無強制消費」版:你旅遊期間所有的景點門票權、行、食、住均包含在內,
「有強制消費」:比上述便宜,但是上述所含內容包含不全。
「有進店(購物)」:導游會帶領團隊去各商場進行購物,以便從中獲得利益,導游會全力推薦某些商品,如果不買,也許導游會不高興,但是你完全可以不買。(比如導游會說:「xxx是本地最有名的xxx,物超所值,大家買一些也是對我工作的支持……」等,不用理他)
樓主所說的「朋友去海南被強制消費2w多」,我想應該大部分錢都是購物了吧
⑧ 遇到旅遊團被導游強制消費,你怎麼辦
首先,導游有存在這些行為的,都屬於欺騙、強制遊客購物消費:
1、旅行社、導游領隊對旅遊者進行人身威脅、恐嚇等行為強迫旅遊者購物的;
2、旅行社、導游領隊安排的購物場所屬於非法營業或者未向社會公眾開放的;
3、旅行社未經旅遊者書面同意,安排購物的;
4、旅行社、導游領隊安排的購物場所銷售商品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
5、旅行社、導游領隊明知或者應知安排的購物場所的經營者有嚴重損害旅遊者權益記錄的;
6、旅行社、導游領隊收取購物場所經營者回扣等不正當利益的;
7、購物場所經營者存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六條規定情形的;
其次,當旅行社、導游存在以上行為的時候,遊客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1、雙方協商;
如果導游強制要求遊客消費購物,遊客可以先向該導游所屬的旅行社協商解決。
2、向消費者協會、旅遊投訴受理機構或者有關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遊客投訴後,消費者協會、旅遊投訴受理機構和有關調解組織在雙方自願的基礎上,依法對旅遊者與旅遊經營者之間的糾紛進行調解。
3、根據與旅遊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被強制購物的遊客較多,並有共同請求的,可以推選代表人參加協商、調解、仲裁、訴訟活動。
5、遊客有權在旅遊行程結束後三十日內,要求旅行社為其辦理退貨並先行墊付退貨貨款,或者退還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的費用。
(8)旅行團強制購物擴展閱讀
第五十五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經營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經營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等法律規定賠償損失,並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第五十六條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外,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對處罰機關和處罰方式有規定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
可以根據情節單處或者並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銷售失效、變質的商品的;
四)偽造商品的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篡改生產日期,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等質量標志的;
五)銷售的商品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者偽造檢驗、檢疫結果的;
六)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的;
七)拒絕或者拖延有關行政部門責令對缺陷商品或者服務採取停止銷售、警示、召回、無害化處理、銷毀、停止生產或者服務等措施的;
八)對消費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的;
九)侵害消費者人格尊嚴、侵犯消費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費者個人信息依法得到保護的權利的;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對損害消費者權益應當予以處罰的其他情形。
經營者有前款規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外,處罰機關應當記入信用檔案,向社會公布。
參考資料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網路
⑨ 為什麼旅遊都強制消費
不是旅遊強制消費,是現在的旅遊都是負團、低價團隊的多,最後旅行社要靠專購物這一屬塊來貼補團隊虧空。如果說您參加的是正價團隊,在參團前提前說好,寫進合同。也就不存在強制消費的問題。
以導游費為例,負團、低價團,導游是沒有導游費的,那導游的工資從哪兒來,就需要從客人的消費中獲得。導游大多數均為自由職業者,沒有固定工資、沒有社保、醫保。導游的工資靠出團自個賺取,而且不是說導游天天有團帶,旅遊很多地方有淡旺季。那可能說一個月帶上半個月的團就不錯了。如果在這半個月中帶團沒有工資,那導游靠什麼活命。所以導游也會領著客人去消費。如果說遊客每天能付上幾百元的導游工資,導游可能帶上三天、四天能賺上應賺的基本工資,導游為了有回頭客,保證品質也不會拉客人去消費。
所以說,遊客朋友在參團前,先看看交通的機票費用,再算算當地的住宿,車費,那麼任何低於這個基本成本的團不要去參。現在旅行社也規范,在簽合同的時候也會和客人說明。不購物的團肯定價格會比購物團的費用貴不少。正規的旅行社,合理的價格,才能保證旅遊有個愉快的心情和良好的服務。
⑩ 什麼是法律規定欺騙旅行強制購物
國家旅遊局發布的《關於打擊旅遊活動中「欺騙、強制購物行為」的意見》中指出的八條認定旅行社、導游是否存在欺詐、強制購物的標准。作為遊客一定要了解這8項標准,在自己權益被侵犯的情況下,可以用法律來保護自己。
旅行中欺騙、強制購物的8個行為:
1、旅行社未經旅遊者書面同意安排購物的;
2、旅行社、導游領隊對旅遊者進行人身威脅、恐嚇等行為強迫旅遊者購物的;
3、旅行社、導游領隊安排的購物場所屬於非法營業或未向社會公眾開放的;
4、旅行社、導游領隊安排的購物場所銷售商品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
5、旅行社、導游領隊明知或應知安排的購物場所的經營者有嚴重損害旅遊者權益記錄的;
6、旅行社、導游領隊收取購物場所經營者回扣等不正當利益的;
7、購物場所經營者存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六條規定情形的;
8、法律、法規規定旅行社、導游領隊及購物場所經營者其他通過購物損害旅遊者正當合法權益的行為。
國家旅遊局明確5種「不合理低價游」分別有哪些?
1、旅行社的旅遊產品價格低於當地旅遊部門或旅遊行業協會公布的誠信旅遊指導價30%以上的;
2、組團社將業務委託給地接社履行,不向地接社支付費用或支付的費用低於接待和服務成本的;
3、地接社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務費用或支付的費用低於接待和服務成本的旅遊團隊的;
4、旅行社安排導游領隊為團隊旅遊提供服務,要求導游領隊墊付或向導游領隊收取費用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旅行社損害旅遊者合法權益的其他「不合理低價」行為。
如果旅行社提供的旅遊產品價格,低於當地旅遊部門的誠信旅遊指導價30%以上的,那就屬於「不合理低價游」。做任何事情都應該在尺度內,並且符合國家規定,在市場經濟的今天,如果做任何事沒有規定和底線,那麼什麼事都會出現混亂情況,作為遊客一定要抵制這種不合理低價遊行為,沒有人參與就不會有人發起,所以維護良好的旅遊環境,要從自我做起哦!
來源:http://china.findla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