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旅遊費怎麼入賬
1,如果出國考察是為了增加員工的知識、技能或深造而進行的支出,應記入職工教育專經費
借:其屬他應付款—職工教育經費 91040
貸:現金(銀行存款) 91040
2,如果出國考察是為了考察國外的投資環境或建立合作意向,則應記入管理費用—差旅費
借:管理費用-差旅費 91040
貸:現金(銀行存款) 91040
3,如果出國考察是為了旅遊,應記入福利費
借:應付福利費 91040
貸:現金(銀行存款) 91040
Ⅱ 企業旅遊費要計入什麼科目比較合理
Ⅲ 企業出外旅遊做什麼費用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
國稅函〔2009〕3號
屬於非貨幣性福利,因此,應該作為福利費核算.
Ⅳ 試述旅遊企業如何控製成本費用
論
旅遊企業
的
成本費用控制
-《
現代經濟信息
》-2011年第19期
對此進行了相應的討論。
Ⅳ 旅遊服務企業成本和費用是怎麼核算的
現在的新的會計准則是這樣規定的.
對於企業的應付職工薪酬.按受益對象進行分配的.
也就是說五險一金及教育經費都是各各受益對象進行分配的.
要細化.實實在在的列在受益對象的成本中.
Ⅵ 旅遊公司要注意哪些法律問題
您好:
1、遊客在旅遊過程中猝死,旅行社應否賠償?
答:我國《旅遊法》第81條規定:「突發事件或者旅遊安全事故發生後,旅遊經營者應當立即採取必要的救助和處置措施,依法履行報告義務,並對旅遊者作出妥善安排。」對於違反上述規定的法律後果該法第70條第3款明確規定:「在旅遊者自行安排活動期間,旅行社未盡到安全提示、救助義務的,應當對旅遊者的人身損害、財產損失承擔相應責任。」由此可見,遊客在旅遊過程中猝死,如果旅行社沒有盡到上述規定的義務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遊客可以因旅行社單方面變更旅遊景點而要求賠償嗎?
答:我國《旅遊法》第69條規定:「旅行社應當按照包價旅遊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旅遊行程安排。」旅行社單方面擅自變更旅遊景點屬於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情形,依照該法第70條的規定:「旅行社不履行包價旅遊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依法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造成旅遊者人身損害、財產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旅行社具備履行條件,經旅遊者要求仍拒絕履行合同,造成旅遊者人身損害、滯留等嚴重後果的,旅遊者還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遊費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賠償金。」
由此可見,遊客可以因旅行社單方面變更旅遊景點而要求旅行社承擔賠償責任,造成嚴重後果的還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賠償金。但旅行社按合同約定履行了絕大部分義務,遊客也享受了旅行社提供的各項服務的,不能以個別景點的變更為由要求旅行社賠償全部旅遊費用。
3、遊客自己未盡安全義務而受傷的,可否要求景區管理者賠償?
答:遊客購票到景區游覽,景區負有保護其健康和人身安全的義務。實踐中,景區多以導游圖、游覽須知等方式提示遊客。這實際已經對每一位不特定遊客盡到了告知遊客景區景點、路線以及提請遊客道路險要、注意安全的義務。如果遊客所走的路線是明確標明的非景點區域,因此致其自身人身或財產蒙受損失的,根據我國《旅遊法》第70條第2款之規定「由於旅遊者自身原因導致包價旅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或者造成旅遊者人身損害、財產損失的,旅行社不承擔責任」的規定,其責任應當自行負擔。
4、旅店對顧客斗毆的事件未及時制止,是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答: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6條的規定:「從事住宿、餐飲、娛樂等經營活動或者其他社會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未盡合理限度范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因第三人侵權導致損害結果發生的,由實施侵權行為的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安全保障義務人有過錯的,應當在其能夠防止或者制止損害的范圍內承擔相應的補充賠償責任。安全保障義務人承擔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賠償權利人起訴安全保障義務人的,應當將第三人作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確定的除外。」由此可見,旅店對顧客斗毆的事件未及時制止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5、住宿時被旅店保安毆打,旅店經營者是否承擔責任?
答: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7條第1款的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此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9條第1款的規定,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雇員追償。由上可見,作為旅店雇員的保安在工作期間將顧客打傷,旅店的經營者應該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6、旅館阻止未付房款的客人離開,是否為侵權?
答:公民、法人的民事權利受到侵犯時,除了可以要求相關的國家機關通過法定程序保護外,自己也可以採取自助行為來保護自己的權利。所謂自助行為,是指權利人為保護自己的權利,在事情緊迫而又不能及時請求國家機關予以救助的情況下,對他人的財產或人身施加的為法律和社會公德所認可的強制行為。
自助行為必須符合以下要件:必須是為保護合法權益;事情緊迫而又不能及時請求國家機關予以救助;必須為法律和社會公德所認可;必須不得超過必要限度;必須事後及時提請有關部門處理。我國民法中沒有關於自助行為的規定,但是無論在法學理論上還是司法實踐中,都普遍承認適當的自助行為不構成侵權。因此,旅館阻止未付房款的客人離開,如果在合理限度內,就屬於合理的自助行為,不構成侵權。
Ⅶ 企業給員工的旅遊費怎麼交個人所得稅
企業給抄員工的旅遊費需要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來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個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所得為實物的,應當按照取得的憑證上所註明的價格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無憑證的實物或者憑證上所註明的價格明顯偏低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
所得為有價證券的,根據票面價格和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為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
(7)旅遊企業安全費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Ⅷ 公司組織職工外出旅遊旅遊費支出能否算作職工福利費
旅遊費支出不能作為職工福利費扣除。
企業職工福利費是企業為職工提供的除職工工資、獎金、津貼、納入工資總額管理的補貼、職工教育經費、社會保險費和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發放給職工或為職工支付各項現金補貼和非貨幣性集體福利。
企業為職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訊待遇,已經實行貨幣化改革的,按月按標准發放或支付的住房補貼、交通補貼或者車改補貼、通訊補貼,應當納入職工工資總額,不再納入職工福利費管理。尚未實行貨幣化改革的,企業發生的相關支出作為職工福利費管理。
職工福利費的開支范圍:
1、職工醫葯費。
2、職工的生活困難補助。是指對生活困難的職工實際支付的定期補助和臨時性補助。包括因公或非因工負傷、殘廢需要的生活補助。
3、職工及其供養直系親屬的死亡待遇。
4、集體福利的補貼。包括職工浴室、理發室、洗衣房,哺乳室、托兒所等集體福利設施支出與收入相抵後的差額的補助,以及未設托兒所的托兒費補助和發給職工的修理費等。
5、其他福利待遇。主要是指上下班交通補貼、計劃生育補助、住院伙食費等方面的福利費開支。
Ⅸ 旅遊公司要上哪幾個稅種
一、旅遊業應繳納哪些稅(費) (一)營業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 及其實施細則和國 家稅務總局國稅發〔1994〕149號文規定, 旅遊業取得的收入屬於營業稅 「服務業」稅目的征稅范圍,其適用稅率為5%, 計稅依據規定如下: 旅遊業務以全部收費減去為旅遊者支付給其他單位的食、 宿和交通費用後的 余額為營業額;旅遊企業組織旅客在境內外旅遊, 改由其他旅遊企業接團的,以 全旅遊游費減去付給該團企業的旅遊費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二)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 稅暫行條例》和國務院關於徵收教育費附加的有關規定, 旅遊業在繳納營業稅的 同時,應一並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城市維護建設稅、 教育費附加的計稅依據為旅遊業納稅人實際繳納營業稅稅 額。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根據納稅人所在地區來確定,城市市區7% ,縣城、建 制鎮5%,其他非市區、縣城、建制鎮1%; 教育費附加附加率為3%。 (三)企業所得稅。從事經營旅遊業務的旅行社、 旅遊公司等旅遊企業,應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 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 但為了支持和鼓勵發展旅遊業, 國家對新辦的獨立核算的旅遊企業或經營單位給 予了一定期限的稅收優惠政策,即自開業之日起, 報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可減 征或免徵所得稅一年(財稅字〔1994〕001號文)。 旅遊企業所得稅的計稅依據為旅遊業應納稅所得額。 旅遊業每一納稅年度的 各項營業收入和營業外收入總額減除(經稅務機關核准) 准予扣除的各項費用、 支出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33%,同時適用兩檔照顧性稅率, 即對年應納稅所得 額在3萬元(含3萬元)以下的企業,暫減按18% 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年 應納稅所得額在3萬元以上、10萬元(含10萬元)以下的企業, 暫減按27 %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二、怎樣計算旅遊業應納的稅(費) 旅遊業應納稅(費)的計算公式如下: 營業稅稅額=營業額×稅率 城市維護建設稅稅額=營業稅稅額×稅率 教育費附加=營業稅稅額×附加率 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稅率 為便於旅遊業納稅人熟練掌握計算方法,自行計算應納稅(費), 現舉例計 算如下。 例:某旅遊公司組織30人旅遊團從武漢到珠海、 深圳等地10日旅遊, 按包吃、包住並負責交通、門票等費用, 每人收取旅遊費3000元。旅遊結束, 進行結算,替旅遊者每人支付的房費為400元、餐費為500元、 交通費為8 00元、門票費等費用400元。 試計算該公司組織這次旅遊應納的稅(費)。 (該公司目前仍在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照顧的期限內) 解:(1)應納營業稅 ①適用稅率:服務業5%; ②計稅營業額=3000×30-(400+500+800+ 400) ×30=27,000(元) ③應納營業稅稅額=27,000×5%=1350(元) (2)應納城建稅稅額=1350×7%=94.5(元) (3)應納教育費附加=1350×3%=40.5(元) (4)該公司組織這次旅遊共應納稅費為:1350元+94. 5元+40. 5元=1485元 三、旅遊業如何申報、繳納應納的稅(費) (一)申報和納稅地點。根據稅法和相關法規規定, 旅遊業的納稅人提供應 稅勞務,應當向應稅勞務發生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營業稅; 企業所得稅 由納稅人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城建稅、 教育費附加申報繳納地點隨營 業稅申報納稅地點而定。 (二)納稅(費)期限。 1.稅法規定,營業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五日、十日、 十五日或者一個月。 納稅人的具體納稅期限, 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大小分別核定; 不能按固定期限納稅的,可以按次納稅。 納稅人以一個月為一期納稅的,自期滿 之日起十日內申報納稅;以五日、十日或者十五日為一期納稅的, 自期滿之日起 五日內預繳稅款, 於次月一日起十日內申報納稅並結清上月應納稅款。 2.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的繳納期限比照營業稅。 3.《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 企業所得 稅按年計算、分月或者分季預繳。 月份或者季度終了後15日內預繳,年度終了 後4個月內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旅遊業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的中間開業;或 者由於合並、關閉等原因, 使該納稅年度實際經營期不足12個月的,應當以其 實際經營期為一個納稅年度。納稅人清算時, 應當以清算期間作為一個納稅年度。 (三)納稅程序 1.旅遊業納稅人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的有關規定,到 所在地的地方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 2.納稅人應根據以上介紹的計算方法,按季計算出應(預) 繳企業所得稅, 按月(次)計算出應繳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 3.納稅人應在月份或季度終了後15日內, 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 預繳所得稅申報表和會計報表,年度(或實際經營期) 終了後45日內,向其所 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所得稅申報表和會計決算報表, 並按規定預繳、清繳稅款; 在納稅期滿之日起十日內報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資料, 向主管的地方稅務機關申 報繳納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希望採納
Ⅹ 公司部分人員出去旅遊的費用在什麼科目中列支
走福利費的(一定要有發票,否則不得稅前列支),年底再按照稅前列支工資總額的版14%測算,對於超支權部分調增應納稅所得額。
根據以下文件,應該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
財稅[2004]11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以免費旅遊方式提供對營銷人員個人獎勵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
按照我國現行個人所得稅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對商品營銷活動中,企業和單位對營銷業績突出人員以培訓班、研討會、工作考察等名義組織旅遊活動,通過免收差旅費、旅遊費對個人實行的營銷業績獎勵(包括實物、有價證券等),應根據所發生費用全額計入營銷人員應稅所得,依法徵收個人所得稅,並由提供上述費用的企業和單位代扣代繳。其中,對企業雇員享受的此類獎勵,應與當期的工資薪金合並,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對其他人員享受的此類獎勵,應作為當期的勞務收入,按照「勞務報酬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