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構建全域旅遊保障體系
據報道,5月份復文化和旅遊部未來將持制續開展旅遊市場秩序整治行動,繼續鎖定市場頑疾,針對「不合理低價游」、強迫或者變相強迫購物消費、「一日游」亂象等突出問題,加大整治力度,不斷凈化旅遊消費環境。
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相關負責人尚生龍表示,大眾旅遊時代,全域旅遊成為國家戰略,旅遊業從單一景點景區模式向綜合目的地統籌發展模式縱深轉變。在這個背景下,就更需要建立適應全域旅遊時代的假日管理保障體系。
業內人士表示,不光是假日旅遊,全域旅遊也有「全時旅遊」的概念,真正做到全方位的立體化保障未來還需要立法層面的跟進。
文章來源:央廣網
② 五一期間各地是如何保障旅遊安全的
據報道,為做好假期旅遊工作,保障遊客生命財產安全和合法權益,各級旅遊主管部門、眾多旅遊企業積極守護遊客的「詩與遠方」。
河南省旅遊局「五一」期間成立6個旅遊行業安全專項督導組,在全省范圍內分片包干,採取深入一線、明查暗訪等方式,扎實開展「拉網式」督導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和問題,根據情況分類匯總,加強督導、整改。
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相關負責人尚生龍表示,大眾旅遊時代,全域旅遊成為國家戰略,旅遊業從單一景點景區模式向綜合目的地統籌發展模式縱深轉變,假日旅遊市場規模越來越大、發展空間越來越廣闊、結構越來越復雜、影響也越來越深遠,這就更需要加強假日旅遊的組織管理、服務保障工作。
文章來源:央廣網
③ 在旅遊活動中,旅遊安全最重要,保障旅遊安全有哪三要素
你好!旅遊安全需要注意的事項有:1、搭乘飛機時,應注意飛行安全,扣好安全帶,不帶危險或易燃品,不在飛機升降期間使用手提行動電話等相關電子用品。
2、貴重物品請放置酒店保險箱,如隨身攜帶,注意保管,切勿離手。
3、出入酒店房間請隨手關門,勿將衣物披在燈上或在床上抽煙,聽到火警鈴響,請由緊急出口迅速離開,切勿搭乘電梯。
4、搭乘快艇,漂流木筏,參加水上活動,請按規定穿著救生衣,並遵照工作人員的指導。
5、海邊戲水,請勿超越安全警戒線,不熟悉水性者,切勿獨自下水。
6、行程中或自由活動時若見有刺激性活動項目,身體狀況不佳者請勿參加。患有心臟病、肺病、哮喘病、高血壓者切忌從事水上、高空活動。
7、搭車時請勿任意更換座位,頭、手勿伸出窗外,上下車時請注意來車方向以免發生危險。
8、搭乘纜車時,請依序上下,聽從工作人員指揮。
9、行走雪地、陡峭山路,請小心謹慎。
10、團體旅行時不可擅自脫隊,單獨離隊,請徵得全陪導游同意,並隨身攜帶當地所住宿飯店地址、電話,以免發生意外。
11、抵達景區游覽前,緊記導游交代的集中地點、時間、所乘游覽巴士車號。萬一脫團,請於集中地點等候導游返回尋找。
12、外出旅行,注意身體健康,切勿吃生食、生海鮮、已剝皮的水果,光顧路邊無牌照攤檔,暴飲暴食,多喝開水,多吃蔬果類,少抽煙,少喝酒。
13、夜間或自由活動時間自行外出,請告知全陪導游或團友,應特別注意安全。
14、切勿在公共場所露財,購物時也勿當眾清數鈔票。
15、每次退房前,請檢查您所攜帶的行李物品,特別注意您的證件和貴重財物!這是我在旅遊時「桂林發現美旅遊服務」給我們的旅遊安全提示,希望能幫到你!
④ 如何建立旅遊可持續發展的法律保障體系
健全的旅遊立法是旅遊資源開發和旅遊產業建立和良性發展的法制前提和保障。加快旅遊立法是培育、規范旅遊市場秩序,應對和接軌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客觀需要,同時也是建立我國旅遊法律體系的重要內容和步驟。許多旅遊業比較發達的和法制比較完善的國家,旅遊法律已經形成了比較完整的體系,成為國家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雖然已經建立了以憲法為基礎,以部門法為主幹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本法律框架體系,但是從部門法的角度看,我國旅遊法律還存在著嚴重滯後性。這種滯後性已給發展旅遊業帶來了不利影響,甚至出現了一些企業為了賺錢,在開發旅遊資源的幌子下搞出破壞環境、糟踏資源的項目,擾亂旅遊經營市場、侵害遊客合法權益,使我國旅遊業的可持續發展和旅遊大環境的建立面臨嚴重的挑戰。這種滯後性主要表現為:
一是旅遊基本法和單行法空白。旅遊基本法屬於我國旅遊法律體系中的「憲法」,是各級、各類旅遊立法的淵源和依據。旅遊基本法的地位和作用不僅對於旅遊法律體系的建立和發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而且對於我國旅遊業的整體發展也具有規范和指導意義。但自建國以來,我們尚未制定過一部全面、系統的旅遊的基本法律或單行法律。九屆全國人大以來,不斷有代表建議國家應將旅遊法的制定頒布作為當前旅遊業發展工作的重中之重,組織專門力量,加快旅遊產業法律體系的建設[1]。事實上,旅遊基本法的缺位使得整個中國旅遊法制建設處於「群龍無首」的狀態,也使得地方性旅遊立法活動缺乏可供遵循的立法根據和原則。這種狀況也是引起目前旅遊市場秩序混亂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是國家級旅遊立法數量少,層次低,旅遊法律體系很不完備。改革開放後我國非常重視法制建設,但至今沒有一件專門調整旅遊關系的法律,國務院頒布的調整旅遊關系的行政法規僅有三件[2],國家旅遊局頒布的旅遊規章也僅有六件。總體上看,現行的法規、規章在立法層次上沒有對國家發展旅遊業的原則和措施作出根本性的規定,也沒有對旅遊業所涉及的各方面的關系作出有效的約束和調整。所以,在我國旅遊法律體系中,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作為社會公共產品在數量上供給嚴重不足,在立法的位階上處於比較低的層次,有的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立法思想過時,內容簡單、原則,缺乏可操作性。
三是地方性旅遊立法各自為政,缺乏統一性和協調性。近年來,一些地方為了實現和保障旅遊業在本地產業中的支柱性地位,相繼出台了地方性旅遊法規。但由於各地市場經濟和旅遊業發育程度不同,這些地方性旅遊法規立法水平參差不齊,內容不一,個別的還存在與國家政策導向相抵觸的現象。同時由於其適用范圍分別僅限於本行政區域,因而無法實現對整個西部地區旅遊資源的整合,也不可能統一協調各地區之間的利益關系,更無法實現跨省、跨區域間的旅遊合作。
法理學原理告訴我們,法的運行與作用的發揮不是僅僅依靠一部法律或地方性立法,而是由成龍配套的一系列的不同類別、不同層次、結構合理有序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來共同發揮作用。
旅遊立法也應當是多層級、全方位發展。要加強和完善旅遊立法,首先要合理協調「兩級」的立法關系。國家立法要先於地方立法,要在宏觀上能夠規范和引導地方立法;地方立法要與國家立法相互協調,增加國家立法在地方的適應性,細化國家立法的可操作性;要調動「兩級」立法的積極性,充分發揮國家立法與地方立法在規范、保障、引導旅遊資源開發與保護、旅遊產業建立、旅遊市場秩序維護及旅遊監管體制創立與運行方面的功能和作用。
其次,要加快國家級旅遊立法的進程。國家立法涉及到以下幾個層次的法律法規:一是完善旅遊大環境的法律。這類國家級大法的重點是解決旅遊發展的法治大環境問題。涉及到的主要法律有公司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價格法、保險法、食品衛生與安全法等。這些大法對旅遊發展的宏觀環境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這些法律已經制定,現在需要逐步修訂和完善。二是加快制定旅遊法。旅遊法是規范旅遊業發展的綜合性實體法和部門法。同時該法作為規范旅遊業的「憲法」,還要為旅遊單行法、國務院旅遊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旅遊法規提供立法依據和指導。所以,旅遊法對旅遊法律制度的建立和發展起著決定性的作用。根據全國人大代表的建議,《旅遊法》的內容應重點放在:「明確旅遊業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地位,確定國家發展旅遊業的原則和措施,確立合理開發、科學利用旅遊資源和環境保護的制度,規定對旅遊者權益的保障等」[3]方面。三是健全旅遊行政法。這是由國務院制定和頒布的旅遊行政法規,通常以「條例」等形式出現。國務院旅遊法規的內容一般操作性比較強,制定程序也不像制定旅遊法律那麼復雜。目前主要有《旅行社管理條例》《導遊人員管理條例》《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還有一些行政法規如稅收、出入境管理、旅客運輸損害賠償等涉及到旅遊方面,但這些都不是針對旅遊業發展而專門頒布的旅遊行政法規,在適用上有一定局限性,有的還不相協調,需要進一步完善與修訂。與其他部門法相比較,旅遊行政法規的類型與數量還遠遠不夠,與旅遊大國不相適應。應當盡快制定和頒布《旅遊資源開發與保護條例》《旅客權益保護條例》《旅遊飯店管理條例》《旅遊安全與旅遊保險條例》等行政法規。四是搞好部門規章的配套工作。這是由國家旅遊局單獨制定或與國務院其他部門聯合制定的各種調整特定旅遊關系的行業性規范。部門規章已有近20件,其中由國家旅遊局頒布的13件。這些部門規章是目前我國旅遊行業中遵循得比較多的規范,包括一些具體規定和技術標准,是調整全國旅遊工作的主要規范。這類旅遊規章需要進一步清理、補充、修改。
第三,地方立法的重點是要抓緊制定和頒布地方性旅遊條例、旅遊資源保護條例、旅遊市場行為的監管及遊客利益保護等地方性旅遊規范[4],細化立法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拓展地方旅遊立法的空間范圍;注意把比較成熟的由政府頒布的行政規章及時上升為穩定的地方法規。這樣既可以完善地方立法,又可以為旅遊基本法的制定和頒布積累豐富的地方立法經驗。
⑤ 避免旅遊公共安全事件的方式,要注意哪些方面
避免旅遊攻略,全世界的方式要注意的是個人方面要注意安全,並且國家政府都需要做好一定的安全規定
⑥ 如何保護旅行社的合法權益
旅遊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患有傳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遊者健康和安全的;攜帶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關部門處理的;從事違法或者違反社會公德的活動的;從事嚴重影響其他旅遊者權益的活動,且不聽勸阻、不能制止的;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因前款規定情形解除合同的,組團社應當在扣除必要的費用後,將餘款退還旅遊者;給旅行社造成損失的,旅遊者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輔助人已盡合理注意義務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響旅遊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處理:
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旅行社和旅遊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經向旅遊者作出說明,可以在合理范圍內變更合同;旅遊者不同意變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的,組團社應當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輔助人支付且不可退還的費用後,將餘款退還旅遊者;合同變更的,因此增加的費用由旅遊者承擔,減少的費用退還旅遊者。危及旅遊者人身、財產安全的,旅行社應當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費用,由旅行社與旅遊者分擔。
造成旅遊者滯留的,旅行社應當採取相應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費用,由旅遊者承擔;增加的返程費用,由旅行社與旅遊者分擔。
旅遊行程中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應當協助旅遊者返回出發地或者旅遊者指定的合理地點。由於旅行社或者履行輔助人的原因導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費用由旅行社承擔。旅行社應當按照包價旅遊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旅遊行程安排。
經旅遊者同意,旅行社將包價旅遊合同中的接待業務委託給其他具有相應資質的地接社履行的,應當與地接社訂立書面委託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向地接社提供與旅遊者訂立的包價旅遊合同的副本,並向地接社支付不低於接待和服務成本的費用。地接社應當按照包價旅遊合同和委託合同提供服務。
旅行社不履行包價旅遊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依法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造成旅遊者人身損害、財產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旅行社具備履行條件,經旅遊者要求仍拒絕履行合同,造成旅遊者人身損害、滯留等嚴重後果的,旅遊者還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遊費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賠償金。
⑦ 旅遊企業應當採取哪些措施,減少損失,實現未來更好的
可以採用一些保險回去安全的保障時和檢查損失
⑧ 如何從企業政府倆方面營造安全旅遊環境
在現代來經濟社會中,誠信不僅自僅是一種道德規范,也是能夠為企業帶來經濟效益的重要資源,在一定程度上甚至比物質資源和人力資源更為重要。通用電氣公司在給其股東的一封信中首先講的就是企業誠信問題,「誠信是我們價值觀中最重要的一點。誠信意味著永遠遵循法律的精神。但是,誠信也不遠遠只是個法律問題,它是我們一切關系的核心。」塑造和堅持企業誠信作為企業文化的核心價值觀,對形成支撐企業健康發展的獨特文化特徵,推動企業從優秀邁向卓越具有巨大的促進作用。
⑨ 五一假期各部門如何保障遊客的合法權益
為做好假期旅遊工作,保障遊客生命財產安全和合法權益,各級旅遊主管部門、眾多旅遊企業積極守護遊客的「詩與遠方」。
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相關負責人尚生龍表示,大眾旅遊時代,全域旅遊成為國家戰略,旅遊業從單一景點景區模式向綜合目的地統籌發展模式縱深轉變。「在這個背景下,假日旅遊市場規模越來越大、發展空間越來越廣闊、結構越來越復雜、影響也越來越深遠,這就更需要加強假日旅遊的組織管理、服務保障工作。」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截至5月1日17時,全國旅遊市場運行平穩,無重特大涉旅安全事件發生。來源:新華網
⑩ 旅遊企業都有哪些安全防範措施
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政策與法規。旅遊安全管理政
策法規是旅遊安全內管理的基礎,為旅遊安全管理提供容了法律依據,並為其指導方向。而且這些政策法規對遊客也具有一定的約束作用,大多數遊客會通過這些法規了解自然景區的規章制度,並自覺地遵守法規條例中的規定,約束自己的旅遊行為,減少事故發生幾率。
在這方面,遼寧省為我們做出了很好的榜樣。遼寧省旅遊管理部門制訂了統一規范的旅遊合同、有效的旅遊資源保護法規以及系統的遊客安全保障法律體系,大大地強化了各個景區遊客安全管理的力度與成效,從而提高了整個遼寧省旅遊企業的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