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想問問起訴旅行社侵權的事情,誰能幫我
拿出自己的文章 日期 如果在你之後他就輸了
2. 自己的相片被某旅行社發布在網站上,屬於侵權么
任何未經你或攝影師(版權擁有者)同意就放上去作為商業用途或者以盈利為目的行為,就屬於侵權。除了你的肖像權,還有就是攝影師的版權
3. 出境旅遊時遭遇侵權怎麼辦
合同約定的住宿標准為三星級酒店,個人消費及自費活動由旅遊者自理,行前說明會上旅行社告知:在泰的健康自費項目旅行社及導游不強迫,旅遊者自願參加。但在泰期間,地接社導游員卻強迫旅遊者參加自費活動,由於組團社未按規定委派領隊,導致旅遊者與導游員交涉時處於極端被動狀態,引起了旅遊者的強烈不滿。旅行社應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律師 分析: 旅遊者陳某與旅行社通過簽訂旅遊合同建立了旅遊合同法律關系。旅行社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標准為旅遊者提供相應服務,其經營活動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本案中,旅行社的下列行為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引起旅遊者不滿:一是未委派領隊隨團服務;二是導游員強迫旅遊者參加額外自費項目。本案的焦點問題是:旅行社的行為違反了什麼規定?如何承擔法律責任? 出境旅遊領隊,是指取得領隊資格,受旅行社委派,從事領隊業務的工作人員。根據《中國公民出國管理辦法》之規定以及《旅行社出境旅遊服務質量》標准,領隊的主要職責是協助旅遊者辦理出入境手續;督促境外接待社按約定的團隊活動計劃安排旅遊活動;制止境外接待社的違規行為;向旅遊者履行告知義務;當團隊在境外遭遇特殊困難和安全問題時,履行報告義務,以保護旅遊者合法權益。領隊人員在保證旅遊活動正常開展、維護旅遊者合法權益方面扮演著重要的角色。為此,《旅行社管理條例》、《中國公民出國管理辦法》明確規定,旅行社組織旅遊者出境應當聘用持有合格證書的領隊人員;組團社組織旅遊者出國旅遊,應當為旅遊團隊安排專職領隊。違反規定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依照相關條例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多次不安排領隊的,取消其出國旅遊業務經營資格;情節嚴重的直至吊銷許可證。 案例中由於旅行社違反規定未為團隊安排專職領隊,使旅遊者在與導游員的交涉中處於被動地位,合法權益不能得到保障,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依法給予旅行社行政處罰。旅行社未按行前承諾提供服務,強迫旅遊者參加自費活動,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旅行社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嚴重侵害了旅遊者的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該權利包括旅遊消費者可以自主選擇商品的品種和服務的方式,可以自主決定是否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該法第十條規定,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兩項權利的共同點表現在,主體一定是在自願的前提下行使權利,不自願就不可能自主,不自願公平交易的條件就難以實現;強迫、強制與自願格格不入。 律師提醒:其實很多不愉快的旅遊糾紛是可以避免的,關鍵是遊客要做到防患於未然,理性消費。如:遊客在報名參團時,要選擇有資質的旅行社,確認其經營范圍,注意查看「一證一照」,即工商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旅遊局頒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國內旅行社只能經營國內旅遊業務,包含港澳的出境旅遊須由出境游資格的國際旅行社經營,不要選擇中介公司和咨詢公司。 實踐中,曾有旅行社因組團人數不足預訂人數,將已報名人員轉至其他旅行社,有的旅行社實際提供住宿標准與宣傳不符等現象發生。因此,參加跟團游時,建議大家就旅遊收費標准、旅遊景點和路線、門票費用承擔、旅遊服務內容、旅遊具體時間、具體交通方式、餐飲住宿標准、違約責任及產生法律糾紛的處理方式等,向旅行社詳盡詢問,簽訂完備的旅遊合同。
4. 旅行社名字相同侵權嗎
1、如工商局登記注冊了,就不存在侵權;
2、企業名稱在同一個行政區劃范圍內,同一個行業的名稱是不能夠重名的,因為工商局會有檢索功能;
5. 旅遊合同糾紛侵權事件的處理有哪些
《旅遊法》第八章旅遊糾紛處理
第九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指定或者設立統一的旅遊投訴受理機構。受理機構接到投訴,應當及時進行處理或者移交有關部門處理,並告知投訴者。
第九十二條旅遊者與旅遊經營者發生糾紛,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雙方協商;
(二)向消費者協會、旅遊投訴受理機構或者有關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三)根據與旅遊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十三條消費者協會、旅遊投訴受理機構和有關調解組織在雙方自願的基礎上,依法對旅遊者與旅遊經營者之間的糾紛進行調解。
第九十四條旅遊者與旅遊經營者發生糾紛,旅遊者一方人數眾多並有共同請求的,可以推選代表人參加協商、調解、仲裁、訴訟活動。
6. 旅行社有哪些侵權行為及解決辦法
這個主要有三種。
1.組團旅行社。
遊客報名的旅行社行為不當導致旅遊專者人身財產損害事屬件的發生。比如旅遊線路不安全,導游沒有提醒遊客各種安全隱患,且沒有採取積極的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2.旅遊服務供應商(也就是負責接待的當地旅行社)。
比如安排的飯店設施不符合安全標准引起旅遊者的摔傷、餐館衛生不達標引起旅遊者的食物中毒、旅遊車輛駕駛員不按規定行使造成旅遊者受傷或者死亡等等。
3.第三人。
前兩者以外的第三人造成。比如旅遊者在正常行走時,被機動車輛撞傷、旅遊者在旅遊目的地與他人發生肢體沖突而受傷等。
7. 旅行社使用旅遊景點風光使用圖片算侵權么
很明顯不算啦~~景點擺在哪裡任何人都可以去攝影的,如果是旅行社使用的這張圖片是別人拍攝的,哪個攝影師可以起訴旅行社亂用圖片侵權。
8. 旅行社商標一直被人侵權,如果告對方會賠償多少錢
這有法院說了算,法院會根據對方因為侵權獲得的收益來計算的。
9. 假如你在旅遊時遇到了侵權行為你打算如何維護自己
假如在旅行中遇到侵權行為,我會首先通過溝通阻止其侵權行為,如果他們繼續侵權的話就通過消費者熱線或者市民熱線電話進行投訴處理。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