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中國近十年食品安全事件案例
1、「礦物油風波」
簡介:
2017年3月份,某網路公司發布了一份檢測報告,其大意是在德芙、老乾媽等相關品牌的巧克力和辣椒醬中檢測了礦物油成分,同時還引用歐盟食品安全局的評估報道,稱該種礦物油能在動物體內積聚,可能在某些臟器中產生微肉芽腫。
此後,包括陳君石院士在內的眾多業內專家對此澄清,這些食品中的礦物油總量極低,根本不構成安全問題。
2.「腳臭鹽」事件
簡介:
2017年4月中旬,從山東率先查處一種聞起來有異味的食鹽開始,所謂的「腳臭鹽」新聞短時間內席捲全國,各地紛紛查處產自河南平頂山的相關食鹽,央視《新聞1+1》也專門做了節目。
最後,工信部帶隊督查企業,樣品送國家鹽產品質檢中心進行檢測,結果是兩家合格,一家現場認定有異味。
3.麥當勞冰淇淋機風波
簡介:
2017年7月26日,美國麥當勞某門店員工在其社交網站上傳了麥當勞門店的一組圖片,圖片顯示冰淇淋機內部看起來「已經發霉」。此照片隨後傳遍全球,也驚動了中國媒體,還有中國的食品安全執法部門。
但一天後事情就反轉,該「發霉零件」是冰淇淋機的清潔滴漏盤,用於承接可能滴落的零件潤滑劑,並不和食品接觸。
4.2009年2月27日,「咯咯噠」問題雞蛋所用飼料廠的法人代表獲刑,該廠於08年9月兩次向飼料中加入三聚氰胺。在08年10月,在香港對從內地進口的雞蛋中檢測出三聚氰胺後,引起了廣泛關注,所以問題飼料被查出,但雞蛋價格出現下跌。
5.2008年8月,人造「新鮮紅棗」流入烏魯木齊市場。主要經過兩道工序,鐵鍋里放進醬油,使青棗變成紅色,並保持光澤。再次放進加入大量糖精鈉和甜蜜素的水池中浸泡,使其口感泛甜。過量食用會造成血小板減少,釀成急性大出血等直接身體危害。
6.2008年6月1日,江西省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通報,在5月22日至28日之間,先後有6名在南昌大學第二附屬醫院就診的患者,在使用江西博雅生物制葯公司生產的靜脈注射用人免疫球蛋白後死亡。
7.2006年11月12日,由河北某禽蛋加工廠生產的一些「紅心咸鴨蛋」在北京被檢測出含有致癌物質蘇丹紅。部分河北農戶用添加了工業染料蘇丹紅的飼料喂養鴨子,導致蛋黃內含有蘇丹紅,以致全北京市范圍內停售河北產「紅心」咸鴨蛋。
(1)旅遊法律與法規食品安全案例擴展閱讀
農業部日前發布的2015年全年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信息顯示,2015年我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繼續保持穩定,「十二五」期間蔬菜、畜禽產品、水產品合格率分別上升3.0、0.3和4.2個百分點,均為歷史最好水平。
監測信息顯示,2015年全年農產品質量總體合格率為97.1%,蔬菜、水果、茶葉、畜禽產品和水產品例行監測合格率分別為96.1%、95.6%、97.6%、99.4%和95.5%。農業部已將結果通報各地,督促有關地區加強監管,跟進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依法查處不合格產品及其生產單位。
農業部副部長陳曉華表示,要力爭「十三五」末主要農產品的合格率達到97%以上,要全面提升源頭控制能力、標准化生產能力、風險防控能力、質量追溯管理能力、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能力,完善監管制度和工作機制。推動修訂《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及農葯、畜禽屠宰等配套法規,實現農產品質量安全全程監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切實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據悉,今年農業部將繼續以違規濫用獸用抗生素、非法屠宰病死畜禽等為重點,開展專項整治。
❷ 大學生對旅遊法律法規的認識 500字左右 結合案例說明 在線等 謝謝
旅遊法律關系屬於經濟基礎的范疇,涉及旅遊者、旅遊企業、國家旅遊行政管理機關以及其他社會經濟組織之間在旅行游覽活動中依法形成的權利和義務關系,是一定的社會物質關系在法律上的反映。任何一項具體的旅遊法律關系,都是由旅遊法律關系的主體、旅遊法律關系的客體和旅遊法律關系的內容三要素所構成的。缺少了其中一個要素,不能構成旅遊法律關系;變更其中一個要素,就不再是原來的旅遊法律關系。旅遊法律關系是以旅遊法律、法規上的權利、義務為內容的杜會關系,也就是旅遊法律關系的主體依法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旅遊法律關系主體的權利,是旅遊法律關系主體在法定的范圍內,根據自己業務活動的需要,有權進行的各種經濟活動。旅遊法律關系主體的義務,是旅遊法律關系主體必須按照規定擔負其應負的義務。總之,在旅遊法律關系中,權利和義務是聯系一起、不可分割的。義務主體必須按照權利主體的要求作出一定行為或抑制一定行為,如果義務主體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義務,就應受到法律的處罰和制裁。
案情介紹:
2003年1月,上海某汽車配件廠與上海A旅行社簽訂了「香港—新加坡六日游」合同,組織本廠39名職工資費出境游。但由於A旅行社不具備辦理出境旅遊資格,所以此次旅遊活動交由上海B國際旅行社代辦。當遊客王先生拿到自己的護照時大吃一驚,因為他的護照除了名字是對的,照片、身份證號碼、出生年月都是錯的。他當即向B旅行社反映。B旅行社則考慮,自己已和某境外社簽好合同,如果遊客王先生一人離團,其他38人都可能取消這次旅遊活動,那樣會給旅行社造成很大的經濟損失。於是經過再三考慮,B旅行社經理讓導游員李某對王先生說:「走吧,對方已經搞定,一定沒問題。」王先生帶著滿腹疑慮隨團起程了。沒想到剛進入香港,便被海關截住,王先生被以非法使用他人護照、入境登記卡與本人身份不符定罪,並罰3個月監禁。後經所在單位和旅行社的「營救」,王先生才獲釋返回上海。回滬後,王先生在憤怒下狀告A、B兩家旅行社,要求索賠精神損失費和誤工誤傷費共計9.4萬余元。
案例分析:
1、《中國公民出國旅遊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未經國務院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取得出國旅遊業務經營資格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經營以商務、考察、培訓等方式變相經營出國旅遊業務。」本案中,A旅行社顯然是超范圍經營。所以,根據辦法規定,應由旅遊行政部門責令其停止非法經營,沒收非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2、《中國公民出國旅遊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組社團應當為旅遊者辦理前往國簽證等手續。」本案中,作為代辦證件的B旅行社負有主要責任。B旅行社明知將遊客的護照辦錯,為了不損失本旅行社的利益,哄騙遊客,對遊客造成了極大傷害。另外,遊客應當從中吸取教訓,堅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發現自己的護照有問題,必須馬上更換,絕不能心存僥幸,以免鑄成大錯。
啟發:
通過這案例,讓我認識到旅行社應在經營范圍內運行。旅行社業務經營規則:1、經營出境旅遊業務的旅行社不得組織旅遊者到國務院旅遊行政主管部門公布的中國公民出境旅遊目的地之外的國家和地區旅遊。2、旅行社為旅遊者安排或者介紹的旅遊活動不得含有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內容。3、旅行社不得以低於旅遊成本的報價招徠旅遊者。未經旅遊者同意,旅行社不得在旅遊合同約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償服務。旅行社應當保障所提供的服務符合保障旅遊者人身、財務安全的要求;對有可能危及旅遊者人身、財產安全的項目,應當向旅遊者作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並採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同時,旅遊者在旅遊時應維護好自己的人身、財產安全;在權益受到侵害時,應該用法律來保護自己。
❸ 旅遊法規案例分析
你這個是旅遊合同法律制度考核要求及習題裡面的題目吧! 呵呵1. 旅行社與飯店簽訂的合同是無效的 因為飯店不是法律承認的合格法律載體 也就是無效的法人 所以 其簽訂是一切合同都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2.正確,旅行社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與甲飯店簽訂是合同,旅行社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已經造成了隱形的損失和效力上的損傷。如果該旅行社的客人在此酒店出現任何事故,都是法律所難以解決的,其根源是因為飯店不具有法人資格,無法為客人取得合理索賠。
❹ 求助:旅遊法規案例分析
首先小王丟行李你要有證據證明是因為導游員的的過失或者故意。然後找旅遊公司看看給不給賠償。若果不給就可以起訴到法院,通過法律解決。
❺ 旅遊法規案例
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
遊客出遊應購買的幾種保險
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
旅遊發展規劃管理辦法
關於頒發旅遊行業工人技術等級標準的通知
設立外商控股、外商獨資旅行社暫行規定
國務院關於修改《旅行社管理條例》的決定
中國公民出國旅遊管理辦法
中國海關有關出入境規定
旅遊安全管理暫行辦法
旅客進出境行李物品分類表
中國公民自費出國旅遊管理暫行辦法
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暫行辦法
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准
風景名勝區管理暫行條例
北京市旅遊管理條例
自費出國旅遊管理辦法
護照申請審批規定
出入境邊防檢查條例
旅遊投訴暫行規定
關於嚴格禁止在旅遊業務中私自收授回扣和收取小費的規定
旅行社經理資格認證管理規定
導遊人員管理暫行規定
旅行社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中外合資旅行社試點暫行辦法
旅行社管理條例
導遊人員管理條例
內河旅遊船星級評定規則(試行)
旅遊涉外飯店星級的劃分與評定
游樂園(場)安全和服務質量
旅遊汽車服務質量
星級飯店客房客用品質量與配備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旅遊消費官司就地審結
法規:旅遊投訴暫行規定
旅遊投訴小常識
旅遊保險賠償范圍及金額
旅遊安全管理暫行辦法
旅遊安全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
重大旅遊安全事故報告制度試行辦法
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
重大旅遊安全事故處理程序試行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
國內航空運輸旅客身體損害賠償暫行規定
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內運輸法則
旅行社辦理旅遊意外保險暫行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進出境旅客旅行自用物品的管理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邊防檢查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實施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實施細則
海關對海外來華旅客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進出境旅客通關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行業對客人服務的基本標准(試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旅客運輸損害賠償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航空運輸旅客身體損害賠償暫規定
❻ 和旅遊相關的法律法規
1、文化和旅遊部 旅遊行政許可辦法
2、文化和旅遊部 旅遊安全管理辦法
3、文化和旅遊部 旅遊法
4、文化和旅遊部 大陸居民赴台灣地區旅遊管理辦法
5、文化和旅遊部 導游管理辦法
(6)旅遊法律與法規食品安全案例擴展閱讀:
以下是規范性文件,非法律法規,均來自於文化和旅遊部:
1、國家旅遊局辦公室關於加強旅遊誠信建設實施失信聯合懲戒的通知
2、國家旅遊局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出境游市場監管的通知
3、國家旅遊局辦公室關於換發電子導游證相關事宜的補充通知
4、辦公室關於加強出境旅遊管理規范出境旅遊經營的緊急通知
5、國家旅遊局關於規范旅行社經營行為維護遊客合法權益的通知
6、國家旅遊局辦公室關於領隊管理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
❼ 旅遊法規的案例分析
你所提到的在來「下榻賓館源沒有作任何提醒和警示下,李某在客房洗澡時被熱水燙傷」。由於你提供的信息量非常有限,不足以做出有效判斷,以下建議供參考。
1、李某與旅行社簽訂的旅遊合同應當就住宿賓館標准有約定,如果旅行社提供的住宿賓館與旅遊合同相符,旅行社不構成合同違約。
2、淋浴器是一種普通公共洗漱用具,不需要特殊提醒或警示,賓館淋浴設備的冷熱水混水器上標有冷熱(或藍紅)調節標志,就應當是盡到了提示義務。
3、如果賓館淋浴設備正常,因洗浴者李某操作不當將自己燙傷,可以尋求是否符合旅遊人身意外險或旅行社責任險相關保險條款,就洗浴者燙傷損害進行保險理賠。
4、如果是因淋浴設備在使用中突然間損壞,造成洗浴冷水突然中斷將洗浴者李某燙傷,李某可以要求旅行社或賓館就洗浴者燙傷損害進行賠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旅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七條:旅遊經營者、旅遊輔助服務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旅遊者人身損害、財產損失,旅遊者請求旅遊經營者、旅遊輔助服務者承擔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❽ 旅遊法規:案例分析
1.旅行社的辯稱無法成立。除非是非人為因素,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或因政府等特殊情況干涉。不然,沒有按照旅行合同標准來操作就是違約。人多,旅遊設施有限,都不是理由。不能成為降低檔次的依據。
2.因為是09年的事情。如果按現在的「旅行社服務質量賠償標准」來操作的話,那就是根據第8條,旅行社安排的旅遊活動及服務檔次與合同不符,造成旅遊者經濟損失的,旅行社應退還旅遊金額與實際花費的差額。並支付同額違約金。
但因為具體差額沒有無法明細,最多根據空調大巴車,與大客車的差價來退款。而4人間房間的費用與雙標間的費用差額來退。一個人50元差不多了。
❾ 旅遊法律關系案例!!!跪求答案 謝謝啦
可以追究旅行社的責任,如導游有過錯,旅行社可以向其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