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怎樣以個人身份去台灣旅遊
你要是參加旅行社,你可以讓他們給你辦相關的手續,你可以直接問旅行社,但這樣你不能離團單獨玩。如果要是想一個人單獨去就只有探親或商務了這就貴了而且手續麻煩。
台灣的物價要看是什麼東西,有些水果台灣本地不產,從日本進口,我的一個台灣朋友說在台灣她不捨得買杮子吃,在內地她可以飽口福。但聽說台灣的化妝品比內地便宜。
還有台灣的溫泉不錯
❷ 大陸居民可以自己去台灣旅遊嗎
可以呀
兩寸白底彩照
2.身份證正反面(戶籍需為:廈門、北京、上海、廣州、杭州、南專京、天津、屬重慶、成都)
3.戶口本 本人頁
4.《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首頁、簽注頁(G簽)(戶口所在地辦理)
5.緊急聯絡人需提供身份證正反面、戶口本本人頁、與申請人關系(需直系親屬,戶口不在同一戶口本上的需開親屬證明)。
6.緊急聯絡人資料表格簽名(會提供格式表格)
7.銀行資信證明,以下A、B、C備其一條件即可(彩色掃描檔)
A. 銀行存款證明五萬元以上
B. 在職證明年薪 12.5萬 元以上
C. 信用卡金卡以上
學生身份:
1.需年滿18歲,未滿20歲須有家長同意書
2.不能攜帶配偶及小孩
3.學生證(或在校證明)需彩色掃描檔
❸ 個人怎麼申請去台灣旅遊
個人申請去台灣旅遊需提供以下材料前往當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
一、大陸居民申請往來台灣通行證,應當按照要求填寫申請表,回答有關詢問並提交下列材料:
1、提交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申請人照片。
2、交驗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原件。不滿16周歲未辦理居民身份證的可交驗居民戶口簿,人民解放軍軍人、人民武裝警察交驗軍人身份證明(軍官證、士兵證或者警官證)。
3、按規定留存或者核驗指紋信息。
4、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往來台灣通行證的,還須按照國家移民管理局有關規定,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條件的證明材料,但屬於本須知「受理機構」部分第(一)至(七)項規定情形之一的除外。
5、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軍人,應當提交本人所屬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出具的同意其辦理出入境證件的函件,但持「赴台批件」申請赴台的除外。
6、未滿16周歲的申請人,還應交驗監護關系證明(《出生醫學證明》、監護關系公證書、戶口簿等),交驗監護人居民身份證原件;監護人委託他人陪同的,還須提交監護人的委託書,交驗被委託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
二、大陸居民申請前往台灣簽注,應當按要求填寫申請表,回答有關詢問並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往來台灣通行證(同時申請往來台灣通行證和簽注的除外)。
2、與申請事由相關的證明材料。
3、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前往台灣簽注的,還須按照國家移民管理局有關規定,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條件的證明材料,但有本須知「受理機構」部分第(一)至(七)項規定情形之一的除外。
4、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軍人,應當提交本人所屬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出具的同意其辦理出入境證件的函件,但持「赴台批件」申請赴台的除外。
5、委託他人代為申請的,委託人應出具委託書,被委託人須交驗本人居民身份證等身份證明原件;由單位代辦的,應當提交單位公函,交驗代辦人居民身份證等身份證明原件。
大陸居民同時申請往來台灣通行證和簽注的,無需重復提交相關材料。
(3)自己去台灣旅遊擴展閱讀
《中國公民往來台灣地區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
申請前往台灣的大陸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一)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
(二)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結訴訟事宜不能離境的;
(三)被判處刑罰尚未執行完畢的;
(四)正在被勞動教養的;
(五)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認為出境後將對國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對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六)有編造情況、提供假證明等欺騙行為的。
❹ 個人可以去台灣旅遊嗎,需要辦理什麼證件嗎
去台灣旅復行(自由行),需要先辦制理《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簡稱大通證)、個人旅遊簽注(G簽),再辦理《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簡稱入台證)。即「兩證一簽注」。
《大通證》和旅遊簽注需要自己前往出入境管理處辦理,所需的材料可在出入境辦事網站查詢,辦理費用為通行證30元/本,旅遊簽注20元/件。
在辦理好了《大通證》和旅遊簽注後,即可通過有資格的旅行機構辦理《入台證》。《入台證》不同旅行機構費用不一,某寶和各大旅行平台上都可以搞定。此外,旅遊簽注有效期為6個月,《入台證》為3個月。出行人員可在台灣停留時間為自入境次日起不超過15天。
❺ 大陸個人去台灣旅遊需要什麼手續
申請條件
1、大陸地區居民因私事前往台灣地區探親、定居、訪友、接受和處理財產,處理婚喪及其他私人事務。
2、大陸居民應邀前往台灣進行經濟、文化、科技、體育、學術等活動或者參加會議、進行兩岸事務性商談、采訪,以及執行海峽兩岸直航航運任務等。
申請材料
1、提交填寫完整的《大陸公民出入台灣地區證件申請表》。
2、提交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近照2張,規格為33×48mm。
3、交驗身份證件。交驗申請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未滿16周歲的除外)、戶口簿原件,並提交復印件。
4、交驗有效的入台許可證明,並提交復印件。
5、已持有效《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的,提交證件原件。
6、單位意見。
登記報備的國家工作人員申請前往台灣,須提交所在工作單位意見。
持國務院台辦「赴台批件」的人員申請前往台灣,無須提交所在工作單位意見。
7、提交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材料。
(1)應邀前往台灣的,提交國務院台辦「赴台批件」 原件,或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台辦確認蓋章的復印件。
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的,提交工作證明,交驗暫住證原件,並提交復印件。
由組團單位代辦的,代辦人須提交單位介紹信。
(2)經國務院台辦經濟局審核立項前往台灣進行經貿交流活動的,提交國務院台辦經濟局 「關於應邀往來台灣立項批復」原件。
8、申請補發、換發證件,須提交下列有關證明:
(1)補發證件的,提交證件報失地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
(2)換發證件的,提交原持有的《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證件損毀的,提交證件損毀說明書。
申請手續
(一)提交填寫完整並貼有申請人相片(見標准)的《大陸居民往來台灣地區申請審批表》,首次申請須另外提交相同規格的相片2張。
(二)交驗申請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提交復印件,申請人未滿16周歲只需提交戶口簿。
(三)提交具有經營赴台旅遊資質的組團旅行社出具的團隊旅遊辦證名單表。
(四)旅遊團領隊申辦證件及簽注由其所在的組團社統一向組團社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交驗組團社出具的公函及赴台旅遊領隊證。其中異地申請的,由審批機關發函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核查相關情況後予以辦理。
(五)登記報備的國家工作人員須按照組織、人事管理許可權履行審批手續後提交申請。
(六)持證人遺失證件,向原受理申請的直轄市、地(市)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補發,提交證件報失地警察機關出具的證明。
(七)證件有效期不足6個月或所申請簽注有效期超過證件有效期的,證件內頁用完,證件損毀的須申請換發,提交原《大陸居民往來台灣地區通行證》,證件損毀的,提交證件損毀說明書。
(八)由本人到出入境管理部門提交申請,但申請人未滿16周歲的由監護人陪同辦理或代辦,提交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能證明監護關系的相應資料;申請人年滿70周歲可以委託直系親屬或其他監護人代辦,須提交委託書、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九)申請人另需按組團旅遊社要求提供相應資料辦理「入台許可」。
❻ 個人去台灣旅遊要怎麼申請
一、個人申請去台灣旅遊需提供以下材料前往當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
大陸居民申請往來台灣通行證,應當按照要求填寫申請表,回答有關詢問並提交下列材料:
1、提交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申請人照片。
2、交驗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原件。不滿16周歲未辦理居民身份證的可交驗居民戶口簿,人民解放軍軍人、人民武裝警察交驗軍人身份證明(軍官證、士兵證或者警官證)。
3、按規定留存或者核驗指紋信息。
4、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往來台灣通行證的,還須按照國家移民管理局有關規定,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條件的證明材料,但屬於本須知「受理機構」部分第(一)至(七)項規定情形之一的除外。
5、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軍人,應當提交本人所屬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出具的同意其辦理出入境證件的函件,但持「赴台批件」申請赴台的除外。
6、未滿16周歲的申請人,還應交驗監護關系證明(《出生醫學證明》、監護關系公證書、戶口簿等),交驗監護人居民身份證原件;監護人委託他人陪同的,還須提交監護人的委託書,交驗被委託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
二、個人前往台灣旅遊的申請條件:
開放赴台灣個人旅遊城市的常住戶口居民,或者符合國家移民管理局規定條件的非常住戶口居民,可申請赴台灣個人旅遊。
三、辦證時限:
公安出入境管理機構受理往來台灣通行證申請後,符合簽發條件的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予以簽發;單獨受理前往台灣簽注申請後,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予以簽發。因所在地區交通不便等特殊情況,不能按期簽發的,經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批准,簽發時間可延長至20個工作日。
(6)自己去台灣旅遊擴展閱讀
《中國公民往來台灣地區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
申請前往台灣的大陸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一)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
(二)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結訴訟事宜不能離境的;
(三)被判處刑罰尚未執行完畢的;
(四)正在被勞動教養的;
(五)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認為出境後將對國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對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六)有編造情況、提供假證明等欺騙行為的。
❼ 現在個人可以去台灣旅遊嗎
可以的,目前開放台灣自由行的大陸城市有47個,廣西桂林是屬於自由行開放城市。如果你是桂林戶口,可以個人去台灣自由行,只需要去辦理台灣通行證和簽注就可以了。從2011年6月28日試點以來,大陸居民赴台個人游已經分五個批次開放了共47個大陸城市赴台個人游,大陸赴台游組團社數量已經達到311家。
(7)自己去台灣旅遊擴展閱讀:
台灣自由行:
1.台灣自由行指的是從2011年6月28日起試點的大陸居民赴台個人游,自由行在台灣俗稱「機加酒」,即機票加酒店,由旅行社安排住宿與交通,但沒有導游隨行,飲食也由旅客自行安排。與半自助旅遊不同的是,旅客在航空公司航班與飯店的選擇上均受到限制,但行程安排的彈性與半自助旅遊相同。
2.符合赴台自由行的大陸遊客有兩種:一是20歲以上的成年人,需提供不動產、存款或信用卡額度等財力證明之一;二是18歲以上的在讀學生不必出具財力證明。
3.大陸遊客提供的財力證明,可以是房產證明,也可以是20萬元新台幣(約5萬元人民幣),已經存款超過三個月的存款證明,或者是55萬元新台幣(約12.3萬元人民幣)以上年薪證明之一。兩岸不採用保證金制,而改為「雙保」制度。即一方面大陸遊客需提供1名在大陸的親屬作為緊急聯絡人;另一方面,台灣負責辦理入台證件的旅行社也需負擔保之責,2項條件缺一不可。
4.赴台自由行的大陸遊客還需投保200萬元新台幣以上旅遊平安險,保險額度應符合赴台自由行的天數。根據兩岸的規劃,大陸赴台自由行將嚴格限制人數,每日上限500人,入台證有限期3個月,每次最多停留15天,可申請延長,一次最多延長7天。
5.如果發生大陸遊客逾期未歸的情況,台灣會首先通知大陸緊急聯絡人及代辦旅行社尋找,如果超過7天依舊未歸,該大陸遊客及大陸緊急聯絡人將被台方記入檔案,3年內不得以任何名義赴台。
6.台灣行政機構負責人江宜樺2014年10月18日表示,短期內不會提高大陸遊客赴台自由行每日上限4000人的限制,但他表示,會逐步放寬陸客前往離島觀光的規定,目標是取消陸客訪問離島人數限制,期能進一步提振離島觀光業。
❽ 自己去台灣旅遊容易嗎
不行的呀 ~ 我們台灣現在還不開放自由行 一定要跟團才能來喔!除非 你有親戚在台灣(一等親) 那你可以申請來台灣居住一陣子
或者 你跟台灣人結婚 那就可以來台灣 7年後可領台灣人的身分證
還有一種就是 大學聘請你來教書 擔任客座教授
如果沒有以上的條件 你是不可能單獨來台灣!!
現在想來台灣 只有一個途徑 就是跟團體一起來旅遊台灣是個美麗的地方 也是我的故鄉 非常歡迎你來台灣玩喔 ^^
❾ 個人怎樣去台灣旅遊
下面詳細介紹去台灣旅遊需要辦理的手續所需的資料:
【申請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所需資料】
1.申請人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2.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表格,申請人本人簽字
4.旅行社所開具的申請人旅遊發票原件(填寫客人名字,一人一票)
5.申請需在戶口所在地公安局辦證處面試辦理
【申請赴台灣觀光簽證(入台證)所需資料】
1. 本人戶口本復印件
2. 居民身份證清晰復印件(正反面)
3. 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清晰復印件(證件有效期自出發日起最低為六個月或以上)
4. 申請者近三個月內二寸半身(正面脫帽)相片三張(照片底色須為白色)
5. 大陸地區人民來台觀光申請書一份,需本人簽名
6. 夫妻共有資產,提供結婚證復印件
7. 單位在職證明一份(附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8. 退休人員提供退休證復印件,需本人簽名
9. 若無單位在職證明,則需人民幣伍萬元(或等值之外幣)的銀行存款復印件
10.未滿18歲須有監護人同行,附父母同意書及戶口本復印件,「未隨行父母同意書」
11.學生提供「在校證明原件」(需有該校名稱、地址、電話,加蓋公章)或「學生證復印件」
12.學齡前兒童須有監護人同行,提供「本人及父母戶口本復印件」、「出生證明」 「身份證復印件」, 「未隨行父母同意書」。
❿ 一個人自己去台灣旅遊需要辦理什麼證件
一、去台灣旅遊需要辦理台灣通行證和簽注。
(一)大陸居民申請往來台灣通行證,應當按照要求填寫申請表,回答有關詢問並提交下列材料:
1、提交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申請人照片。
2、交驗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原件。不滿16周歲未辦理居民身份證的可交驗居民戶口簿,人民解放軍軍人、人民武裝警察交驗軍人身份證明(軍官證、士兵證或者警官證)。
3、按規定留存或者核驗指紋信息。
4、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往來台灣通行證的,還須按照國家移民管理局有關規定,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條件的證明材料,但屬於本須知「受理機構」部分第(一)至(七)項規定情形之一的除外。
5、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軍人,應當提交本人所屬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出具的同意其辦理出入境證件的函件,但持「赴台批件」申請赴台的除外。
6、未滿16周歲的申請人,還應交驗監護關系證明(《出生醫學證明》、監護關系公證書、戶口簿等),交驗監護人居民身份證原件;監護人委託他人陪同的,還須提交監護人的委託書,交驗被委託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
(二)大陸居民申請前往台灣簽注,應當按要求填寫申請表,回答有關詢問並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往來台灣通行證(同時申請往來台灣通行證和簽注的除外)。
2、赴台個人旅遊、團隊旅遊的,免交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材料;大陸居民赴台旅遊組團社領隊申請赴台團隊旅遊多次簽注的,應當提交所在組團社出具的公函,交驗赴台旅遊領隊證原件。
3、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前往台灣簽注的,還須按照國家移民管理局有關規定,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條件的證明材料,但有本須知「受理機構」部分第(一)至(七)項規定情形之一的除外。
4、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軍人,應當提交本人所屬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出具的同意其辦理出入境證件的函件,但持「赴台批件」申請赴台的除外。
5、委託他人代為申請的,委託人應出具委託書,被委託人須交驗本人居民身份證等身份證明原件;由單位代辦的,應當提交單位公函,交驗代辦人居民身份證等身份證明原件。
大陸居民同時申請往來台灣通行證和簽注的,無需重復提交相關材料。
二、台灣通行證辦理流程:
(一)在線預申請
1、符合異地辦證條件的非本市戶籍居民申辦出入境證件須登陸出入境管理辦事大廳進行預申請,通過後預約辦理時間及地點並獲取預受理號碼。本人持預受理號碼及相關申請材料於預約時間到預約受理地點「網上預申請受理」窗口遞交申請。本市戶籍居民可以選擇網上預申請。
2、部隊駐地在京的現役軍人、武警、未移交地方的軍隊離退休人員暫不能進行網上預申請。
3、暫不能進行網上預申請或未選擇網上預申請的本市戶籍居民需本人攜帶相關材料按照出入境業務受理范圍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或分局受理大廳提出申請。
(二)填寫申請表
(三)照相
(四)申請
1、遞交申請材料。
2、回答有關詢問。
3、採集指紋。申請往來台灣通行證的16周歲(含)以上申請人應當採集或者核驗指紋,但因指紋缺失或損毀無法採集指紋的除外;對16周歲以下的,根據其監護人的意見確定是否採集指紋。
4、領取《受理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回執單》,核對回執單內容確認無誤後簽名。
(五)繳費
申請人應當於遞交申請當日在受理申請的出入境接待大廳或派出所繳費窗口繳費或掃描《受理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回執單》上的二維碼(當日有效)進行繳費。
(10)自己去台灣旅遊擴展閱讀
《中國公民往來台灣地區管理辦法》中規定:
第三條 大陸居民前往台灣,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簽發的旅行證件,從開放的或者指定的出入境口岸通行。
第六條 大陸居民前往台灣定居、探親、訪友、旅遊、接受和處理財產、處理婚喪事宜或者參加經濟、科技、文化、教育、體育、學術等活動,須向戶口所在地的市、縣公安局提出申請。
第七條 大陸居民申請前往台灣,須履行下列手續:
(一)交驗身份、戶口證明;
(二)填寫前往台灣申請表;
(三)在職、在學人員須提交所在單位對申請人前往台灣的意見;非在職、在學人員須提交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對申請人前往台灣的意見;
(四)提交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
第八條 本辦法第七條第四項所稱的證明是指:
(一)前往定居,須提交確能在台灣定居的證明;
(二)探親、訪友,須提交台灣親友關系的證明;
(三)旅遊,須提交旅行所需費用的證明;
(四)接受、處理財產,須提交經過公證的對該項財產有合法權利的有關證明;
(五)處理婚姻事務,須提交經過公證的有關婚姻狀況的證明;
(六)處理親友喪事,須提交有關的函件或者通知;
(七)參加經濟、科技、文化、教育、體育、學術等活動,須提交台灣相應機構、團體、個人邀請或者同意參加該項活動的證明;
(八)主管機關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證明。
第九條 公安機關受理大陸居民前往台灣的申請,應當在30日內,地處偏僻、交通不便的應當在60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通知申請人。緊急的申請,應當隨時辦理。
第十條 經批准前往台灣的大陸居民,由公安機關簽發或者簽注旅行證件。
第十一條 經批准前往台灣的大陸居民,應當在所持旅行證件簽注的有效期內前往,除定居的以外,應當按期返回。
大陸居民前往台灣後,因病或者其他特殊情況,旅行證件到期不能按期返回的,可以向原發證的公安機關或者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的或者委託的有關機構申請辦理延期手續;有特殊原因的也可以在入境口岸的公安機關申請辦理入境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