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旅遊景區等級劃分准則
是按照《旅遊景區質量等級的劃分與評定》標准來劃分的,標准規定了旅遊景區質量等級劃分的依據、條件及評定的基本要求。該標准適用於接待海內外旅遊者的各種類型的旅遊景區,包括以自然景觀及人文景觀為主的旅遊景區。
國家AAAA級旅遊景區劃分標准如下:
1、旅遊交通
a)可進人性良好。交通設施完善,進出便捷。或具有一級公路或高等級航道、航線直達;或具有旅遊專線交通工具。
b)有與景觀環境相協調的專用停車場或船舶碼頭。且管理完善,布局合理,容量能滿足遊客接待量要求。場地平整堅實或水域暢通。標志規范、醒目。
c)區內游覽(參觀)路線或航道布局合理、順暢,可觀賞面大。路面有特色,或航道水質良好。
d)區內使用低排放的交通工具,或鼓勵使用清潔能源的交通工具。
2、游覽
a)遊客中心位置合理,規模適度,設施齊全,功能完善。咨詢服務人員配備齊全,業務熟練,服務熱情。
b)各種引導標識(包括導游全景圖、導覽圖、標識牌、景物介紹牌等)造型有特色,與景觀環境相協調。標識牌和景物介紹牌設置合理。
c)公眾信息資料(如研究論著、科普讀物、綜合畫冊、音像製品、導游圖和導游材料等)特色突出,品種齊全,內容豐富,製作良好,適時更新。
d)導游員(講解員)持證上崗,人數及語種均能滿足遊客需要。要求普通話達標率100%。導游員(講解員)均應具備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大專以上不少於40%。
e)導游(講解)詞科學、准確、生動。導游服務質量達到GB/T15971-1995中4.5.3以及第5章要求。
f)公共信息圖形符號的設置合理,設計精美,有特色,有藝術感,符合GB/T10001. 1的規定。
g)遊客公共休息設施布局合理,數量充足,設計精美,有特色,有藝術感。
(1)國家旅遊度假區級別擴展閱讀:
自駕旅遊注意事項
春節即將臨近,駕著愛車,呼朋喚友,結伴而行的自駕夢想在思緒里已經放飛了無數次。但是,車在異鄉可不比在城區內,所以提醒節假日里即將遠行的車友,出行前應該認真做好如下准備。
一、行前「全面檢查」
在出遊前要對車輛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檢查和維護,即使您的汽車還沒有到綜合檢修保養的時候,對於可能發生故障的部位也要提前處理。檢查的項目包括:機油油麵高度,冷卻液液面,蓄電池電解液面高度,電解液比重是否正常,制動液面是否符合要求,輪胎氣壓,是否出現老化裂紋或創傷、檢查照明燈、玻璃水是否充足,噴水泵是否正常工作,雨刷片彈性是否正常。
二、備足「不時之需」
要知道出遠門的時候就要想周到點,把路上可能碰到的問題都盡可能地考慮進去,才能以備不時之需。包括:備胎、打氣泵、手電筒、防凍液、剎車油、齒輪油、機油、燈泡、各種規格的保險片、千斤頂、拖車繩、、鉗子、扳手。
三、行車更要謹慎
汽車在開始行駛的一段時間內,不要猛踩油門,防止發動機高速運轉。起步後緩慢三擋行駛,低速前進1公里後再換入四擋。冬季車輛過夜時,制動帶上會凝聚水分或結冰,可能影響制動效能,因此,行車途中應謹慎試踩制動踏板。行駛中車輛行駛途中擋風玻璃上容易凝固霜霧,影響駕駛員視線,應隨時擦抹清楚,可以在擋風玻璃上塗一層甘油或酒精,這樣擋風玻璃短時間內不會結冰。
㈡ 國家級旅遊度假區(新國標)
國家來級旅遊度假區是為了「美自麗中國,美好生活」,而設立的綜合性旅遊載體品牌,是比肩5A景區、國家級全域旅遊示範區的高含金量國字型大小招牌。隨著旅遊消費的不斷升級,人民群眾的度假需求也日益旺盛,度假區的發展迎來了有利契機。
㈢ 旅遊度假區等級劃分
你在網路裡面網路「旅遊度假區等級劃分標准」就有了!!!很多你自己慢慢研究吧!!
㈣ 什麼是國家4A級旅遊度假區 國家級旅遊區分為幾個級別
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全面推行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工作,規范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程序,促進旅遊景區發展,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旅遊景區質量等級的劃分與評定》(GB/T 17775—2003)及國家旅遊局頒布的有關評定細則進行。
第三條 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工作,遵循自願申報、分級評定、動態管理、分類指導的原則。
第四條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正式開業從事旅遊經營業務一年以上的旅遊景區,包括風景區、文博院館、寺廟觀堂、旅遊度假區、自然保護區、主題公園、森林公園、地質公園、游樂園、動物園、植物園及工業、農業、經貿、科教、軍事、體育、文化藝術等旅遊景區,均可申請參加質量等級評定。
第五條 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是指對具有獨立管理和服務機構的旅遊景區進行評定,對園中園、景中景等內部旅遊點,不進行單獨評定。
第六條 國家旅遊局負責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標准、評定細則的制訂工作,負責對質量等級評定標准實施進行監督檢查。
第七條 國家旅遊局組織設立全國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全國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負責全國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工作的組織和管理。
各省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組織設立本地區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並報全國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備案。根據全國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的委託,省級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進行相應的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工作的組織和管理。
第八條 3A級、2A級、1A級旅遊景區由全國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委託各省級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負責評定。省級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可以向條件成熟的地市級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機構再行委託。
4A級旅遊景區由省級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推薦,全國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組織評定。
5A級旅遊景區從4A級旅遊景區中產生。被公告為4A級旅遊景區一年以上的方可申報5A級旅遊景區。5A級旅遊景區由省級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推薦,全國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組織評定。
第九條 各級旅遊景區的質量等級評定工作按照「創建、申請、評定、公告」的程序進行。
第十條 參加創建質量等級的旅遊景區要按照國家標准和評定細則的要求,制定創建計劃,明確責任目標,落實各項創建措施。
第十一條 旅遊景區在創建計劃完成後,進行自檢。自檢結果達到相應等級標准和細則規定的旅遊景區,填寫《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報告書》,並向當地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機構提出評定申請。經當地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機構審核同意,向上一級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機構推薦參加相應質量等級的正式評定。
第十二條 現場評定工作由負責評定的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機構委派評定小組承擔。評定小組採取現場檢查、資料審核、抽樣調查等方式進行現場評定工作。
第十三條 現場評定符合標準的旅遊景區,由負責評定的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機構批准其質量等級,並向社會公告。
第十四條 全國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適時公告新達標的各級旅遊景區名單。
第十五條 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現場工作由具有相應資格的檢查員擔負。根據所評定的旅遊景區的資源類型與特色,應有一名相應專家作為評定小組成員。
第十六條 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檢查員分為國家級檢查員和地方級檢查員。國家級檢查員由全國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聘任。地方級檢查員由省級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聘任。
第十七條 檢查員要接受旅遊景區的監督,不得徇私舞弊。各級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機構要加強對檢查員的監督管理,對有違規行為的檢查員取消其檢查員資格。
第十八條 被委託的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機構出現違規操作的,上級評定機構可以撤銷委託其已獲得的最高等級的評定許可權。
第十九條 各級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機構對所評旅遊景區要進行監督檢查和復核。監督檢查採取重點抽查、定期明查和不定期暗訪以及社會調查、聽取遊客意見反饋等方式進行。全面復核至少每三年進行一次。
第二十條 等級復核工作主要由省級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組織和實施。全國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有計劃、有重點進行復核。
第二十一條 經復核達不到要求的,或被遊客進行重大投訴經調查情況屬實的景區,按以下方法作出處理:
1、由相應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根據具體情況,作出簽發警告通知書、通報批評、降低或取消等級的處理。對於取消或降低等級的景區,需由相應的評定機構對外公告。
2、旅遊景區接到警告通知書、通報批評、降低或取消等級的通知後,須認真整改,並在規定期限內將整改情況上報相應的等級評定機構。
3、凡被降低、取消質量等級的旅遊景區,自降低或取消等級之日起一年內,不得重新申請新的資質等級。
第二十二條 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簽發警告通知書、通報批評、降低或取消等級的處理許可權如下:
1、1A、2A、3A旅遊景區達不到標准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有權簽發警告通知書、通報批評、降低或取消等級。降低或取消等級的通知,須報國家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備案。
2、4A、5A旅遊景區達不到標准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有權簽發警告通知書、通報批評,並報國家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備案。如認為應作出降低或取消等級的處理,須報國家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審批。
3、國家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有權對各質量等級的旅遊景區,作出簽發警告通知書、通報批評、降低或取消等級通知的處理,但需事先通知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旅遊局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
第二十三條 旅遊景區質量等級的標牌、證書由全國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統一製作,由相應評定機構頒發。
第二十四條 旅遊景區質量等級標牌,須置於旅遊景區主要入口最明顯位置,並在對外宣傳資料中正確標明其等級。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由國家旅遊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自二00五年八月五日起施行,一九九九年九月三十日制定的《旅遊區(點)質量等級評定辦法》同時廢止。
㈤ 什麼是國家級旅遊度假區
國家級旅遊度假區是為了適應我國居民休閑度假旅遊需求快速發展需要,為人版民群眾積極營造有效的休閑度權假空間,提供多樣化、高質量的休閑度假旅遊產品,為落實職工帶薪休假制度創造更為有利的條件而設立的綜合性旅遊載體品牌。與之前(1992年)的國家級旅遊度假區以引進外資為主,即「國際經驗中國做法」開發區模式不同的是,現在的國家級旅遊度假區更注重於度假旅遊目的地建設,度假區建設必須建立在對度假旅遊市場進行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准確定位、科學規劃、合理布局,注重軟開發,適度硬開發,同時更注重「供給側」的旅遊項目開發。
㈥ 國家風景區的級別是怎麼評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遊局令
(第23號令)
《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管理辦法》業經2005年7月6日國家旅遊局局長辦公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2005年8月5日起施行。
國家旅遊局局長 邵琪偉
二○○五年七月六日
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全面推行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工作,規范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程序,促進旅遊景區發展,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旅遊景區質量等級的劃分與評定》(GB/T 17775—2003)及國家旅遊局頒布的有關評定細則進行。
第三條 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工作,遵循自願申報、分級評定、動態管理、分類指導的原則。
第四條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正式開業從事旅遊經營業務一年以上的旅遊景區,包括風景區、文博院館、寺廟觀堂、旅遊度假區、自然保護區、主題公園、森林公園、地質公園、游樂園、動物園、植物園及工業、農業、經貿、科教、軍事、體育、文化藝術等旅遊景區,均可申請參加質量等級評定。
第五條 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是指對具有獨立管理和服務機構的旅遊景區進行評定,對園中園、景中景等內部旅遊點,不進行單獨評定。
第六條 國家旅遊局負責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標准、評定細則的制訂工作,負責對質量等級評定標准實施進行監督檢查。
第七條 國家旅遊局組織設立全國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全國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負責全國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工作的組織和管理。
各省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組織設立本地區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並報全國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備案。根據全國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的委託,省級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進行相應的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工作的組織和管理。
第八條 3A級、2A級、1A級旅遊景區由全國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委託各省級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負責評定。省級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可以向條件成熟的地市級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機構再行委託。
4A級旅遊景區由省級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推薦,全國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組織評定。
5A級旅遊景區從4A級旅遊景區中產生。被公告為4A級旅遊景區一年以上的方可申報5A級旅遊景區。5A級旅遊景區由省級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推薦,全國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組織評定。
第九條 各級旅遊景區的質量等級評定工作按照「創建、申請、評定、公告」的程序進行。
第十條 參加創建質量等級的旅遊景區要按照國家標准和評定細則的要求,制定創建計劃,明確責任目標,落實各項創建措施。
第十一條 旅遊景區在創建計劃完成後,進行自檢。自檢結果達到相應等級標准和細則規定的旅遊景區,填寫《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報告書》,並向當地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機構提出評定申請。經當地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機構審核同意,向上一級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機構推薦參加相應質量等級的正式評定。
第十二條 現場評定工作由負責評定的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機構委派評定小組承擔。評定小組採取現場檢查、資料審核、抽樣調查等方式進行現場評定工作。
第十三條 現場評定符合標準的旅遊景區,由負責評定的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機構批准其質量等級,並向社會公告。
第十四條 全國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適時公告新達標的各級旅遊景區名單。
第十五條 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現場工作由具有相應資格的檢查員擔負。根據所評定的旅遊景區的資源類型與特色,應有一名相應專家作為評定小組成員。
第十六條 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檢查員分為國家級檢查員和地方級檢查員。國家級檢查員由全國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聘任。地方級檢查員由省級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聘任。
第十七條 檢查員要接受旅遊景區的監督,不得徇私舞弊。各級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機構要加強對檢查員的監督管理,對有違規行為的檢查員取消其檢查員資格。
第十八條 被委託的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機構出現違規操作的,上級評定機構可以撤銷委託其已獲得的最高等級的評定許可權。
第十九條 各級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機構對所評旅遊景區要進行監督檢查和復核。監督檢查採取重點抽查、定期明查和不定期暗訪以及社會調查、聽取遊客意見反饋等方式進行。全面復核至少每三年進行一次。
第二十條 等級復核工作主要由省級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組織和實施。全國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有計劃、有重點進行復核。
第二十一條 經復核達不到要求的,或被遊客進行重大投訴經調查情況屬實的景區,按以下方法作出處理:
1、由相應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根據具體情況,作出簽發警告通知書、通報批評、降低或取消等級的處理。對於取消或降低等級的景區,需由相應的評定機構對外公告。
2、旅遊景區接到警告通知書、通報批評、降低或取消等級的通知後,須認真整改,並在規定期限內將整改情況上報相應的等級評定機構。
3、凡被降低、取消質量等級的旅遊景區,自降低或取消等級之日起一年內,不得重新申請新的資質等級。
第二十二條 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簽發警告通知書、通報批評、降低或取消等級的處理許可權如下:
1、1A、2A、3A旅遊景區達不到標准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有權簽發警告通知書、通報批評、降低或取消等級。降低或取消等級的通知,須報國家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備案。
2、4A、5A旅遊景區達不到標准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有權簽發警告通知書、通報批評,並報國家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備案。如認為應作出降低或取消等級的處理,須報國家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審批。
3、國家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有權對各質量等級的旅遊景區,作出簽發警告通知書、通報批評、降低或取消等級通知的處理,但需事先通知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旅遊局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
第二十三條 旅遊景區質量等級的標牌、證書由全國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統一製作,由相應評定機構頒發。
第二十四條 旅遊景區質量等級標牌,須置於旅遊景區主要入口最明顯位置,並在對外宣傳資料中正確標明其等級。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由國家旅遊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自二00五年八月五日起施行,一九九九年九月三十日制定的《旅遊區(點)質量等級評定辦法》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