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名詞解釋:分時度假酒店 是分時度假酒店不是分時度假!!
分時度假就是把酒店或度假村的一間客房或一套旅遊公寓,將其使用權分成若干個周次,按10至40年甚至更長的期限,以會員制的方式一次性出售給客戶,會員獲得每年到酒店或度假村住宿7天的一種休閑度假方式。並且通過交換服務系統會員把自己的客房使用權與其他會員異地客房使用權進行交換,以此實現低成本的到各地旅遊度假的目的。
Ⅱ 分時度假與產權式酒店和酒店式公寓的區別是什麼
產權式酒店是你買下來,產權歸你,但是酒店管理,你拿回報。
酒店式公寓如果也對外發售專,概屬念跟產權式酒店一樣的。只不過一個是酒店,一個是酒店式公寓。酒店式公寓一般適合常住的旅客,可以做飯洗衣的。
分時度假在中國99%是騙人的。這個概念在中國還沒有推廣的基礎,只是一些騙子拿來騙人的幌子。
Ⅲ 什麼是分時度假酒店
分時度假就是把酒店或度假村的一間客房或一套旅遊公寓,將其使用權分成若干回個周答次,按10至40年甚至更長的期限,以會員制的方式一次性出售給客戶,會員獲得每年到酒店或度假村住宿7天的一種休閑度假方式。並且通過交換服務系統會員把自己的客房使用權與其他會員異地客房使用權進行交換,以此實現低成本的到各地旅遊度假的目的。
分時度假酒店接待分時度假旅客的酒店
Ⅳ 旅遊地產分時度假概念
分時度假從實質上看,是介於房地產產品和酒店產品之間的一種中間產品。旅遊地產中分時度假酒店(公寓)就是加入了分時度假交換體系的「時權酒店」。在分時度假產品中會涉及多方主體:開發商,擁有房產產權;銷售商,作為開發商的銷售代表向公眾銷售分時度假產品;度假房產管理公司,管理和維護分時度假房產;分時度假交換公司,向具有分時度假房產使用權的消費者(會員)提供不同地區之間的分時度假產品交換業務;其他還有律師、金融機構、咨詢顧問等直接或間接與分時度假相關的專業群體。在我國現階段,分時度假產品中的各方主體發展不平衡,全國可發展分時度假的產品有上千處,但專業的銷售商不到20家,真正在運作點數制進行交換的系統更是屈指可數。
分時度假在全球的穩健發展已經預熱了中國市場。為全球分時度假行業提供相關產品和服務的最大供應商RCI公司已經於今年4月中旬與國內的中安達公司簽署了協議,意與中國公司共同建設分時度假市場。
我國青島弄海園度假村、北京九華山莊、北京翠宮飯店、京瑞溫泉國際酒店、珠海石景山旅遊中心、無錫太湖威尼斯花園等30個度假村或酒店已經率先加入RCI度假交換網路,接待來自全球各地的度假會員。其中青島弄海園度假村、京瑞溫泉國際酒店今年還分別獲得了RCI總部頒發的金冠獎和國際金獎。
Ⅳ 分時度假產權酒店可以寫在一篇論文裡面嗎
以會員制的來方式一次性源出售給客戶,將其使用權分成若干個周次,按10至40年甚至更長的期限,會員獲得每年到酒店或度假村住宿7天的一種休閑度假方式。並且通過交換服務系統會員把自己的客房使用權與其他會員異地客房使用權進行交換,以此實現低成本的到各地旅遊度假的目的分時度假就是把酒店或度假村的一間客房或一套旅遊公寓
Ⅵ 分時度假屋
也就是「分時度假」
直白的說是一種騙術!讓你交出一筆錢,你就取得了國外某風景怡人地區豪華賓館的一年幾天的居住權,你可以去住也可以讓別人去住,如果不去還可以委託代理出租,但是,出國的手續,往返的費用,在外面的消費等等全要你自己負責。後面的費用還大呢,他只說給你前面的一點,交了錢再後悔就晚了.煩死人了!委託出租的答復是沒有租出去,你也沒辦法出國去核實呀!請慎重考慮!免得經濟受損失。
Ⅶ 分時度假的產權酒店
「分時度假」按字面翻譯是「時間分割」,它的基本內涵是將房屋按時間而不是按面積切割,成為可以供多戶人家擁有的使用權,一般是按星期為單位分割,並將其出售給不同的購買者。而「產權酒店」雖然銷售給購買者的是飯店房間的產權,但是購買者通常只擁有部分時段的使用權,購買者將個人使用時段以外的時間委託酒店管理公司經營管理,酒店管理公司向產權人提供不同形式的回報。「產權酒店」過去在專業領域被看作是「分時度假」的一種,當然兩者之間有很大的不同。
「分時度假」是一套全新的銷售理念與服務體系。
分割銷售:把一個住宅區或若干幢物業按一年52個星期切分,向購買者出售最多51個星期的使用權而不是產權。購買者購買房屋使用權的年限可以是5年、10年,也可以更長。購買後有權利每年來居住使用,行使其使用權。它類似高爾夫會員,來住宿時不用再交房租費用。
交換使用:由於居住者的需要,他的房屋使用權可以通過交換服務機構,交換到連網的其他度假村居住;這種靈活居住的交換功能很受歡迎,所以交換范圍不斷被擴大,形成了跨住宅區、跨城市甚至跨國家的使用交換。這驅使大批房地產開發企業紛紛加入分時度假交換網路公司,使他們的房子擁有更好的賣點,也推動分時度假交換服務機構的發展。在世界上有60多家分時度假交換機構,形成了巨大的交換網路。5400個採用分時制度的度假村分布在81個國家,來自124個國家的1000多萬個家庭購買了度假權。分時度假已發展為年營業額150億美元的全球性產業。
專業服務:由於「分時度假」的特殊需要,它要求有飯店式的物業管理,而且需要有適宜居住者需要的旅遊服務和交通服務。已形成了適應這種需求的一整套物業管理與服務。如果購買者不去居住,管理公司可以統一安排出租。
「分時度假」是介於房地產產品和飯店產品之間的一種中間產品。在房屋的銷售中,一個極端是房地產產品,銷售者將房產的所有權和使用權一次性地銷售給購買者;另一個極端是飯店產品,它將房屋的使用權切零到按天計算,居住者購買的是按天計算的使用權。「分時度假」介於兩者之間,它與房地產產品相比沒有那麼完整,與飯店產品相比沒有那麼零碎,一般是將房屋使用權切割成以星期為單位銷售給購買者。
「產權酒店」是飯店銷售方式的一個創新,已延伸到其他商品房的銷售與經營。我們把上圖可以再區分細一些,在從「完全產權銷售」到「分時度假」銷售之間出現的方式是「產權酒店」,而從「分時度假」到零租的飯店之間還出現了「點數俱樂部」。「產權酒店」所以被人作為「分時度假」的一種,是因為它不是將房產所有權和使用權都銷售給購買者,而是將其分開銷售;購買者雖然擁有客房的產權,但在使用上購買者只使用部分時段的使用權,一般是每年一至六周時間。購買者將其他使用時間委託酒店管理公司管理,由後者去出租經營。這些產權人得到的回報多數是通過由酒店管理公司負責交納按揭餘款來實現的,這樣購買者一般只需要付出購買房屋的首付款,按揭款和物業費等就由酒店管理公司負責了。有的管理公司還承諾另外再給產權人一定的經營收益,甚至承諾每年再給固定回報。
可以看出「分時度假」和「產權酒店」這兩種銷售方式的共同點,是適應購買者不需要去長期居住、只需要每年短期居住使用的要求,把房屋使用時間分割使用。不同點在於「產權酒店」購買者擁有房屋產權,他們購買目的主要是長線投資、減輕資金負擔、財產保值增值和今後可以長期擁有與使用;「分時度假」購買者的購買目的主要是為每年短期居住使用,並有交換使用的靈活性,比每次租房要方便和便宜,也有財產保值增值的可能。
由於這兩種方式具有互補性,國內外都有企業把房屋進行「產權酒店」和「分時度假」的兩次銷售,即先把房屋或飯店房間按「產權酒店」方式賣一次,再把產權人委託出租的使用時間拿來賣「分時度假」。這樣就不是完全靠出租房間收取租金,可以增加固定客源和房屋使用率。當然這時賣「分時度假」的收入主要是為「產權酒店」購買者償還抵押貸款,經營得好公司還會有自身贏利。
Ⅷ 分權度假和分時度假有什麼區別
分時度假是把酒店或度假村的一間客房或一套度假公寓,將其使用權分成若干次(12份或更專多),可屬以是一月也可以是一周,按10年至40年甚至更多的期限,以會員制的方式一次性出售給客戶,客戶購買後,可以在每年特定的時間獲得房屋的居住區和使用權。
我總結了以下幾點分權度假的優勢:
1. 一次性投入很少的錢,就能享受上百萬的附加值;
2. 減少房屋閑置(有些人買別墅,還要僱人看房),還有很多人買不起度假房;
3. 分權度假屋是居民家庭財產的一部分,其使用權(分割的產權)可以抵押或繼承,也可以出售或轉讓;
4. 四星級裝修標准,拎包入住,並且可以全國換住;
5. 居住的地方均為全國著名旅遊景區,稀缺資源,升值潛力大;
6. 只需幾萬元,就可以享受40年甚至更久的度假,每年可以免費住28天,你將直接獲得增值7倍以上的價值,大約33.6萬。(按一天住宿300/晚來算,300*28*40=33.6萬)
Ⅸ 分時度假酒店為什麼在中國的前景不好
以會員制的方式一次性出售給客戶,將其使用權分成若干個周次,按專10至40年甚至更長的期限,會屬員獲得每年到酒店或度假村住宿7天的一種休閑度假方式。並且通過交換服務系統會員把自己的客房使用權與其他會員異地客房使用權進行交換,以此實現低成本的到各地旅遊度假的目的分時度假就是把酒店或度假村的一間客房或一套旅遊公寓
Ⅹ 分時度假的法律問題
酒店物業的購買
今市場上的分時度假產品,有的是購買度假酒店的客房時段的使用權,有的是購買某單元物業(產權酒店)。不管那種方式,都是通過購買的形式取得酒店物業的所有權或者某客房特定時間的使用權。
酒店使用權管理和交換
購買酒店物業的所有權。可以通過登記取得酒店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取得房屋的所有權。但是。使用權或者經營權作為經營的一部分應當另行制度安排,以保證酒店的經營者能夠有效的對酒店進行經營管理。
購買酒店某一時段使用權的,問題就更復雜。因為不能轉移物業的所有權,消費者的權利沒有保證。如果酒店破產或者出現其它權利變化,消費者的權利將無法獲得保證。
有的分時度假公司所銷售的更是權益憑證,沒有明確的酒店房屋所有權和使用權,擁有的只是預購的消費點數。盡管有些公司設定了擔保,但是,如果銷售公司破產,擔保公司恐怕也無力賠償消費者的損失。
出入鏡以及移民法案對出入境的限制
旅遊在國內尚無限制。但是,一旦到國外旅遊度假,則要受到國家出入境管理法律的各種限制。不僅有中國法的限制,而且更受到目的地所在國出入鏡和移民法的限制。在理論上可以到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旅遊,但是實際能夠實現的可能是寥寥無幾。
客觀評估自己的支付能力
分時度假服務產品首先是消費產品,這一點首先應當清楚。不要被宣傳品所宣傳的投資功能所蒙蔽。真正去度假,除了產權酒店或者客房使用權外,還需要更多的旅行費用。一般的分時度假產品的合同書都約定,合同一旦簽訂,不能退約。即便有的分時度假產品約定了退約條款,但是也要以支付20%左右的違約金為代價。
購買酒店物業應當關注物業的規劃用途
購買分時度假酒店,如果是以產權酒店方式銷售的,應當查清建設用地的使用性質。有些以產權酒店的名義銷售的物業,不一定符合規劃用途。這一點一定要查清。其中頗有影響的秦皇島的某個項目就因違法規劃多次要求整改,而出現不能按時交付的現象。
購買分時度假產品交換服務產品銷售商的資質
在中國,對分時度假這一產品,雖無明確的法律法規規定,但是,納入了旅遊管理中。中國對旅遊管理特別是旅行社管理實行許可制度。所有,分時度假交換系統的服務銷售應當從屬於旅遊管理范疇。購買分時度假產品時最好考察一下產品的最終銷售者有無旅行社行業資質。如果沒有旅行社行業管理資質的,要特別注意。
分時度假體系涉及到諸多的法律關系,應當有不同法律文件約束。但是,今市場上發售的分時度假產品,多數文件不全,不能全面反映分時度假產品銷售者和消費者之間的法律關系。這也是分時度假投訴多,但是消費者權益獲得司法保護少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