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皮卡車是營運車嗎
單位買的皮卡車如果沒有從事和用於營運,而只是自用就不算營運車輛。
營運車輛是指從事社會運輸並收取運費的車輛,以完成商業性傳遞或交通運輸為目的的車輛也屬於營運車輛。反之則為非營運車輛,如各級黨政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自用的車輛或僅用於個人或家庭生活的車輛。對於兼有兩類使用性質的車輛,投保時按營運車輛處理。
❷ 2019年起,經營性質的皮卡需要辦營運證嗎,駕駛員需要從業資格證嗎
2019年1月1日起,對於抄總質量4.5噸及以下普通貨運車輛從事普通貨物運輸活動的,各地交管部門不得以對該類車輛、駕駛員以「無證經營」和「未取得從業資格證」等理由實施行政處罰。皮卡車屬於此類車輛,可以直接拉普通貨物,不再需要辦營運證件,不過皮卡好像拉不了多少貨物吧,超高超重一樣免不了受罰,常年拉貨的話建議考慮專業一點的普通貨車
❸ 個人皮卡非營運車需要辦理營運證嗎
個人皮卡非營運車總質量4.5噸及以下的不需要辦理營運證,總質量4.5噸以上的需要辦理營運證。
根據《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取消總質量4.5噸及以下普通貨運車輛道路運輸證和駕駛員從業資格證的通知》:
自2019年1月1日起,對4.5噸及以下普通貨運從業資格證和車輛營運證的管理,暫按以下要求執行:
1、自2019年1月1日起,各地交通運輸管理部門不再為總質量4.5噸及以下普通貨運車輛配發道路運輸證。
2、自2019年1月1日起,對於總質量4.5噸及以下普通貨運車輛從事普通貨物運輸活動的,各地交通運輸管理部門不得對該類車輛、駕駛員以「無證經營」和「未取得相應從業資格證件,駕駛道路客貨運輸車輛」為由實施行政處罰。
(3)運營皮卡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
第四十八條 機動車載物應當符合核定的載質量,嚴禁超載;載物的長、寬、高不得違反裝載要求,不得遺灑、飄散載運物。
機動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影響交通安全的,應當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懸掛明顯標志。
《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范》中規定:
第三十三條交通警察在道路上執勤執法時發現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應當指揮機動車駕駛人立即靠路邊停車,查驗駕駛人的駕駛證、行駛證、機動車牌照、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等合法證件以及交通違法信息。
第四十條 經檢查,確認為超長、超寬、超高的,當場製作簡易處罰程序決定書。
超限運輸不可解體物品的車輛,對交通安全影響輕微的,依法處罰後放行;對交通安全有嚴重影響的,依法扣留車輛。
第四十一條 對於有超載嫌疑,需要使用稱重設備核定的,應當引導車輛到指定地點進行。
檢測結果為嚴重超載,駕駛人表示可立即消除違法狀態,應當製作行政處罰決定書,待違法狀態消除後放行車輛;駕駛人拒絕或者不能立即消除違法狀態的,製作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扣留車輛。
❹ 皮卡車要營運證嗎
皮卡車要營運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所說的「車輛營運證」,是指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根據申請人的申請,經依法審查,依照道路運輸條例第十條、第二十五條規定,決定向符合本條例規定條件的申請人頒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時,向申請人投入運輸的車輛配發的車輛營運證。
車輛營運證是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車輛的合法憑證,如果車輛沒有營運證,那麼就是無證經營,也就是通常所說的「黑車」。根據道路運輸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道路運輸車輛應當隨車攜帶車輛營運證。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在實施道路運輸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沒有車輛營運證又無法當場提供其他有效證明的車輛,應當依據該條例第六十三條的規定,對該車輛予以暫扣;並根據該條例第六十九條規定責令改正,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值得注意的是,該條例規定的車輛營運證與目前使用的《道路運輸證》名稱不同,但其性質和作用是一樣的,其制式、配發、使用、監管除了應當遵守本條例的有關規定外,其他可以繼續沿用《道路運輸證》的有關制度。
❺ 買皮卡車一定要辦營運證嗎
如果樓主的車,行車證名頭是單位或者企業,則必須辦理。
如果是個人,我也建議版最好去辦一個,權因為交通執法在界定營運非營運時往往界限比較模糊。如果樓主在執法檢查中車上載有明顯的生產原料,設備,產成品等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東東時,一定會被處罰的。
而現在辦理運輸證很容易,運管費也取消了,一年只需要不多的檢測費用。
不要管行駛證上的使用性質,交通執法和路政不看這個。
補充一下:樓主去當地運管部門咨詢清楚,據我所知北方比南方要求的更嚴格一下,而有的省份是明確不需要辦理的。
❻ 自己店裡用個皮卡 需要辦理營運證嗎
自用的皮卡車總質量.5噸及以下沒有用來拉貨就不需要辦理營運證,總質量4.5噸及以上用來拉貨就需要辦理營運證。
根據《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取消總質量4.5噸及以下普通貨運車輛道路運輸證和駕駛員從業資格證的通知》:
自2019年1月1日起,對4.5噸及以下普通貨運從業資格證和車輛營運證的管理,暫按以下要求執行:
1、自2019年1月1日起,各地交通運輸管理部門不再為總質量4.5噸及以下普通貨運車輛配發道路運輸證。
2、自2019年1月1日起,對於總質量4.5噸及以下普通貨運車輛從事普通貨物運輸活動的,各地交通運輸管理部門不得對該類車輛、駕駛員以「無證經營」和「未取得相應從業資格證件,駕駛道路客貨運輸車輛」為由實施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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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中規定:
第六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
《查處違反裝載規定違法行為操作規程》中規定:
一、對有違反裝載規定嫌疑的車輛,應當指揮機動車駕駛人立即停車,熄滅發動機,接受檢查,並要求駕駛人出示機動車駕駛證、行駛證。
二、經檢查,確認為載物超長、超寬、超高的,當場製作簡易處罰程序決定書。
運輸超限運輸不可解體物品影響交通安全,未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的,應當責令其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未懸掛明顯標志的,責令駕駛人懸掛明顯標志後立即放行。
三、對於有載物超載嫌疑,需要使用稱重設備核定的,應當引導車輛到指定地點進行。
核定結果為超載,應當責令當事人消除違法行為。當事人表示可立即消除違法狀態,依法處罰,待違法狀態消除後放行車輛;當事人拒絕或者不能立即消除違法狀態的,製作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扣留車輛。
❼ 皮卡車是不是必須辦理營運證!
個人和單位自用的不用辦營運證,如果要辦的話,需掛靠到貨運公司才版能辦的到營運證權!
一,至於要不要辦理《營運證》要看你的車是否為公從提供運輸服務、具有商業性質,如果是則需要辦理,如果不是則不需要辦理。
二,交通運輸部於二00九年六月頒發了《道路運輸車輛燃料消耗量檢測和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總質量超過3500千克的道路旅客運輸車輛和貨物運輸車輛的燃料消耗量應當分別滿足交通行業標准《營運客車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測量方法》(JT711,以下簡稱JT711)和《營運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測量方法》(JT719,以下簡稱JT719)的要求。」不符合道路運輸車輛燃料消耗量限值標準的車輛,不得用於營運。你可將你的車進行維修達到燃料消耗量達標後辦理《營運證》
❽ 個人買輛皮卡一般掛營運還是非營運,非營運又代表什麼,非營運能拉什麼貨物,營運又能拉什麼貨物
1、皮卡一般是掛非營運戶。
2、非營運就是自用(包括個人自用和公回司自用),不去貨運市場答擺出租,不收人錢財替人拉貨就叫非營運。
3、營運就是貨源不穩定,每天以幫別人拉貨跑運輸為生的,就叫營運性質。至於具體拉什麼貨物,這個沒有區分規定。
4、皮卡只要是拉貨,無論是自家的還是什麼,都不可以,只要是拉貨就必須辦理營運證,否則不可以。
❾ 個人的皮卡一般掛營運還是非營運分別代表什麼能拉什麼貨
1、皮卡一般是掛非營運戶。
2、非營運就是自用(包括個人自用和公司自用)回,不去貨運市場答擺出租,不收人錢財替人拉貨就叫非營運。
3、營運就是貨源不穩定,每天以幫別人拉貨跑運輸為生的,就叫營運性質。至於具體拉什麼貨物,這個沒有區分規定。
4、皮卡只要是拉貨,無論是自家的還是什麼,都不可以,只要是拉貨就必須辦理營運證,否則不可以。
❿ 皮卡一般是掛營運還是非營運
如果你那查的不嚴,且貨不多,建議你買個五菱之光/榮光什麼的麵包車送貨
營運證的車輛年檢什麼的都特別麻煩。
從2019年1月1日起實行,皮卡運營證將成為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