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现在买新能源汽车,国家有补贴政策吗
在3月末国务院常务会议确立新能源汽车补贴延长两年后,4月23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和发展改革委公布《四部委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除继续免征购置税外,《通知》明确在未来两年平缓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力度,机要通信公务采购原则上选择新能源汽车,并支持“车电分离”等新型商业模式发展。
不过,整个补贴是往逐年递减的。譬如2020年新能源补贴标准会在2019年的基础上退坡10%;2021年会在2020年的补贴基础上退坡20%;2022年会在2021年的补贴基础上退坡30%。而且,新的新能源补贴还对车型有要求,可享受补贴的车辆续航里程,门槛从250公里提升至300公里,补贴前售价也控制在30万以下,可换电车型除外,依旧享受补贴政策,且即日起至7月22日为过渡期。
而且,新的新能源补贴还对车型有要求,可享受补贴的车辆续航里程,门槛从250公里提升至300公里,补贴前售价也控制在30万以下,可换电车型除外,依旧享受补贴政策,且即日起至7月22日为过渡期。
⑵ 2020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有哪些
目前,国家新能源局就整治新能源汽车行业的乱象。并且国家能源局已经建立了“退坡、调整、退出”机制,国家从今年起政策补贴逐渐退出,直至2020年全部退出。
另一方面,近期国家加强了对新能源车企资质的审查,前段时间30家车企被取消资质就是最好的例子。补贴政策的取消,必然会有一些弱势车企会被拒之门外。
其实,从2017年开始,新能源车补贴一直在走下坡路,比如2017年补贴在2016年基础上整体退坡20%,而在2018年,退坡力度加大,而且更细化。
比如对续航里程150km以下的纯电动车取消补贴;对续航里程150km-250km的纯电动车补贴则划分为两档,150km-200km续航产品将从原来的3.6万元补贴下降至1.5万元,200km-250km续航产品的补贴则降为2.4万元。
对续航里程300km以上的纯电动车,补贴金额有所提升,450km以上的长续航车型,补贴从原来的4.4万元提高至5万元。
⑶ 新能源汽车国家补贴是多少
2013年前标准
1、1.6L以下、排放达国IV、满足第三阶段《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的乘用车和非插入式混合动力车补贴3000元;
2、插入式(PlugIn)混合动力车 补贴4000-50000元;
3、电动车 补贴60000元。
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纯电动专用车、燃料电池汽车2014和2015年度的补助标准将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下降10%和
20%。现将上述车型的补贴标准调整为:2014年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下降5%,2015年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下降10%
补助标准依据新能源汽车与同类传统汽车的基础差价确定。其中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都以纯电行驶里程(R)为标准。
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R≥50公里每车补贴3.5万元,纯电动乘用车80≤R<150公里每车3.5万、150≤R<250公里每车5万、250公里≤R每车6万元。想了解更多
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http://nev.ofweek.com/tag-%E6%96%B0%E8%83%BD%E6%BA%90%E6%B1%BD%E8%BD%A6%E8%A1%A5%E8%B4%B4.HTM
⑷ 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是什么
2018年2月13日,财政部在其官网上正式发布由四部委联合起草的《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1、补贴方案削低补高、进一步鼓励技术进步。2018年新版补贴方案里,将“提高技术门槛要求”作为开宗明义的首条纲领,明确提出要鼓励高能量密度、低能耗车型应用,将补贴资金显著倾斜于更高技术水平的车型,而且维持对燃料电池的补贴额度不变
2、分阶段过渡,为车企预留准备和切换时间/空间。本次补贴方案相比此前历次补贴政策不同的是,其首次出现了“分阶段执行”的管理思路。简而言之,就是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执行不同的补贴政策。出现该方式的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政策为2018年2月份才出台,此前的政策空白期中产销的新能源汽车采用新办法实在说不过去(先后关系);二是距离2016年12月30日财政部等四部委制定的旧补贴政策过去仅一年出头,频繁调整给车企带来的压力确实很大;三是新车型的技术指标调整、开发并非一朝一夕可完成,仅标定试验就得花费至少数月时间。
3、去繁就简,简政放权降低车企行政审批压力和成本。由于补贴政策、公告目录、推荐目录、免征购置税目录等政策文件具有紧密的关系,因此车企在产销过程中必须应对大量的申报、审核、调整工作。某车企专门负责目录申报工作的负责人就曾在私下说过,一年下来光这个活就得专门调集人手加班加点干,而且经常是突击战(早上目录早领补贴)。新补贴政策显然是充分考虑到了这一实际情况,因此重点出台了以下三点细则:一是“2017年目录内符合调整后补贴技术条件的车型,可直接列入新的目录。”,也即是可以不用重复经历完整的申报流程;二是“地方政府不得要求对新能源汽车进行重复检验”,也即是车企可以明确免除地方政府再次检测的额外要求和无意义行为;三是“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应一视同仁执行免限行、免限购、发放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等支持措施”,也即是大公告赐予“全国通行”的权利,无需每一个产品型号均到每一个省份进行单独的申请检查。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防新式骗补等乱象滋生。对车企的简政放权并不意味着全面放松,事实上,新政策高度凸显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新思路。比如,要求“加快建立三级联网的新能源汽车监管平台”、“建立整车和电池一致性抽检制度”、“设置举报电话或网上举报平台”、“建立新能源汽车安全事故统计、审查、处罚机制”。上述举措着力于维护新能源汽车稳定的产销秩序、严防骗补、提升产品安全。特别是整车和电池一致性抽检制度,更是十分及时和重要,具体点讲,少数车企可能会在“高能量密度优惠”和“成本压力”下再次铤而走险,采取“优劣参半”的方式生产产品、摊销成本、骗取补贴,新思路的提前出台,将极为有力的震慑和扼杀这些不法企图。
(1)、坚持精细化分档。2017年正式版本中将纯电动乘用车简要分成了3个档次,由于政策是在2016年制定,这一处理方式可以理解。但在2018年仍然延续就不太符合市场现状了,因此2018正式版本与此前流出的草案版本“高度相似”的实行了5个档次划分,坚持了精细化的分档思路。这个情况说明两个问题,一是产品丰富程度在大幅提升,二是请大家以后千万不要对网上流出的草案版本置若罔闻,虽然草案会与正式版本有所出入,但空穴不来风,早了解早做准备不是坏事。
(2)、未过度削低补高。2018年正式版本中,直接取消了低于150公里续航里程的纯电动乘用车国补资格,并将此前150-200km段3.6万元的补贴额度下调为1.5万元,削幅2.1万元;将200-250km段削减为2.4万元,削幅1.2万元;将250-300km段削减为3.4万元,削幅1万元,但不低于300km续航的车型补贴额度不降反升。这种削低补高思路与此前草案版本的思路再次一致,但不同的是,正式版本相对于草案版本并没有非常严厉的削低150-200km段车型,而是有所保留,削幅降低了0.5万元。这表明,经过各方势力博弈,A00级车型短期内的尾大不掉让管理方意识到,过于激进的削低将容易产生断崖式发展现象,从稳定角度出发,减弱了对A00级车型的打压力度,给予了A00一口喘气的生机。
(3)、技术指标进一步加严。能量密度方面,120Wh/kg成为电池包的入门标准,相比此前90Wh/kg就能获得1倍的标准补贴,新标准将该指标直接提升了30Wh/kg,提升幅度高达25%,并且首次划出了160Wh/kg的档次,为超高能量密度车型的出现预留空间(2017年推荐目录和2018年首批推荐目录中,能量密度最高分别达到152.9Wh/kg、158.07 Wh/kg)。与此同时,百公里能耗要求也进一步加严。2017正式版本中限值较低,以1000kg、1600kg、2000kg三种整备质量为例,其百公里能耗上限分别为14.5kWh、21.7kWh、23.7kWh,且无系数考核。2018草案中则出现了系数考核迹象,该迹象在正式版本中得以印证,想要拿到基本系数(1),各类车型就必须满足优于5%以上的不同质量段的能耗限值要求。而且,限值也明显收紧,1000kg、1600kg、2000kg三种整备质量的能耗上限分别为13.05 kWh、19.53 kWh、21.3 kWh,加严程度约为10%
⑸ 新能源汽车国家怎么补贴
您好!购买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标准已经出台。详细内容如下:
购买新能源车补助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为加强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财政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新能源汽车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新能源汽车主要指插电式(plug-in)混合动力乘用车和纯电动乘用车。
第三条补助资金按照科学合理、公正透明的原则安排使用,并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第二章补助范围、对象和方式
第四条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私人购买、登记注册和使用的新能源汽车给予一次性补助,对动力电池、充电站等基础设施的标准化建设给予适当补助,并安排一定工作经费,用于目录审查、检查检测等工作。
第五条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包括私人直接购买、整车租赁和电池租赁三种形式。
(一)直接购买:中央财政对汽车生产企业给予补助,汽车生产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私人用户。
(二)整车租赁:中央财政对汽车生产企业给予补助,汽车生产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租赁企业。
(三)电池租赁:中央财政对电池租赁企业给予补助,电池租赁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向私人用户出租新能源汽车电池,并提供电池维护、保养、更换等服务。
第六条地方财政安排一定资金,重点对充电站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汽车购置和电池回购等给予支持。
第三章支持条件
第七条试点城市政府是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达到一定规模,并建设与应用规模相适应的基础设施。
(二)确定新能源汽车商业运营模式,至少建立一种新能源汽车或电池租赁模式。新能源汽车
(三)制定地方财政补助、电价优惠、设置专用停车位等配套政策措施。
(四)注重动力电池和充电站等基础设施相关技术标准的统一,充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要与正在制订的国家相关标准相衔接。
(五)建立和完善新能源汽车及电池的报废及回收体系。
(六)建立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开放市场环境,不得对补助车辆实施品牌、车型、产地、经销商等限制。
(七)做好与公共服务领域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的衔接。
第八条申请补助的汽车生产企业及其新能源汽车产品须符合下述条件:
(一)新能源汽车产品纳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企业保证销售汽车与目录产品的一致性。
(二)纯电动乘用车动力电池组能量不低于15千瓦时,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动力电池组能量不低于10千瓦时(纯电动模式下续驶里程不低于50km)。动力电池不包括铅酸电池。
(三)汽车整车和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具备一定的产能规模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对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提供不低于5年或10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质保,并承诺对整车和动力电池按一定的折旧率进行回收。
(四)汽车企业销售新能源汽车应向消费者提供按照有关国家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测定的产品性能参数保证:在纯电动模式下行使的汽车30分钟最高车速、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最高时速、0-50公里/小时加速时间、最大爬坡度、百公里耗电量(工况法)、续驶里程(工况法),电机类型和功率、动力电池类型及总储电量、充电(快充、慢充)方式和时间、车载充电机的功率和输入电压等。
第四章补助标准与规模
第九条补助标准根据动力电池组能量确定。对满足支持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按3000元/千瓦时给予补助。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最高补助5万元/辆;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补助6万元/辆。
第十条财政补助采取退坡机制。试点期内(2010-2012年),每家企业销售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和纯电动乘用车分别达到5万辆的规模后,中央财政将适当降低补助标准。
第十一条中央财政根据试点城市私人购买数量和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助。采用电池租赁方式的企业,补助数量按其服务的新能源汽车数量确定。
第五章资金申报与下达
第十二条根据试点城市论证通过的实施方案和资金申请,财政部通过省级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预拨给试点城市。
第十三条试点城市财政部门根据私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情况,据实拨付补助资金,并在月度终了后10日内将月度拨付情况上报财政部。补助资金具体管理办法,由试点城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十四条年度终了后30日内,试点城市要认真总结全年推广情况,编制补助资金清算报告,由省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上报财政部,财政部根据地方上报情况和专项核查结果对补助资金进行清算。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新能源汽车技术水平和运行效果进行评估。
第十六条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产品一致性负责。对产品与申报材料不符,性能指标没达到要求,以及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补助资金的,将视情节轻重对申请企业给予追缴补助资金、通报批评、取消资格等处罚。
第十七条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形式截留、挪用。对违反规定的,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编制提纲
一、试点城市基本情况
内容包括:城市规模与经济发展情况,特别是当地财政状况和居民购买力水平;机动车发展情况,特别是私人领域乘用车保有情况;新能源汽车研发能力、产业基础及推广应用现状等。
二、试点工作总体目标
内容包括:在私人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的总体思路;试点工作目标(2010-2012年),涉及车辆规模、充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商业模式创新、消费和使用环境、节能减排效果及对新能源汽车产业拉动等。
三、试点工作计划
按年度制订工作计划。内容包括:各种商业模式的车辆推广规模;财政预算及使用计划;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推动商业模式创新、鼓励租赁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安排;日常监督检查计划等。
四、保障措施
内容包括:明确地方政府领导牵头、相关政府部门参加的试点工作组织协调机构并落实职责;明确负责日常组织管理的机构和人员;明确鼓励政策的体系框架;明确车辆使用及充电站等基础设施运行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规模及用途;明确充电站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单位及资金来源,并说明拟采用的技术标准;明确新能源汽车租赁、售后服务保障及回收、报废等责任主体、职责及监督管理措施;科普宣传措施等。
涵盖小排量传统车
根据前述人士的“报料”,此次出台的新能源汽车补贴办法,其实不能绝对说是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因为只要符合一定条件而又满足第三阶段《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的小排量传统型乘用车,也可以享受3000元的补贴。新能源汽车
“据四部委出台的补贴方案,可获得补贴的车型主要有三个类别,一类定义为节能减排车型,凡是排量1.6L以下、排放达到国IV标准而又满足第三阶段《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的乘用车和非插入式混合动力车,都算为这一类,可以获得3000元的补贴;第二类车型定义为插入式(PlugIn)混合动力车,该类车型根据电池容量不同,可获得4000到50000元不等的补贴,最高补贴50000元;第三类车型定义为电动车,这类车最高可获得6万元补贴!”上述消息人士表示。
涵盖企业和个人
据了解,四部委会签通过的上述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文件表示,“将在公布之日起实施”。相关厂家人士上周表示,补贴标准文件最快将于本周起向外公布,而补贴政策的起始时间,也将最快从本周算起。至于业界关注的新能源汽车补贴到底是给厂家还是消费者个人的问题,随着上述补贴标准的出台,权威说法也将浮出水面。“补贴是企业和消费者个人都有!”据已获得补贴标准文件的厂家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相关人士表示,就如此前有关部门已“吹过风”的一样,针对消费者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与去年财政部和科技部针对部分城市相关公共服务领域示范推广购买和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标准,实际上相差并不大。
除了拓宽范围被定义为“节能减排”类别的车型,也可以获得3000元的补贴外,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插入式混合动力新能源车的补贴标准,基本上与去年针对于公共用途的混合动力新能源车的补贴标准一致,根据电池容量的不同,该类车可获得4000到50000元不等的补贴。
至于燃料电池汽车的补贴,某厂家相关负责人上周五表示,“由于目前这类车型数量远远没有混合动力和纯电动车型多,因此即使有补贴也没有太大的实际意义!”据去年财政部和科技部出台的公共服务用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示范推广补助标准,节油率达100%的燃料电池车的补贴,最高为25万元。
补贴标准
1、1.6L以下、排放达国IV、满足第三阶段《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的乘用车和非插入式混合动力车补贴3000元
2、插入式(PlugIn)混合动力车补贴4000-50000元
3、电动车补贴60000元
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
财建[2010]230号
有关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科技厅(科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91次常务会议有关决定,加快汽车产业技术进步,着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节能减排,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关于扩大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的请示》(财建[2010]41号),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工作。根据汽车产业基础、居民购买力等情况和有关要求,四部委选择5个城市编制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实施方案,并组织专家对实施方案进行论证,论证通过后启动试点。试点补助资金管理按照《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执行。
为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各试点城市及所在省财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等主管部门要依据本通知及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依靠科技,突出自主创新,切实抓好试点工作。要跟踪新能源汽车试点运行情况,及时将试点效果、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以及试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函告四部委。
江苏出台新能源汽车补贴细则
根据省新出台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细则,公用事业单位和私人消费者、承建充换电设施的服务运营单位将给予每辆车最高20万元的补贴,汽车生产商按扣减补助后的价格销售。
按照标准,纯电动乘用车每辆补助2.5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每辆补助1.5万元,纯电动客车每辆补助20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每辆补助10万元,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客车每辆补助6万元,纯电动专用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助800元、最高每辆6万元,燃料电池乘用车每辆补助8万元,燃料电池商用车每辆补助20万元。此外,LNG客车、货车等清洁能源汽车每辆补助2万元。裸车、电池分离销售的,按车辆、电池成本比例享受财政补贴。充换电服务运营单位承建的充换电设施费用,省财政给予15%补贴。
据介绍,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是中央和地方按照1:1给予补贴,江苏省的省级财政补贴是按照国家补贴标准的40%支付,剩下的60%由各推广城市财政安排。以一辆纯电动客车为例,目前市场售价在160万-180万元,可享受中央和省市财政补贴100万元,购车成本比普通客车只多出10万-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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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新能源汽车国家怎么补贴
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4月23日起实施。《通知》明确,原则上2020-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30%。新能源乘用车补贴前售价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车型不再享受政策优惠,“换电模式”车辆则不受此规定影响。详见↓
一、延长补贴期限,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
综合技术进步、规模效应等因素,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原则上2020-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30%。为加快公共交通等领域汽车电动化,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2020年补贴标准不退坡,2021-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原则上每年补贴规模上限约200万辆。
二、适当优化技术指标,促进产业做优做强
2020年,保持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等技术指标不作调整,适度提高新能源汽车整车能耗、纯电动乘用车纯电续驶里程门槛。2021-2022年,原则上保持技术指标总体稳定。支持“车电分离”等新型商业模式发展,鼓励企业进一步提升整车安全性、可靠性,研发生产具有先进底层操作系统、电子电气系统架构和智能化网联化特征的新能源汽车产品。
三、完善资金清算制度,提高补贴精度
从2020年起,新能源乘用车、商用车企业单次申报清算车辆数量应分别达到10000辆、1000辆;补贴政策结束后,对未达到清算车辆数量要求的企业,将安排最终清算。新能源乘用车补贴前售价须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为鼓励“换电”新型商业模式发展,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换电模式”车辆不受此规定。
四、调整补贴方式,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
将当前对燃料电池汽车的购置补贴,调整为选择有基础、有积极性、有特色的城市或区域,重点围绕关键零部件的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开展示范,中央财政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示范城市给予奖励(有关通知另行发布)。争取通过4年左右时间,建立氢能和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形成布局合理、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五、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地方新能源汽车推广牵头部门应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强化管理,要把补贴核查结果同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未按要求审核公示的上报资料不予受理。切实发挥信息化监管作用,对于数据弄虚作假的,经查实一律取消补贴。对监管不严、造成骗补等问题的地方和企业按规定严肃处理。
六、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根据资源优势、产业基础等条件合理制定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强化规划的严肃性,确保规划落实。加大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力度,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除特殊地理环境等因素外原则上采购新能源汽车,优先采购提供新能源汽车的租赁服务。推动落实新能源汽车免限购、免限行、路权等支持政策,加大柴油货车治理力度,提高新能源汽车使用优势。
⑺ 新能源车现在国家有政策补贴吗
有的。
根据最新的补贴政策去看,车辆的续航在300km到400km左右的车型,能够享受1,62万左右的补贴,而大于400km续航的车型能够享受2.25万左右的购车补贴。且车辆的价格不能高于30万。
⑻ 国家对纯电动车的补贴政策
2018年国家对纯电动乘用车标准补贴最低为 1.5 万元,最高为 5 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专含增程式混合动力)补贴属为 2.2 万元。补贴计算公式为:单车补贴金额 = 里程补贴标准 × 电池系统能量密度调整系数 × 车辆能耗调整系数。单位电池电量补贴上限不超过 1200 元/kWh。
(8)新能源汽车国补政策扩展阅读:
2018年2月13日,财政部在其官网上正式发布由四部委联合起草的《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政策解读:
第一,续航更长补贴更多。相比2017年纯电动车只有2万元、3.6万元、4.4万元3档,2018年的补贴政策明显分得更细,从最低150km的续航到最高400km的续航一共细分了5档,每50km的续航补贴差额达到了1万元,这明显将更加有利于激发车企研发更高续航的车型。
第二,纯电续航低于150km车型取消补贴。2018年新政策对纯电动的补贴门槛明显提高了,要求纯电动车续航不低于150km,换句话说相当于纯电续航低于150km的车型将不再获得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