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车被撞了对方全责维修期间交通费怎么算
在发生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对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受害方除了可以要求赔偿汽车修理费外,如果产生合理的交通费和误工费的,也可以要求赔偿。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因交通事故而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应该进行赔偿,而其中的财产损失就包含了交通费和误工费。
所以,如果因交通事故而产生了交通费和误工费的,可以要求责任方予付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损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⑵ 交通事故车辆维修费用赔偿有哪些
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专停运损失的,应属当提供合法营运及收入的证明。对该间接损失,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应当予以支持。
保险人出具的定损单与被损车辆实际维修发票数额不一致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进一步举证证明各自主张并作出合理解释。双方均无充分证据且数额相差未超过30%的,人民法院可以径行酌定维修费用;数额相差较大的,人民法院应当就实际维修费用的合理性进行司法鉴定;实际维修费用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定损单确定维修费用。
机动车维修费用一般应依据保险公司出具的定损单确定。被保险人主张依据维修发票赔偿维修费用的,应证明其所主张维修费用的真实性、必要性和合理性。人民法院可根据民事诉讼优势证据规则,确定机动车维修费用。
⑶ 对方全责,车辆维修期间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交通费吗
修车期间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交通费,但这个保险公司都不愿意赔偿,要想得到交通费的赔偿就必须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赔偿后,保险公司才能赔偿。
法院在判决赔偿时也是有很多要求的,例如:只能赔偿你从家里到单位直线距离的打车费,还要票据,如果修车的天数比较少的话,建议你放弃,否则起诉、立案、开庭、调节、判决。一并下来大约要30-60天的时间,很漫长。打官司真的是很难得事情。
题外话:开车上路难免发生事故,对方肯定也不是故意撞你的,所以得饶人处且饶人,差不多就可以了,修车一般也就是几天的时间,交通费也没几个钱,就不要追究了,但要是交通费很多的话,还是起诉讨要吧。
⑷ 遇上了追尾事故在车辆修理期间 上下班产生的交通费能不能得到赔偿
严格意义上,车辆修理期间的交通费用是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的,如果对方全责的话。
只不过,需要收集好相关乘坐交通工具的票据,另外交通费用数目虽不大,但不少当事双方会因此而谈急眼,有责方认为这点小钱你还鸡毛蒜皮,而无责方则认为我好端端的招谁惹谁了,应该要。
友情提醒:凡事在于沟通。没事儿咱不找事,有事了咱也不怕事,尽可能地控制自己的情绪,能把钱谈到手才是本事,急眼啥也捞不到。
⑸ 交通事故全责汽车维修费怎么赔偿
1、车辆维修的费用由自己先行垫付,开好正式发票,拿了发票向对方索赔
2、车辆版维修好之后打电话权通知对方直接去修车的地方直接去支付,发票直接开给对方
3、上面2个办法都不行的话,你先垫付之后拿了发票,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的资料去法院提起诉讼。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财产损失。具体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以下财产损失:
(一)、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
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是指因交通事故而导致车辆、物品及其有关设施损坏,应当修复而不能修复,以及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的责任人应当对上述直接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
(二)、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
间接财产损失是因交通事故而损失的可期待利益,它不是受害者现有财产的减少或者损毁,而是如果不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必然会获得的利益。对于交通事故造成的间接财产损失是否赔偿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1999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中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⑹ 全责.无责任方在车辆修理的几天里的交通费对方赔偿吗
应当赔偿。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或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义务人应当赔偿。
法条链接:最高法《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⑺ 及车辆维修期间产生的费用对方是不是要赔偿
发生车损交通事故后,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维修车辆期间产生的交通费及其他损失。具体赔偿项目及依据为:
《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⑻ 对方的维修汽车费用我需要赔偿吗我是非机动车
这个就看你在事故中有没有责任了,你要是有责任,就要赔偿对方机动车的维修费,赔偿多少就是按照责任划分的多少来赔偿。如果交警裁定你在事故中有次要责任,你要赔偿对方机动车维修费的30%,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划分责任了,裁定非机动一翻更有责任,那么非机动一方不能因为我是非机动车就拒绝赔偿机动车一方的损失,否则机动车一方起诉到法院的话,法院也会判决非机动车一方赔偿对方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