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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电动汽车的标准体系

发布时间:2021-03-25 12:25:28

Ⅰ 为什么我国的电动汽车产业仍然是一个薄弱的环节

一是电动汽车各参与方的利益分配问题。电动汽车产业的发展涉及到汽车消费者、汽车制造商、电池制造商和电力供应商各参与方的利益之争,由于各参与方之间缺乏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电动汽车产业健康发展。首先,电网公司与汽车企业在充换电站的建设上存在争论。优先发展纯电动车,然后配套建设充电站;还是先把配套充电站建好,以吸引用户购买纯电动车。这个问题就像“先有鸡还是先有蛋”一样,使得目前充电站建设较为滞后,一定程度上导致纯电动车产业停步不前。其次,汽车企业与电网存在电池运营模式之争。电网公司主推“换电”模式,汽车企业更乐意推“充电”模式。电力企业和汽车企业到目前为止很难取得共识,两者需要重新划分利益。此外,要想私人购买电动汽车成为可能,必须要在消费者居住地建立充电设施,充电便利与否直接影响着车辆的使用。然而,自用充电桩安装严重受阻于小区物业。据统计,去年北京市个人消费者所建的充电桩虽然只有1600多个,却涉及1300多家物业公司,几乎每建一个私人充电桩都要和一家新的物业去谈,情况纷繁复杂。这样的情况也不利于私人购买电动汽车。
二是电动汽车价格偏高,充换电设施建设与管理不完善。目前,虽然我国已经有几千辆电动汽车开展了示范运行,长安、奇瑞和比亚迪(58.75, 0.60, 1.03%)生产的混合动力轿车也已上市销售,但与形成产业发展所需的初始规模相比,现在的生产规模仍然很小,造成电动汽车的价格偏高,在不考虑国家财政补贴的情况下,对用户缺乏足够的吸引力。而且,与传统汽车加油的时间相比,发达的充换电服务网络设施基础建设是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的基本保证。目前,我国充换电设施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离电动汽车行业规模发展所要求的充电设施数量有着较大的差距。有数据表明,截至2014年,我国新能源(19.70, -0.93, -4.51%)乘用车保有量已经接近12万辆,但建成的充电桩仅有3万多个。充换电设施的不完善是阻碍电动汽车行业发展的主要因素。
三是电动汽车运营的商业模式不成熟。我国电动汽车现有商业模式有:融资租赁模式、定向购买模式、租赁与换电模式等。在当前的电动汽车商业模式中没有系统考虑各参与方行为及交互作用对产业链的影响,缺乏对适合我国电动汽车商业模式的深入量化研究,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电动汽车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四是电动汽车行业的标准缺失及不统一问题。电动汽车行业的发展涉及到汽车消费者、汽车制造商、电池运营商和电力供应商等多个方面,行业标准迟迟难以统一,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电动汽车的推广。电动汽车相关的技术标准、整车标准、零部件标准、电池标准、充电设施标准等,应该是一个完整的标准体系。由于没有具体的国家标准,汽车研发企业没有一个可遵循的操作规范,导致目前参与的企业基本上是自行其是,这非常不利于电动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标准不统一还可能会造成消费者极大的困惑和不满,进而影响整个电动汽车产业的商业化道路。因此,为了促进我国电动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应该尽快制定电动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和电动汽车行业的国家标准。

Ⅱ 电动汽车制动方面的要求

目前国家标准体系中没有电动汽车专门的制动标准,所以采用传统汽车相同的标准GB 12676-1999

Ⅲ 动力电池三项新国标发布,有哪些详细内容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312项国家标准,其中电动汽车用动力电池相关标准3项,分别为GB/T 34013-2017《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产品规格尺寸》、GB/T 34014-2017《汽车动力蓄电池编码规则》、GB/T 34015-2017《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余能检测》,3项标准将于2018年2月1日起实施。

Ⅳ 三项国家强制标准落定,电动汽车将戴上“紧箍咒”

自2016年开始研究的电动汽车三项国家强制标准最终落定,从明年开始电动汽车将戴上“紧箍咒”。
上周,工信部组织制定的GB 18384-2020《电动汽车安全要求》、GB 38032-2020《电动客车安全要求》和GB 38031-2020《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下称“三项强标”)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三项强标也是我国电动汽车领域首批强制性国家标准,并且一下三份文件的发出,分别从整车、电池、电动客车三个方面提出了准入门槛。
从2012年的1.27万辆到2019年破120万辆,6年时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规模攀升至全球首位。随着新能源汽车基数快速增长,安全问题也愈加凸显。
去年的多品牌连续自燃事件,以及近期一周内的三起新能源车自燃事故,这也让不少消费者对购买新能源汽车产生顾虑。
作为在市场上流通的要被用户消费的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家要考虑的最重要因素起码有三个。一是安全、可靠性,二是续驶里程,三是成本要适当。当然还有其他因素。这三者需要寻找一个恰当的平衡点。在动力电池技术尚未取得突破性进展之前,能量密度与安全性之间有一定的矛盾,即能量密度太高时,安全性隐患增大,在此情况下,安全性是第一位的。
而在这三项强制性标准颁布之后,它们将取代之前推荐性标准,成为中国电动车报批准入的基础要求。三项强制标准分别对提高电动车安全标准要求、加强试验检测精度,以及电动车辆需加入电池系统热事件报警信号等技术细节均提出了要求。
具体来看,《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在优化电池单体、模组安全要求的同时,重点强化了电池系统热安全、机械安全、电气安全以及功能安全要求。《电动汽车安全要求》主要规定的是电动汽车的电气安全和功能安全要求。不仅增加了电池系统热事件报警信号要求,还强化了整车防水、绝缘电阻及监控要求。由于电动客车具有载客人数多、电池容量大、驱动功率高等特点,因此《电动客车安全要求》对电池仓部位碰撞、充电系统、整车防水试验条件等提出了更为严苛的安全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发布的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均对电池系统热事件报警信号提出要求,同时要求电池单体发生热失控后,电池系统在5分钟内不起火、不爆炸,为乘员预留安全逃生时间。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副司长罗俊杰表示,“没有安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就没有未来”。
那么对于行业来说,强制性标准推出会对现有的企业和产品造成多大影响?作为比国际标准更加严苛的三项强制标准,之后是否会出现大批的企业和产品不符合最新标准的情况发生?
有多家新能源汽车企业人士表示,此次出台的三项强制标准只是在原有的推荐标准的基础上再细化和强化各项指标,对于目前国内销量较好的车企来说,已经基本能够满足这三项标准所规定的目标。但是相对于积淀并不深厚的中下游传统车企新能源车以及造车新势力等,相对来说影响要较大。
有业内人士谈到,电动汽车不光要在生产环节进行强制标准,同时还要在使用以及保养等环节进行防范,才能形成一个更加安全的体系。在强制标准之外,行业自律非常重要。
从今年以来,国家接连出台了众多新能源刺激政策,补贴政策也将再延两年。“三项强制标准”的出台,将在一定程度上提升电动车行业的研发制造标准,将从根源上降低新能源汽车自燃等事故的发生概率,从而推动电动车的安全性。同时再由国家继续完善使用环节的充电便利性,残值确定等多项细分领域,逐渐由政策引导推进到市场主导化发展。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Ⅳ 混动汽车的标准和现状

混合动力车标准出台在望标准背后的博弈刚刚开始 目前,《混合动力电动汽车标准》的研究与制定,已经由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协助整理完毕,并通过了科技部的验收,上报主要负责国家度量衡体系的全国标准管理委员会等待批准,即将择日出台。 “混合动力车标准即将出台,这意味着混合动力车很快就能上市销售了。”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汽车技术情报研究所总工程师、汽车产业政策研究室主任黄永和日前告诉记者。 混合动力电动车标准即将出台,企业界的混合动力车的量产研究,也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 据来自科技部的消息,近期,国家将有一笔专项的拨款发放给长安,主要用于自主品牌的混合动力车的研究。江陵将成为长安的混合动力车研究基地。 “我们的混合动力车研究是国家863计划的一部分,拨款是肯定的。”长安集团宣传部部长刘跃肯定了拨款的说法。但对具体拨款数额和混合动力车生产基地的问题,刘表示不知详情。 政策胎动,闻风而动者不仅仅只有长安一家。 一汽集团宣传部副部长沃仲声告诉记者,“我们和丰田关于混合动力车项目的合作正在顺利进行。按照原计划,今年Prius即将投产。”今年4月份上海国际车展上,一汽红旗已经提前推出了完全自主研发的混合动力车。 据了解,从制定标准的成员上来看,参与制定标准的主要包括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天津清源电动车辆公司、东风电动车辆公司、一汽集团技术中心、清华大学和奇瑞汽车公司等。

Ⅵ 电动汽车三项强制性国标发布 电池热失控需保证5分钟逃生时间

5月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制定的GB 18384-2020《电动汽车安全要求》、GB 38032-2020《电动客车安全要求》和GB 38031-2020《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下称“三项强制标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电动汽车安全是消费者关注的焦点,也是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三项强制标准进一步提高和优化了对电动汽车整车和动力电池产品的安全技术要求。
其中,《电动汽车安全要求》主要规定了电动汽车的电气安全和功能安全要求,增加了电池系统热事件报警信号要求,能够第一时间给驾乘人员安全提醒;强化了整车防水、绝缘电阻及监控要求,以降低车辆在正常使用、涉水等情况下的安全风险;优化了绝缘电阻、电容耦合等试验方法,以提高试验检测精度,保障整车高压电安全。
《电动客车安全要求》针对电动客车载客人数多、电池容量大、驱动功率高等特点,在《电动汽车安全要求》标准基础上,对电动客车电池仓部位碰撞、充电系统、整车防水试验条件及要求等提出了更为严格的安全要求,增加了高压部件阻燃要求和电池系统最小管理单元热失控考核要求,进一步提升电动客车火灾事故风险防范能力。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在优化电池单体、模组安全要求的同时,重点强化了电池系统热安全、机械安全、电气安全以及功能安全要求,试验项目涵盖系统热扩散、外部火烧、机械冲击、模拟碰撞、湿热循环、振动泡水、外部短路、过温过充等。特别是标准增加了电池系统热扩散试验,要求电池单体发生热失控后,电池系统在5分钟内不起火不爆炸,为乘员预留安全逃生时间。
近年来,随着电动汽车开始走进千家万户,锂离子动力电池正在越来越多的进入到我们日常生活之中,锂离子电池的高能量密度和长循环寿命赋予了电动汽车更长的续航里程和更长的使用寿命。但是作为直接关系到使用者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动力电池的安全性自然也到了更多的关注。
“未来吸引消费者购买的将不再是动力性排而是安全性。”中国科学院院士、清华大学教授欧阳明高指出,里程焦虑推动了电池技术的进步,锂离子动力电池系统的比能量在逐年提升、成本在逐年下降,但与此同时,电池比能量的提升也带来材料热稳定性的下降,增加了电池的安全风险,特别是如何抑制动力电池热失控已经成为业界研究的重点课题之一。
所谓“电池热失控”,简单来说就是当电池短时间内温度快速升高,超出电池的安全使用温度范围之后,引起电池热失控,进而发生电池燃烧等事故,而充电过充、枝晶析锂、枝晶刺破隔膜、过热导致隔膜崩溃等都会诱发内短路。电池的内短路问题并非不能解决,但就要求车辆的电池管理逐步升级为新一代以安全为核心的系统,这也对相关整车制造与电池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欧阳明高表示,随着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在安全理念上的升级,今年技术领先的两家企业不约而同地在电池包方面作出了创新,那就是宁德时代的CTP和比亚迪的刀片电池技术。
其中,宁德时代的CTP电池包专利取消了现有技术中的电池箱体,直接将电池模组通过固定件穿过套筒或者利用安装梁直接装在整车内。这样的设计在实现电池包轻量化的同时也提高了电池包在整车的连接强度,优点在于不受标准模组限制,并且能提高体积利用率和系统能量密度,同时散热效果要高于目前小模组电池包。
而比亚迪的“刀片电池”同样采用无模组电池包技术,即将电芯做成又长又薄的“刀片”形状,令磷酸铁锂电池的体积能量密度提升了50%;更重要的是,刀片电池长电芯结构与壳体及保护结构形成刚度较强的结构体,抗变形、耐挤压和穿刺的能力也更强,再加上在高风险安全位点全面使用了耐高温和具有优异绝缘性能的高温陶瓷涂层,使电池组内部发生短路的概率降至极低。
比亚迪内部人士告诉《电动大咖》,刀片电池在开发的过程中已经充分考虑了三项强制标准的各项要求。在用来模拟电池热失控、较难通过的针刺试验中,比亚迪刀片电池针刺点附近位置仅有较低程度的温升变化,未发生剧烈反映,基本杜绝了出现燃爆的可能,即使在极端情况下也仅有冒烟现象。这也意味着比亚迪刀片电池能够更好地通过《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中增加的电池系统热扩散试验,为乘员预留安全逃生时间。
正如中国科学院院士欧阳明高所说,目前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的发展方向主要有3个方面,包括电池材料和电化学体系的创新;智能制造、智能回收等智慧电池的发展;电池设计和产品工程方面的创新方向。而“刀片电池”主要体现在“电池设计和产品工程方面的创新”。
毫无疑问,三项强制标准是我国电动汽车领域首批强制性国家标准,对提升新能源汽车安全水平、保障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值得一提的是,业界人士普遍认为,CTP电池和刀片电池还不是完全没有模组,而是使用了大模组的形式,但这还是意味着无模组电池进入了变革与发展的加速阶段,相信会有更电池企业跟进并带来更进一步的创新,为广大消费者带来价格更实惠、更安全的新能源汽车。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Ⅶ 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存在什么问题

一是充电基础设施仍然是发展的短板。我国现在车桩比只有3.5:1,随着新能源汽车数量的持续增长,充电基础设施结构性供给不足的问题日益凸显,整体规模仍显滞后。2020年规划建设公共充电桩数量约50万个,但是与同期新能源汽车发展的规模仍然不匹配。另一方面,充电设施的布局也不够合理,公共充电桩的使用率还不到15%,可持续的商业发展模式还没有形成,存在着运营企业盈利困难和消费者充电价格偏高的双向矛盾。
二是政策体系仍需要完善。在货币化支持政策逐步退出的情况下,使用通行便利等后续接替的政策需要提前研究,抓紧布局。国家部委之间,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支持政策的衔接还不够充分。不同形式的地方保护主义仍然存在,部分城市设置地方目录,导致消费者选择车型空间大大的压缩,造成了市场的割裂,抑制了发展的活力。
三是核心技术还需要进一步突破。从动力电池来看,高端产品与国外的差距不大,但产业整体创新能力还不够强。在先进技术研发、产品的一致性保障以及国际化发展方面,与跨国企业相比,仍存在着不小的差距。从整车来看,真正意义上新一代纯电驱动的平台大多还没有纳入企业的研发计划,已有的平台大多是利用原来燃油车进行的改装性平台。燃料电池汽车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还在拉大,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创新体系还亟待完善。
四是后市场流通服务体系还有待健全。在售后服务方面,不同品牌新能源汽车的质保内容参差不齐,电池以旧换新的政策也不相同,售后服务配套体系滞后,对培育消费市场也有一定的负面影响。同时,新能源汽车二手车市场评估标准的缺失,流通体系的不健全,车辆保值率低,影响新车市场的长远发展。
此外,虽然双积分办法已经发布,但是部分企业还面临着较大的达标压力。以2016年为例,123家汽车整车企业当中,有42家没有达到燃料消耗量标准的要求。其中,也有产销规模较大的企业,不少企业在新能源汽车产品规划布局方面,距离2019年和2020年积分比例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Ⅷ 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简单概述

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的现状
1.缺乏核心技术、技术瓶颈有待进一步突破
当前,我国的新能源汽车领域缺乏核心技术,新能源汽车的主要发展方向是电动车,在混合动力技术方面与国外差距甚大[4]。由于技术创新能力弱,关键技术瓶颈无法克服,使得电池造价太高,可靠性也落后于国外企业。此外,我国新能源汽车的关键技术、部件的成本也比较高,我国的新能源汽车中电池成本占整车成本的一半,导致了售价过高。
2.市场相对较少,需要进一步开发
目前,由于我国新能源汽车的价格较高,加之市场开发不足,技术方面也有待实现突破,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大家都知道,新能源汽车的价格要高于普通式的汽车,对消费者的吸引力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3产业化程度需要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
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化程度不高,由于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前景是十分广阔的,故它的发展壮大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并且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离不开相关部门和产业之间的合作。由于经济利益驱使,尽管国家对地方的新能源汽车有着一定的补贴政策,但是本地政府保护本地企业的利益,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新能源汽车的产业化发展[5]。鉴于这种情形,国家必须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进行统一的指导和管理,形成一种平衡发展机制。
四、促进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对策
当前,虽然我国在新能源汽车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国新能源汽车正仍处于产业化发展的初期,特别是在新能源汽车的数量、技术等方面,与西方国家的差距仍然很大,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促进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对策。
1.需要政府扶持,加强引导
需要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要求出台相关的优惠政策,因为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一项长期性、可持续性的产业,需要政府各部门加强配套服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有利于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内外部环境[6]。再者,对于新引进的新能源汽车龙头产业化企业,从贷款贴息、科技投入等方面使企业加快发展壮大。
2.提高消费者的消费意识
新能源汽车走入千家万户能否实现,关键要看市场及消费者愿不愿意购买。因此,除了物质刺激消费者使用新能源汽车外,还应加强对消费者进行新能源汽车基础知识的普及,充分使环保意识和科学发展等观念深入人心,这样才能鼓励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
3.提升技术标准,强化技术支撑
目前,虽然我国新能源汽车的标准体系已见雏形,但对于新能源汽车的动力方面尚未制订和完善具体的技术标准。这就要求尽快建立各类型新能源汽车的产业技术标准,为大规模的推广和应用提供有效的技术与产品支撑[7]。同时,要对新能源汽车的技术性、节能性、环保性等方面做好等级认证工作,这对我国新能源汽车的产业化发展能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4.搞好基础建设体系
首先,要提供便利的新能源汽车全方位服务。这就需要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要求政府与企业加大电网、维修站等一些基础设施的建设,创造有利于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氛围[8]。同时,企业应向市场投放消费者满意与值得拥有的产品,促进示范联动效应的形成,保障我国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健康发展。

Ⅸ 2015年交通法对电动汽车的规定

国标委暂不出台电动车管理新规范。针对国标体系存在的矛盾,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已经与公安部、工信部、交通部达成一致,过渡期间暂不出台电动自行车管理新规范。
根据国家标准委官方网站的公开信息,8月14日,该委专门召开座谈会,讨论《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两项国家标准之间的关系,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自行车协会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参加了会议。
与会各方达成共识,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的修订不受限于《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现有国家标准相关条款的规定,在《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新标准出台后,国家标准委将及时梳理和调整相关国家标准,保持国家标准之间的一致性。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新国标9月1日实施,新国标将时速超过20公里、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记者了解到,新国标并不会带来电动车管理的新变化。
《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标准制定协调小组专家、中国自行车协会助力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陆金龙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正在紧张修订,有望明年发布,在电动车新国标没有出台前,相关部门暂不会出台电动自行车管理新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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