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电动车标准最新规定
.电动车国家新标准,从2010年1月1日起将实施。标准将“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节选:
第五章技术要求
5.1 整车主要技术性能要求
5.1.1 最高车速
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 m/h.
5.1.2 整车质量(重量)
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k g,
5.1.3 脚踏行驶能力
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 in的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k m,
5.1.4 续行里程
电动自行车一次充电后的续行里程应不小于25k m,
5.1.5 最大骑行噪声
电动自行车以最高车速作电动匀速骑行时(电助动的以15k m/h-18k m/h速度电助动骑行)的噪声应不大于62 dB(A),
5.1.6 百公里电耗
电动自行车以电动骑行(电助动的以电助动骑行),100k m的电能消耗应不大于1.2 k W "h ,
5.1.7 电动机功率
电动自行车的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不大于240W ,
5.2 整车安全要求
5.2.1 制动性能
电动自 以最高车速电动骑行时(电助动的以20k m/h的车速电助动骑行),其干态制动距离应不大于4 m,湿态制动距离应不大于15 m。
❷ 电动汽车的管理规定
国家发政委“新能源汽车公告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已于2007年11月1日施行。“城镇乡村农用(专用)电动汽车通用技术条件”也在酝酿过程中,纯电动汽车商业化在农村已经初现雏形,我们不该视而不见。
将来符合国际和符合市场需求的纯电动汽车必定遵守以下几项:1、电动车辆研发制造运营必须符合国家各项相关法规。整车、零部件性能必须满足国家技术标准和各项具体要求。2、电动车辆是以电为能源,由电动机驱动行驶的,不再产生新的污染,不再产生易燃、易爆之隐患。3、电动车辆储能用的电池必须是无污染、环保型的。且具有耐久的寿命,具备超快充电(2-3C以上电流)的功能。车辆根据用途确定一次充电之续行里程,以此装置够用电量的电池组,充分利用公用充电站超快充电以延长续行里程。4、电动机组应有高效率的能量转换。刹车、减速之能量的直接利用和回收,力求车辆之综合能源利用的高效率。5、根据车辆用途和行驶场合设定最高车速,且不得超过交通法规的限定值,以合理选择电动机的功率和配置电池组容量。6、车辆驾驶操作,控制简单有效、工作可靠,确保行车安全。7、机械、电气装置耐用少维修。车辆运营之费用低廉。8、以目标市场需求为依据,提供实用、合适车型满足之,力求做到技术、经济、实用、功能诸方面的综合统一。
将来产业化、商业化为用户所欢迎的电动汽车,必定符合以下几点特征:准确的定位、恰当的用途、宜驶的区域、最佳的效能。合适的车型、经济的配置。可靠的性能、便当的操控。环保的电池、耐久的寿命、够用的电量、超快的充电、完善的网络、到位的服务。低廉的费用、最少的维修。
❸ 交通部对电瓶车的新规是什么
交通法骑电瓶车有以下这些规定:
1、为有效保护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生命安全,减少交通事故死亡,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明确规定,6月1日起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2、按照要求,执法处罚的范围限定为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
3、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继续开展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帮助群众配备安全头盔,提示有头盔的群众自觉佩戴头盔,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实施依法查纠的时间,并注重人性化执法、理性执法、柔性执法,注重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
❹ 电动汽车上路规定
国内并未有电动汽车上路规定。
有关部门也已经开始着手制定管理办法回,可以确定的 电动汽车是需证答照上路。
在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有明确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其次,如果市民要购买类似的车辆,首先要商家出示这种产品的合格证,并要确认该车是否已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如果没有列入目录,那就是非法生产的车辆,无法上牌也不允许上路行驶。
❺ 2014年交通部对电动车管理规定
《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下列非机动车应当经公安机关回交通管理部门登答记,取得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方可上道路行驶:
(一)电动自行车;
(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三)其他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动力装置驱动的非机动车。
第十二条 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其住所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非机动车登记,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非机动车的来历凭证;
(二)非机动车合格证明;
(三)非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申请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所有人下肢残疾证明。
(5)电动汽车管理新规扩展阅读
《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非机动车不得加装、改装动力装置,已登记的非机动车不得改变车辆外形或者已登记的技术数据。
第二十八条
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仅限在后座载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
❻ 新能源电动汽车在安全方面,国家都有哪些规定
结合目前新能源汽车的市场需求和制造厂商生产数目过剩的数以百万相计的新能源汽车,显然前后供应量无法达到平衡,以此为背景不难看出国家在近期会提高新建新能源电动汽车工厂的门槛、并对其生产资质进行考察。
尽管新能源电动汽车的起初目标是节能、低碳、减排、环保,但是就目前的形式来看,新能源电动汽车所带来的电池消耗和电池污染在某种方面上甚至超过了燃油类汽车所带来的污染。所以针对此类情况,国家会对2017年WTO官方发布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分析,并以此出台符合我国国情的新能源电动汽车电池回收法,这方面如果得到实施,那么新能源电动汽车制造厂商就必须严格要求自身汽车电力供给方面的问题。
同时为了能够让新能源电动汽车在行驶中更加安全,国家将对其进行不同于传统汽车的安全检测,除去汽车正面100%、40%碰撞,新能源电动汽车还要应国家要求进行电气安全的附加审核。不得不说C—NCAP新车测试的加入,让很多新能源电动汽车生产厂商有些措手不及,以此为代表的应对措施只能是——马不停蹄的对汽车测试做全面完善。
最后除去对新能源电动汽车生产厂商的安全新规,国家还将下调新能源电动汽车的购车补贴和度电补贴,这项新规的存在不仅仅意味着新能源电动汽车生产厂商将面临更大的资金链压力,还可能让很多的消费群体流失。
总之较2017年新能源电动汽车方面的政策来看,2018年国家所出台的针对新能源电动汽车生产厂商的新规确实比之前更加全面了。
❼ 电动车管理制度
公司电动车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为规范公司车辆的使用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车辆管理总则:
1.公司车辆为办公所用,原则上不可公车私用,使用完毕后,必须立即交还。
2.在驾车前应该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有剐、蹭、碰撞、损坏、配件失窃、电量是否充足、轮胎充气是否合适等有关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或处理。未及时上报或处理者由驾驶人对使用后产生的后果负一切责任。
3.做好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保持车况良好。
4.在行车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驾驶,避免发生违章事故,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
5.实行定人定责制度,每位保管人必须保管好自己的车辆,如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导致损坏或丢失,由保管人自行解决。若非人为损坏,经各班组长统一处理,报部门经理及公司领导审核后按规定统一进行修理.
6.车辆使用后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
7.每天给车辆充电,时刻保持电量满格,不能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受阻。
8.严禁带人行驶。
9.必须戴安全帽行驶。
10.严格按照考核表进行考核评比。
三、车辆的使用:
1.每日各保管人必须在九点前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内容包括:车辆编号、使用人、开始日期、工作内容、行车线路、归还签字、归还时间。
2.车辆实行定人定责制度,本保管人在每日九点前未领取车辆其他时间将不
再领取。
3.需求车辆者必须经过本保管人同意才可以借用,并签写《车辆使用登记表》,
借用后对车量造成的损失应由本保管人自己解决。
4.节假日或双休钥匙由当天调度代为保管,需要借用同样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
5.如因紧急情况未能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在使用后24小时内补齐手续。
四、车辆的归还:
1.每日使用后必须当天把钥匙交回。(因工作需要未能及时归还必须提前说明,事情解决后24小时内补齐手续)。
2.车辆归还后停放在指定位置,做到整齐有序。
3.车辆使用后仔细检查车轮、车胎、电量、车闸等是否完好,做到不影响第二天的工作需求。
4.充电器由个人保管。
五、车辆的维护保养
1.每日下班前签写《车辆维护表格》,每周由班长对表格进行检查。
2.每月20日各班组长必须集中对所有车辆进行整体维护保养,并对车辆进行清洗。
3.电动车在使用前应注意检查车况是否良好,如轮胎气压是否充足,前后刹车是否灵敏,整车有无异响,螺丝是否松动,电池是否充足电。
4.在车辆刚启动时,应缓慢加速,避免瞬间急加速损伤元器件。为了延长电池、电机的寿命,在车辆启动、爬坡时应用脚踏助力。
5.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行驶中应尽量减少频繁刹车、启动,以节省电能。行驶中刹车时应松开调速把,以免损害电机及其它机件。下车推行时,应关闭电源,以防推行时无意转动调速把,车子突然启动发生意外。
6.充电时应注意,不要使用其它品牌的充电器,每个品牌的充电器与电池的性能是相匹配的,只有专用充电器,才能达到最佳充电效果。
7.充电器内含高压线路,不要擅自拆卸。充电时,充电器上不要覆盖任何物品,应放置于通风处,同时注意防止液体和金属颗粒进入充电器内部,防止跌落与撞击,以免造成损伤。
8.长期不用时,要每过一个月充一次电,要将电池里的电充满后存放,切忌不能在亏电的状态下存放。
9.充电时要用配套的专用充电器。因电池配方与工艺不同,对充电器的技术要求也不一样,哪一种充电器充什么品牌的电池可以充满,都不尽相同,所以,不要混用充电器。
10.为保护电池,用户可随用随充,但不能使用回升电压行驶,防止严重亏电,电池没电时,应关闭电源骑行。
11.充电时,充电指示灯显示满电时不要立即停止充电,应再浮充2-3小时。
六、车辆的维修
1.车辆在使用第一年中原则上是由厂家免费修理,其首先在维修范围内,若由自己保管、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由保管者自己与售车方协商。
2.节约开支、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费用,零星部件的更换,应由保管人自己动手。
3.正常维修保养需要更换零部件的应先报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更换,过后拿增值税发票由计划统计员代为报销。未经过领导同意私自更换零部件费用个人承担。
4.新车在购买一年内如因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保管人自行解决。
5.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车辆损坏无法正常工作,在两个工作日内必须解决,否则收回使用权。
七、违规处罚及事故处罚
1.对所使用车辆各系统疏于观察及检查造成零件损失的一次扣掉0.5分。
2.车辆在夜间和节假日不按指定地点停放,一次扣除0.5分。
3.车辆造成损失或失窃,由保管人自行负责,一次扣除2分。
3.在车量停放区域骑坐于之上休息,一次扣除0.5分。
4.钥匙既没有按时归还,又没有提前说明,一次扣除0.5分。
5.未办理手续私自使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保管人自己解决,一次扣除1分。
6.用于非工作用途(比如:擅自骑回家)一次扣除1分。
7.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罚款的,使用人承担一切责任,一次扣除2分。
8.在公务途中,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各类事故及损失可以免除当事人责任。
9.当遇到交通事故及车辆损坏时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可根据事件轻重酌情处理。
10.带人行驶,一次扣除1分。
11.未戴安全帽行驶,一次扣除1分。
12.酒后驾车者作除名处理。
❽ 2020年电动车新规
2020年最新电动车新政策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发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中,对电动车生产企业做出新的要求,对消费者在日常使用的电瓶车也做出新规定,此举有利于完善电瓶车企业合理规范生产;有利于保护消费者购买电瓶车的利益;有利于促进电瓶车产业结构创新升级,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保障。此管理办法于去年4月15日开始实行。
一、将对电动车进行速度限制,意味着今后电动车不能随意超出限定的速度了,不然是违反相关规定的,现在限定为每小时不得超过25千米行驶速度。
二、在购买电动车的时候注意购买新国标的,不符合要求的不允许上牌的,购买车辆后需要上电动车牌,没有车牌的将不能上路行驶,一旦被发现也是会被处罚。
三、现在电动车的重量由原来40kg调整到新国标的55kg,重量包含电池在内,这样有效增加行驶时长。
四、电动车速度可以行驶到50千米每小时的,必须上牌照,这类车型归为电动摩托管理。
五、电动车需要安装有脚踏板并且还要防火、防水,没有脚踏板是不允许上牌。
六、电动机功率从240KW提高到400KW。
七、不合标准的电瓶车不允许生产,消费者有权退货超标车。
2020年电动车上牌规定
电动车上牌的规定各个省市不同,以武汉市为例,电动车上牌规定如下:
根据《武汉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经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未经登记上牌或者虽领有外地牌证但未经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本市道路上行驶。
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应当是纳入本市信息服务目录的产品。
第十五条 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应当自购买车辆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材料向居住地所在辖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上牌手续,并现场交验车辆:
(一)车辆所有人合法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或者其他车辆合法来历证明;
(三)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纳入本市信息服务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应当予以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和号牌;不予登记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对依法取得牌证的电动自行车,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可以为其安装防盗芯片。
什么样的电动车超标
新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时速不大于25km/h,重量不大于55公斤,电机功率不大于400W,必须要有骑行脚踏功能,电池电压要不大于48V,两轮间的轴距要不大于1250mm,最大宽度不大于450mm,必须要满足防火阻燃和防止篡改的要求,并且是全文强制要求。
目前全国的电动自行车生产标准由生产许可证制度转为了更加严格的3C质量强制认证制度,也就是说,没有经过3C认证的电动车都是属于超标电动车范畴!
“旧国标”电动车怎么处理
已购买的不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怎么处理?市民朋友们较为关心的是,今年4月15日“新国标”实施后,已购买的不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应如何处理。
按照工信部要求,新标准正式实施后,对于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妥善的解决办法,通过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纳入机动车管理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化解。
超标电动车能上牌吗
据统计,目前市场上90%的电动自行车都属于超标车。所有备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都是属于超标电动车,之所以我们推出备案登记这一措施,是考虑到很多人买来的电动车因为超标无法上牌,成了无牌车,被偷了也无从查起,所以在这个背景下,我们实施了备案登记这一便民服务措施。但根据国家标准,这些电动车都属于超标的,这次国家做出规定,是从源头上杜绝了生产厂家和商家生产、销售超标电动车。过渡时间是三年,到2021年12月31日为止。
无论是你刚买的电动车还是之前一直在骑的,只要是超标电动车,无论以前备案登记的,还是现在备案登记的,使用期限都到2021年12月31日,过了这个时间,就不能上路了。
电动车用什么头盔
目前电动车新国标限制车速不超过25km/h。但市面上仍存在大量超标电动车,最高车速可以达到40km/h甚至更高。这个速度低于摩托车、高于自行车。因此理想的电动车头盔既不需要像摩托车头盔那么重型,也不需要自行车头盔那么多通风孔。另外如果能在传统头盔被动防护的基础上加入科技成分,提高头盔可视性来降低事故发生率那就更好了。至于价钱,当然要在合理范围内。
买电动车需要注意什么
1、续航能力,根据自己的出行长短需求选择续航能力合适的电车。
2、电车外观,依照自己的喜好选择心仪的电车,购买时查看电车外观的油漆、做工有无缺陷。
3、刹车性能,试骑心仪的电车,检查刹车性能有无问题,体验骑行的感觉是否舒适。
4、保留产品的使用说明书和售后卡,要求商家开具发票,以免后续出现问题需要维权。
温馨提示:最好选购大品牌有保障的电车。
相关问答
【问】骑电动车需要哪些证件?
【答】电动车需要电动车行驶证,电动车行驶证是证明一辆电动车有行使权力的一种证明。就像行车证一样。没有电动车行驶证是无法驾驶电动车上路的。
电动车行驶证办理所需证件:
一,身份证
二:购车发票
三:若不是本地人,必须持有本地暂住证明。
持以上证件到购车点就可以办理。
【问】电动车行驶中突然没电了,是怎么回事?
【答】电动车突然没电可能存在的原因有5个,一是电动车的线路出现问题、二是电瓶坏了(有虚电所以可以亮灯)、三是刹车未回位、四是控制器进水烧坏、五是转把故障失效。如果全车没电,则有可能是电机电流过大导致跳闸,此时可以通过打开底座下的断路器恢复供电。
【问】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的区别是什么?
【答】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的区别是:材料不同、助力方式不同、速度不同
1、材料不同:电动车采用的都是钢铁材质,比电动自行车重量大的多。电动自行车的外壳一般是ABS工程塑料,外通过喷漆烤漆等工艺加工而成。
2、助力方式不同:电动车的燃料是电,电动自行车一方面是电力另一方面是可以人力。
3、速度不同:电动车的速度可以达到每小时120公里,可电动自行车不行,一般都在每小时20公里左右。
❾ 国家对电动车管理规定
国家级别的暂时未出台,但是以山东省为例的诸多市级有出台地方管理条例,有新闻报道说国家即将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