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子车位买卖
不是话不划算的问题:你如果买了只考虑出租你就算算车位多少钱买进的多少钱出版租的,收益比权值不值。你买车的这笔钱如果放银行或者做其他投资的回报率是否比出租车位高或者低。还有你所在小区的车辆情况,车位是否有升值空间,现在的车位将来是否能高价出手,如果觉得合适就可以买,目前大城市的车位是非常紧俏的。
㈡ 宜都市地中海一期房子没有车位吗
宜都市地中海一期房子没有车位
是以后就有车位
毕竟还没有建好
建好以后就会规划车位
㈢ 安置房的车位
总体上来说,车位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能办出产权证的,另一种是不能办出产权证的。所以在大家购买车位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了解清楚,你签署的是《机动车位购置协议》,还是《车位租赁协议》或《使用权转让协议》。
常见的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也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只要列入了公摊,从法律上来说就属于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因为是全体业主共有。因此该类车位不可以购买产权但可以租赁。另一种是人防车位。
人防车位不同于其它车位,有着其特殊性。因为人防车位所占的面积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属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根据有关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此外,建设部相关条例已明确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因此,人防车位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该类车位也不可以购买产权。
那人防车位可不可以进行租赁呢?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对人防车位的租赁主要有两种观点:
观点一、部分法院认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出售和转让人防工程的产权和使用权,转让人防工程车位的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和买受人利益,即使双方签订了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该协议也是无效的。
观点二、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交由开发商开发管理的,开发商可以通过租赁人防车位获得租金,但使用人防工程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因此,如要租赁人防车位最好先取得人防部门的许可。而且,租赁人防车位存在着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该车位被政府部门无偿征用的可能性。
最后,大家在约定租赁期限还要注意,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㈣ 期房车位交房前买还是后买
期房买车费是。交房前买还是交房后买这个你要问问当地的售楼部。因为每个地方的要求不一样,毕竟车位紧缺。
㈤ 可以在不同期的房子那边买车位吗
这个车位如果有人卖那就还是可以的,不同期的买车位的。
㈥ 小区很大分为几期,车位可以卖给其他期吗
“小区”的概念,是基于土地使用权属的“地块”概念之上建成的房屋群体。意即开发商是整块地拿下该地块的(科普一下:由一条封闭的“规划红线”围成的区域称之为“一幅地”,并赋予一个地块编号)。
因该地块面积大,开发商在上分成若干期来开发建设,通俗地讲,就是这小区里的楼,有的建成的早些,有的竣工晚些,竣工有先后、买卖也有先后,内部命名为一期二期,这都法规允许的。但它们都同属一个小区(因为都处于一条封闭红线范围内)。从理论上讲,一个小区配备的公共设施、公共场所、公共区域,都该归这小区全体业主共有。成为业主可以有先有后,但不影响共有性质。鉴于此,毋庸置疑,你提的车位问题就不成为问题了。
但是,值得特别提示的是,有的开发商拿到的土地是相邻的几块,即规划部门已经事先将“大饼”切割好了,只是你(开发商)一口气全买下了这几块地。然后开发商每期开发一个块地块,且将第一块地的名称冠名为“#####一期”,第二期开发的那地块冠名为“#####二期”。
需强调的是,本质上,它们本不属于一个地块,不构成一个小区。所以,买下“####二期”某套房子的业主,自然不能去买坐落于“####一期”区域里的车位了。国家规定的原则是,可交易的产权车位,只能卖给本小区的业主。
㈦ 在一个小区一期买了房子,因为没有车位卖了,但是三期开盘又有车位了,请问一期的业主能去三期买车位么
可以,但是你怎么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