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打人反被打怎么办
我觉得要是从法律上说应该是你要负责 毕竟你先动的手 从道义上讲当然是他了
连姐夫都打的妹夫能照顾好你的妹妹吗 我建议要是他经常这样离了算了
㈡ 先动手打人反被对方打伤怎么办
涉嫌互殴。
根据伤情可向对方主张民事赔偿。
㈢ 奔驰车主狂甩保时捷车主耳光,他为何这么做
一奔驰车主狂甩一保时捷车主耳光的事件在网上引起了热议,据了解,两位车主并非是因为发生事故而出现甩耳光事件,而是因为被甩耳光的“车主”,所开的保时捷真正的主人是奔驰车主的,也就是说奔驰和保时捷两辆豪车都是属于一个主人的,也就是打人的车主。而被打的这位“车主”并非任保时捷的真车主,只是把不属于自己的保时捷开出来,假装是自己的车,估计是为了炫耀。
因此,对于奔驰车主的处置方法,可以了解但是不建议如此处理。如果俩人是相互认识的,可以进行口头教育,如果是不认识或者认识也不想轻易原谅的,可以选择报警,按法律正规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才是处理问题的正常方法。
㈣ 乡村爱情故事中王长贵在北京开豪车打人事件
有网友爆料,称赵本山大徒弟王小宝昨晚开路虎车打出租车司机,目前被打者已经住院。据了解,王小宝曾出演《乡村爱情》中的王长贵一角。
网友爆料原文:赵本山大徒弟王小宝昨晚开路虎把出租车司机打了。需要说明一下详细情况。并非酒驾,路虎撞了出租车,王大拿(注:应该是王长贵)下车打人,目前司机已经住院,各路记者昨晚已经前往医院。本山大叔临近春晚又要添堵了。
昨天早上,有网友在微博上爆料称:“赵本山大徒弟王小宝昨晚(编者注:4日晚)开路虎把出租车司机打了。”该网友随后还具体说明了有关情况,“并非酒驾,系路虎撞了出租车,王大拿(编者注:王小宝在《乡村爱情故事中》扮演角色为“王长贵”)下车打人,目前司机已经住院,本山大叔临近春晚又要添堵了。”消息一出,引起了媒体的关注。
据爆料网友介绍,4日晚,王小宝驾无牌路虎车行至沈阳铁西兴华街时,发生追尾,随后下车殴打对方出租司机,目前被打者已经住院。昨天有媒体就此事向本山传媒宣传负责人吕先生求证,他表示确实有此事,并说事件目前正由警方处理,处理完毕后警方会给出官方声明。另外,本山传媒艺术总监刘双平昨天也就此事用短信向媒体作出回应,表示不管两人的纠纷谁对谁错,赵本山让他代表首先向出租车司机表示慰问。
据了解,王小宝出生于1964年,辽宁锦州黑山县人,二人转演员,曾在赵本山举办的2001“东三省本山杯二人转大赛”上取得七个金奖中第一名的好成绩,后拜赵本山为师,因出演《乡村爱情》中的王长贵、《刘老根》里的刘大奎等角色为广大电视观众所熟知。
。只是路虎而已。鸡者就是喜欢夸大其词。鸡者在他们眼里进口车都是豪车
㈤ 先动手打人反而被打伤
首先,受害人应当及时报警,然后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打人者的法律责任。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打人者应受到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㈥ 对方先出手打人,反被打伤
目前你也是轻伤吗?
如果是这样,对方先动手,你也同时造成对方轻伤的话,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和具体的民事赔偿责任。
㈦ 先动手打人反被打的人需要对方赔偿所有吗
双方均负有赔偿责任。
由于《侵权责任法》是根据过错来划分责任的,这种情况双方均存在过错,各自应当对自己给对方所造成的伤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 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㈧ 寻衅滋事反被打怎么处理,求内行解答
可以举证证明对方是寻衅滋事的话,你们可以主张正当防卫。
但是是双方扭打混打的情况是不能主张正当防卫的。正当防卫成立的话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如果不成立,可以通过赔偿达成双方和解。
轻伤害是自诉案件,不告不理的。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毁坏财物、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随意殴打他人,致人轻伤的,属于“情节恶劣”。因此,随意殴打他人寻衅滋事并致他人轻伤能达到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
案例:
声称帮朋友龚某出气,高中学生王兵和刘龙(均为化名)将龚某的“情敌”张某带到旅馆,将对方打成重伤,并强迫他写下3000元欠条。昨天记者从密云法院获悉,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王兵拘役四个月。
今年2月份,密云某高中高三学生龚某用女朋友的QQ聊天,发现男生张某给自己女友发了一朵玫瑰花的图片,龚某大为吃醋。第二天龚某在学校见到张某时,两人发生口角,张某将龚某打伤。
龚某的同学王兵和刘龙(另案处理)听说此事后,对张某进行殴打,并向其索要龚某的医药费,采取威胁手段强迫张某写下3000元的欠条。
后经法医鉴定张某的损伤构成轻微伤。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兵的行为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㈨ 打人反被打 都是轻伤 该怎么判
1.我不服,回家拿菜刀找到此人...对方夺刀后把我胳膊砍了一刀
明确地和你说这样的事实在法律是是定性为斗殴,斗殴的双方肯定是不适用正当防卫的。所以扯正当防卫的人,不解释了
2.将对方耳朵打成轻伤害,后经鉴定我也是轻伤
这个伤是法医鉴定还是你们自己自认为的轻伤,只有法医鉴定或者相关有资质的机关所作鉴定都是合法有效的鉴定
如果确实双方都因为斗殴达到轻伤,那么按照第二百三十四条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也就是说你们俩都有被判刑的可能
3.为什么说是有被判刑的可能
因为根据刑诉解释第一条第二项之一规定,故意伤害罪轻伤属于自诉范围。而自诉是可以和解可以撤案的,与其你们同时进监狱,不如同时和解撤诉不控告对方,只协商赔偿医药费等民事费用即可
至于有人叫你们两个都去坐牢算了,很无语。判刑很苦的,还留案底..
建议你们双方协商解决行了,没报警就不要报警,报警的赶紧和解。真诚建议你们尽力和解,不然大家都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而且还要互相赔钱,而和解就不被判刑只协商赔偿甚至互相不追究赔偿责任...请慎重考虑
希望我的建议对你有帮助,也祝愿你们早日顺利解决争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