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驴友活动意外受伤害,组织者赔不赔
要根据组织者是否有过错责任.有过错的必须承担过错责任赔偿. 没有过错的,最高院民一庭在审判业余指导意见中,对户外运动驴友意外受伤的担责问题作了相关规定:对于相约进行户外集体探险或自助游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即使当事人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仍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参加野外集体探险或者结伴自助游的各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给予经济上的适当补偿.但鉴于各当事人对损害结果均无过错,故不应再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当事人对造成的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作为驴友活动的发起者或组织者,给予伤者以经济上的适当补偿并无不妥
② 驴友禁区探险事故频发,为何明知有危险却偏要“以身涉险”
近年来,随着旅游业的蓬勃发展,引得许多“驴友”也不断的浮出水面。那些所谓热衷于冒险的驴友们,却为寻求刺激而不顾个人的生命健康,使得一次次跌入险境,以身涉险。这究竟是为了什么呢。
最后,友情提示一下:为不使当地政府因为搜救而耗费大量人力物力;为不让家人担心,为自己生命负责的同时也为了其他游客的人身安全,旅游一定要走正规、成熟路线,不要擅自闯入自然保护区,不要走野路、爬野山,钻灌木丛。珍爱生命,远离危险,对自己的行为和后果负责。
③ 驴友跨年夜被困原始森林向导私自离开是什么情况
“前面不远就是毕棚沟,剩下的路可以自己走。”原始森林徒步穿越9小时后,向导以为接下来的路程不远了,给出了这样“坑爹”的建议后自己提前离开了。结果,两位广东来的驴友被困原始森林。1日中午,记者从四川理县警方了解到,跨年夜两名外地游客被困当地原始森林,执勤民警立即上山搜寻,31日晚上成功将人找到,两名游客身体无大碍。
民警告诉记者,《四川省登山管理条例》已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规定,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进行登山活动的,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经初步调查,李佟二人出发前买了门票,但没有对穿越行为进行报备。目前,两人已经妥善安置,认识了自己的错误,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④ 户外驴友事故 管理者要负什么责任
要根据组织者是否有过错责任。有过错的必须承担过错责任赔偿。
没有过错的,内最高院民一庭在容审判业余指导意见中,对户外运动驴友意外受伤的担责问题作了相关规定:对于相约进行户外集体探险或自助游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即使当事人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仍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参加野外集体探险或者结伴自助游的各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给予经济上的适当补偿。但鉴于各当事人对损害结果均无过错,故不应再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当事人对造成的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作为驴友活动的发起者或组织者,给予伤者以经济上的适当补偿并无不妥。
⑤ 贵州瀑降被困两驴友均确认遇难,他们为何要做此危险举动
据新闻了解到在8月23日 ,一女子挑战贵州网红瀑布滴水滩被卡在瀑布中间 ,同行王姓驴友发现后前去施救双双遇难身亡。现在越多越多年轻人被极限运动所吸引,其魅力就是进行极限运动不断的挑战自己,可以享受着跨过最后一道心理障碍后的愉悦和成就感。
瀑降是借助专业器材自上而下穿越无人溪谷、深潭和瀑布的极限运动。它没有蹦极那么动人心魄,也不像登山那么孤单寂寞。瀑降可以让你体验从百米高的瀑布上飞流直下的快感,下降的同时感受清冽山泉水与肌肤的亲密碰撞。瀑降运动虽然刺激也是存在各种各样的风险,比如地形、水形、封闭性、个人因素、天气等,都可能在进行造成瀑降过程中出现意外。在极限运动参与的人需要具备自身安全意识,必须将自身的安全放在首位。在进行极限运动之前一定调查了解清楚,切不可盲目冒险,付出无可挽回的生命代,量力而为。
⑥ 驴友相约爬山出事怎么办 驴友户外遇险责任如何承担
“驴友来”一旦出事,论坛自网站不参与活动,无责;发起人没有受益,也无责。最后往往是“驴友”索赔无门。侵权责任法第37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法律首次明确规定,自发游等民间自发活动的组织者应对其他参加活动者承担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如果组织者或发起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其他参加者受损的,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第三人侵权情形下,游客可将第三人与发起人、组织者列为共同被告。
⑦ 山西五台山三名驴友被困,是否造成人员伤亡
2020年12月13日,三名驴友在五台山的台顶因受到大雪天气的影响迷失方向,导致两死一伤。让我们看看具体是怎么回事吧。
12月13日下午,三名外来驴友来到五台山,进行户外徒步运动,后来天气变化突然,寒风和大雪同时到来,导致直接迷失了方向,情急之下拨打电话请求救援,当地公安局接到电话后紧急展开救援,但由于天气原因加之地形复杂,等找到两位驴友时已经下午三点二十五分,一名被冻伤,被送往医院治疗,另外一位已经失去生命体征,第三位驴友于第二天也就是12月14日找到,不幸的是也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对此五台山景区也发出通告,提醒各位游客及广大驴友,五台山冬季气候恶劣、气温极低,加之地形复杂、沟壑纵深,极易发生意外事故,请不要擅自签完户外徒步,以免发生意外。
⑧ 驴友受伤组织者需承担责任吗
要根据组复织者是否有制过错责任。有过错的必须承担过错责任赔偿。
没有过错的,最高院民一庭在审判业余指导意见中,对户外运动驴友意外受伤的担责问题作了相关规定:对于相约进行户外集体探险或自助游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即使当事人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仍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参加野外集体探险或者结伴自助游的各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给予经济上的适当补偿。但鉴于各当事人对损害结果均无过错,故不应再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当事人对造成的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作为驴友活动的发起者或组织者,给予伤者以经济上的适当补偿并无不妥。
⑨ 贵州2名驴友“瀑降”已遇难,是设备出了问题还是天意
“瀑降”是兴起于外国的一项极限运动,它跟徒手攀岩、探洞、翼装飞行等极限运动传入中国后便受到极限运动大人的追捧,此次遇难的两名驴友之前都有过相关极限运动的经验,遇难男子更是一名经验丰富的极限运动爱好者,也曾参与到多次的救援行动中,可惜这次他未能拯救遇难的女子,反而把自己的命搭上了。
极限运动爱好者认为生命的意义在于一次又一次地突破自己,这话没错,但人也应该保持对生命的敬畏之心,一旦丢了性命,那可就会葬送了一个家庭的幸福。此次事故纯属意外,30岁女性张某,曾经玩过瀑降,只是多年不再接触,此次她是第一个挑战瀑降,没曾想意外就发生了,她被困在瀑布中动弹不得,同行男子王某立即前往救援,只可惜把自己也搭进去了。
相信极限运动爱好者早已做好了完全的心理准备,从踏入极限运动这个领域起,生命就变得异常脆弱,不过这种视死如归的精神并不值得我们提倡,毕竟他们不是为了家国大义而牺牲,而是为了追求更高的个人满足,充其量也只是一种自私的行为罢了。
⑩ 近年来,都有过哪些苍山驴友失联的事件
最近一个悲痛的消息在网上传出,一名登山爱好者在云南大理苍山附近失联,在连续失联五天后,救援人员在两山峰之间发现了包,鞋子和手机等物品,人已在断崖下被找到,很不幸的是,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
2010年,来自上海的户外运动爱好者和同伴一起到大理苍山旅行,但在上山后从高处不幸摔落,导致腿部骨折,没有办法再行动。救援人员经过十几天的搜索才找到他,不过那时她已经没有生命体征了,真是令人十分惋惜。
为什么在进行户外运动时经常发生安全事故呢?首先,迷路是最常见的原因,还有一种现象是摔伤受伤了之后就无法行走。其次,云南在我国西南部,由于它的气候条件和地理环境相对复杂,昼夜温差较大。如果在出发前没有做好准备,很容易出现事故。再次提醒大家登山有风险,我们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