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禁火令期间,对于野外违章用火行为用什么处罚
一、违反地方人民政府《禁火令》,在森林防火区故意纵火烧毁森林、林木,尚不构成犯罪的。
对于此类违法行为,森林公安机关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以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定性,对违法行为人实行处拘留,可以并处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
二、违反地方人民政府《禁火令》,在森林防火区失火烧毁森林、林木,尚不构成犯罪的。
对于此类违法行为,有的森林公安机关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第1款第1项为据,对违法行为人进行治安管理处罚,认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发布的《禁火令》属于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和命令,违反《禁火令》的单位或个人属于“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的违法行为人,应给予相应治安处罚。
『贰』 私自在野外生火犯罪吗
是的,要不然为什么会有森林公安呢?我知道一个案例是因为给祖宗上坟而被判刑的,
『叁』 野外烧火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被发现,就会罚100到300元不等,如果造成火灾就可能会被刑事拘留,且罚款根据火灾大小而定。
一般是3000元至少
『肆』 上山野外使用明火是违法行为吗违反了哪条法律
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伍』 小学生严禁野外用火的知识
小学生必须知道的安全知识。消防类一、消防防火类
1、基本要求:小学生不得玩火:一是不能带火柴或打火机等火种;二是不得随意点火,禁止在易燃易爆物品处用火;三是不得在公共场所燃放鞭炮,更不允许将点燃的鞭炮乱扔。在火灾现场,小学生等未成年人要有秩序的逃离。
2、火灾的处理办法
家中起火,不要慌张,应根据火情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如果炒菜时油锅起火,迅速将锅盖紧紧盖上,使锅里的油火因缺氧而熄灭,不可用水扑救。
房间内起火时,不能轻易打开门窗,以免空气对流,形成大面积火灾。
纸张、木头或布起火时,可用水来扑救,而电器、汽油、酒精、食用油着火时,则用土、沙泥、干粉灭火器等灭火。
若火势已大,必须立即报火警。被火围困时,应视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法脱离险境。如俯下身体,用湿布捂鼻。
3、发生火灾应如何报警?
如果发现火灾发生,最重要的是报警,这样才能及时扑救,控制火势,减轻火灾造成损失。火警电话的号码是 119。这个号码应当牢记,在全国任何地区,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火警的电话号码都是一样的。格根据这个号码,每年的11月9日,被确定为消防安全日。不能随意拨打火警电话,假报火警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在没有电话的情况下,应大声呼喊或采取其他方法引起邻居、行人注意,协助灭火或报警。
4、遭遇火灾如何正确脱险?
遭遇火灾,应采取正确有效的方法自救逃生,减少人身伤亡损失:
(1)一旦身受火灾危胁,千万不要惊慌失措,要冷静地确定自己所处位置,根据周围的烟、火光、温度等分析判断火势,不要盲目采取行动。
(2)身处平房的,如果门的周围火势不大,应迅速离开火场。反之,则必须另行选择出口脱身(如从窗口跳出),或者采取保护措施(如用水淋湿衣服、用温湿的棉被包住头部和上身等)以后再离开火场。
(3)身处楼房的,发现火情不要盲目打开门窗,否则有可能引火入室。
(4)身处楼房的,不要盲目乱跑、更不要跳楼逃生,这样会造成不应有的伤亡。可以躲到居室里或者阳台上。紧闭门窗,隔断火路,等待救援。有条件的,可以不断向门窗上浇水降温,以延缓火势蔓延。
(5)在失火的楼房内,逃生不可使用电梯,应通过防火通道走楼梯脱险。因为失火后电梯竖井往往成为烟火的通道。并且电梯随时可能发生故障。
(6)因火势太猛,必须从楼房内逃生的,可以从二层处跳下,但要选择不坚硬的地面,同时应从楼上先扔下被褥等增加地面的缓冲,然后再顺窗滑下,要尽量缩小下落高度,做到双脚先落地。
(7)在有把握的情况下、可以将绳索(也可用床单等撕开连接起来)一头系在窗框上,然后顺绳索滑落到地面。
(8)逃生时。尽量采取保护措施,如用湿毛巾捂住口鼻、用湿衣物包裹身体。 [编辑本段]交通安全类我国《交通法》规定,我国在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机动车司机和前排座位乘客必须系安全带。
『陆』 在野外生火犯法吗,没有造成火灾,在火的周围挖了小槽,对于火的控制很好,这样被发现算犯法吗
要看在什么地方了,要是在森林肯定违法的,如果是在比较空旷的地方是没问题的
『柒』 野外用火造成火灾多大面积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中规定:
1、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立案
2、过火有林地面积为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伤5人以上的为重大案件;
3、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捌』 对森林防火区内擅自野外用火的人员可不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第一款予以行政拘留
不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第一款是(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并不符合题目中提到的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问题。
可以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森林防火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火灾的预防和扑救,森林防火期就是从每年3月15日到6月15日为春季森林防火期,9月15日到11月15日为秋季森林防火期。 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禁止野外用火。
防火期期间,各防火办、瞭望台、检查站、护林员要24小时在岗值守,各森林消防队伍要24小时值班备勤,各类通讯工具要24小时开通。对在林区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者,非公职人员一律依法予以经济处罚或按《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拘留;公职人员一律开除公职。
凡发生森林火灾的,不仅要依法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责任,而且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对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的,坚决“一票否决”。
『玖』 非法野外用火和故意纵火有仕么区别
前者可能不构成严重后果,后者是有预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