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旅游安全事故的旅游安全事故的处理
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导游人员与有关人员应全力以赴,进行救援,采取一系列不可能的手段,尽最大的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务损失,把事故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保护旅游者的基本权益,维护我国旅游业的声誉。 在旅游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中,应恪守保护旅游者的基本权利和利益为第一位的原则,在具体工作中,要遵循下述基本原则:
(1)、迅速处理原则。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报告单位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工作,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
(2)、属地处理原则。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原则上由事故发生地区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及事故责任方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必要时可成立事故处理领导小组。
(3)、妥善处理善后原则。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要积极处理善后事宜,尽量避免事故造成的损失进一步扩大。 (1)、立即报告。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带团的导游人员应立即向所属旅行社和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接到一般、重大、特大事故报告后,要及时上报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2)、保护现场。一旦发生旅游安全事故,现场有关人员一定要配合公安机关或其他有关方面,严格保护事故发生地现场。
(3)、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抢救、侦查。当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地方旅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经营单位和人员要积极配合公安、交通救护等方面,查清事故原因,组织对旅游者进行紧急救援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4)、有关单位负责人应及时赶赴现场处理。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旅游经营单位和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并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
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和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导游人员必须立即报告,尽力保护事故现场并在领导指导下做力所能及的事。
⑵ 户外旅游有哪些危险 该怎么处理和预防
火灾
茂密的丛林和草原在干燥天气下火灾发生的几率较大,火势蔓延速度极快,切不可轻视野火的威力。
主动预防:
① 要有防火意识,应随时留意飞灰和火烟味。还要在任何地点都小心火种,避免人为引起的火灾。
② 正确对待在野外生火的事情,应该选择在适合的或景区指定的地点,进行野炊煮食或燃起篝火。
③ 特殊情况下确实需要在不适合地方生火,应做好防火措施,如:用石块垒砌防火墙或建防火带。
④ 吸烟人士应避免随意吸烟,乱扔烟蒂,烟蒂和火柴必须完全弄熄后才可抛弃于垃圾箱内或带走。
⑤ 正确选择露营的地点,应远离干燥的草丛和灌木,如确需要在这种地方扎营应进行必要的清理。
⑥ 因为大多数户外用品和露营装备都是易燃织物,所以不要在帐篷内吸烟、放置火源及危险物品。
⑦ 夜间露营休息时,如无人值守,对营火要用土掩埋或用水浇灭,并且仔细检查,确认火源熄灭。
⑧ 离开野炊地点或露营地点时,应仔细检查火源是否熄灭,最好用土掩埋或用水浇灭,方可离开。
应急处理: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山野和草原火灾蔓延的情况不一样,所以应急处理办法也不尽相同。
① 主动选择是逃。生命第一,如发生火灾时应保持镇静,切勿惊慌。选择理想路线尽快逃离火场。
正确判断火患情况,选择适合方式迅速逃:
a.注意观察野火的蔓延方向,逃离方向切不可跟火蔓延的方向一致。
b.观察周围所有小径的方向,选较现有的安全小径逃生,障碍比较少,而且走得快。
c.在山野时应观察附近植物的高度及密度,选择植物较少的方向,切勿走进矮小密林及草丛中。
d.在草原时除了观察野火的蔓延方向,还应观察风向变化,选择顺风斜向,切记不可迎风逃生。
② 被动选择是避。若火灾发生,选择正确方式躲避也是在火灾中生存的关键。
以下几种情况可以作为躲避和自救的方法:
a.改变既定路线。如发现前路出现火情,切不可冒险尝试继续行程,应改变路线避免被火围困。
b.已被火围困时,应淋湿衣物包掩外露皮肤逃进已焚烧过的开阔地带,可减轻身体受伤的机会。
c.在山野时由于气流原因火势顺坡蔓延,如情况许可,切勿往山上走。应躲在石滩或岩石后面。
d.在草地火势蔓延是受风向主导,应躲进洼地或逃进已经燃烧过的地方,甚至可以放火制造安全区。
e.如果衣物已经被点燃,应该迅速脱掉丢弃,避免烧伤皮肤和引燃头发。注意化纤衣物要提前脱掉。
f.用水淋湿手绢或棉布织物,捂在口鼻上可以阻挡吸入有害的气体,避免由于呼吸引起的窒息发生。
③ 最后选择是灭火。切勿随便试图扑灭野火,除非有十分的把握,否则不要尝试。
一般来讲两种情况下可以进行灭火:
a.火情发生初期或火势影响范围极小,附近有水源或可用灭火器材,能够迅速扑灭。
b.处于比较安全的地方,并且有可逃生的路径,扑救失败的情况下能迅速安全撤离。
山洪
一般户外者不应低估山洪暴发的威力和速度。小溪的流水往往由于上游降下大雨,雨水会集涌而下,于数分钟内演变为巨大山洪,如人适在溪中,极易为洪水冲走,引致伤亡。
主动预防:
① 除非是有准备的溯溪活动,否则不要沿溪涧河道行进。
② 雨季或暴雨后切勿涉足溪涧。
③ 不要逗留在河道作长时间休息,尤其在下游。
④ 不要选择在旱沟、低洼和山涧处搭建营地。这些地方往往是山洪倾泻的便道。
正确应对:
① 开始下雨时应迅速离开河道,往两岸高地走。
② 切勿尝试越过已被河水盖过的桥梁,应迅速离开河道。
③ 发现流水湍急,混浊及夹杂沙泥时,是山洪暴发之先兆,应迅速远离河道。
④ 如果不幸掉进湍急的河水里,应抱或抓紧岸边的石块,树干或藤蔓,设法爬回岸边或等候同伴救援。
塌方
暴雨时或经连日豪雨,天然或人工斜坡经渗进大量雨水后,极易引致山泥倾泻,引发山体塌方。
主动预防:
① 出行前注意天气预报,了解前往景区地质情况,如遇连日豪雨不益出行。
② 行进中遇到暴雨时,应根据路程选择尽快下山或上到山顶平地。
正确面对:
① 观察判断―斜坡底部或疏水孔有大量泥水透出时,显示斜坡内的水份已饱和,斜坡之中段或顶部有裂纹或有新形成的梯级状,露出新鲜的泥土,都是山泥倾泻的先兆,应尽快远离这些斜坡。
② 不可盲进―如遇山泥倾泻阻路切勿尝试踏上浮泥前进,应立刻后退,另寻安全小径继续行程或中止行程。
③ 救援原则―如队友被大面积山泥掩没,切勿随便尝试自行拯救,避免更多人遇到伤亡,应立刻通知有关部门准备适当工具进行救援。
雷击
雷电通常会击中最高的物体尖端,然后沿着电阻最小的路线传到地上。如遭电击,大多会因而肌肉痉挛,烧伤,窒息或心脏停止跳动。
主动预防:
① 出行前注意天气报告。避免在天气不稳定时进行户外远足,雷暴警告生效时更不宜出门。
② 在户外,应穿着胶底鞋或专业户外鞋。
③ 露营时注意周围环境,远离高大树木,在草地上露营要选择相对地势较低的位置,避免受到雷电直接攻击或受到次生灾害。
④ 切勿接触水质或潮湿的物体。
⑤ 切勿站立于山顶上或接近导电性高的物体。树木或桅杆容易被闪电击中,应尽量远离。
⑥ 闪电击中物体之后,电流会经地面传开,因此不要躺在地上,潮湿地面尤其危险。应该蹲着并尽量减少与地面接触的面积。
⑦ 远离铁栏或其它金属物体,身上的金属物品例如首饰等亦应暂时除去。
⑧ 在可能情况下,躲入建筑物内。
⑨ 切勿游泳或从事其它水上运动。离开水面及找寻地方躲避。
⑩ 切勿接触天线、水管、铁丝网或其它类似金属装置。
应急处理:
尽快联系医院进行救治。
⑶ 导游在旅游安全事故处理的一般步骤是什么
旅游事故发生后,一定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依照《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旅行社在接待旅游团体过程中,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后,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组织紧急救援
在场的导游人员应冷静、沉着地协同有关部门抢救重伤员和扼止事态的继续发展。
2、立即报告
导游人员应立即向所在旅行社和有关消防、公安、交通部门报告,旅行社应当及时报告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同时报告组团旅行社。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一般、重大、特大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后,要尽快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对重大、特大旅游安全事故,要同时向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即在24小时内写内书面报告,报上述部门)。
3、保护事故现场
在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公安部门人员尚未进入事故现场前,如因抢救工作需移动物证时,应做好标记,并尽量保护事故现场的客观、完整。
4、妥善地做好旅游安全事故的善后工作
(1)确认伤亡人员
事故报告单位在组织救授的同时,应检查伤亡人员的团队名称、国籍、姓名、性别、年龄、护照号码及国内外保险情况,作书面记录。
(2)通知外国使、领馆及伤亡者家属、海外组团社
如有死亡事故发生,伤亡者中有来自海外的旅游者,有关单位应迅速通过外事部门通知伤亡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和死难者家属;同时通过国内组团社通知有关海外组团社。
慰问伤者及接待伤亡者家属
事故发生后,接待社、组团社及有关部门应派人前往医院慰问伤员;海外伤亡者家属抵达后,有关部门、接待社或组团社要向其提供必要的食宿和交通条件,并前往住地表示慰问。
向伤残者或伤亡家属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责任方及主管部门负责联系有关部门向伤残者或伤亡者家属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由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向伤残人员出具“伤残证明”;
由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向伤亡者家属出具“死亡证明书”、抢救经过“诊断书”或“病历摘要”,若死者家属或其所有国驻华使、领馆提出解剖要求,则应向其出具“解剖结果证明书”;对于非正常死亡,由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的法医出具“死亡鉴定书”。须注意的是以上证明必须与死因相符。
尸体处理
对死因尚未明确的伤亡者的尸体要做好防腐、冷冻处理,妥善保存。对死因明确的伤亡者尸体的处理,应尊重其家属的意见,可在当地火化,也可同意将尸体运送出境。但对严重腐败的尸体或因患检疫传染病而死亡的尸体,必须就近火化。
若尸体在当地火化,应由死者家属或所在国驻华使、领馆提出书面请求并签字,再由医院出具“死亡证明书”或由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的法医出具“死亡鉴定书”,到民政部门开具“火化证明书”后进行,骨灰盒交签字者带回或运送出境。
若遗体遣返回国,则除了具备“死亡证明书”或“死亡鉴定书”外,还必须由医院出具“尸体防腐证明书”,及防疫部门检疫后出具的“棺柩出境许可证”。
(6)死者遗物的清理
对死者的遗物,应由死者同行人员及其所属国在华使、领馆人员和我方人员共同清点。若无同行人员及使、领馆人员在场,可请公证人员到场。清点完毕,列出清单,由清点人员逐一签字,并办理公证手续,一式数份。遗物移交时,请接受遗物者出具收据,并注明接受地点、时间、在场人员等。若死者有遗嘱,应将遗嘱拍照或复印留存,原件交死者家属或所有国驻华使、领馆。
(7)事故的调查
事故调查的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事故的性质和责任等内容。
( 8 )写出书面总结报告
书面总结报告应包括:事故调查结果;事故处理经过;善后工作的进行及伤者、死者家属和有关人员的反映;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建议;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检查事故的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等内容。
5、理赔
根据《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对于外国旅游者的赔偿,按照国家有关保险规定妥善处理。”有关理赔问题这里不作详细叙述,本书将在本章第四节内容专门阐述。
⑷ 导游在旅游安全事故处理的一般步骤
旅游事故发生后,一定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依照《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旅行社在接待旅游团体过程中,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后,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组织紧急救援
在场的导游人员应冷静、沉着地协同有关部门抢救重伤员和扼止事态的继续发展。
2、立即报告
导游人员应立即向所在旅行社和有关消防、公安、交通部门报告,旅行社应当及时报告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同时报告组团旅行社。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一般、重大、特大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后,要尽快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对重大、特大旅游安全事故,要同时向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即在24小时内写内书面报告,报上述部门)。
3、保护事故现场
在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公安部门人员尚未进入事故现场前,如因抢救工作需移动物证时,应做好标记,并尽量保护事故现场的客观、完整。
4、妥善地做好旅游安全事故的善后工作
(1)确认伤亡人员
事故报告单位在组织救授的同时,应检查伤亡人员的团队名称、国籍、姓名、性别、年龄、护照号码及国内外保险情况,作书面记录。
(2)通知外国使、领馆及伤亡者家属、海外组团社
如有死亡事故发生,伤亡者中有来自海外的旅游者,有关单位应迅速通过外事部门通知伤亡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和死难者家属;同时通过国内组团社通知有关海外组团社。
慰问伤者及接待伤亡者家属
事故发生后,接待社、组团社及有关部门应派人前往医院慰问伤员;海外伤亡者家属抵达后,有关部门、接待社或组团社要向其提供必要的食宿和交通条件,并前往住地表示慰问。
向伤残者或伤亡家属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责任方及主管部门负责联系有关部门向伤残者或伤亡者家属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由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向伤残人员出具“伤残证明”;
由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向伤亡者家属出具“死亡证明书”、抢救经过“诊断书”或“病历摘要”,若死者家属或其所有国驻华使、领馆提出解剖要求,则应向其出具“解剖结果证明书”;对于非正常死亡,由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的法医出具“死亡鉴定书”。须注意的是以上证明必须与死因相符。
尸体处理
对死因尚未明确的伤亡者的尸体要做好防腐、冷冻处理,妥善保存。对死因明确的伤亡者尸体的处理,应尊重其家属的意见,可在当地火化,也可同意将尸体运送出境。但对严重腐败的尸体或因患检疫传染病而死亡的尸体,必须就近火化。
若尸体在当地火化,应由死者家属或所在国驻华使、领馆提出书面请求并签字,再由医院出具“死亡证明书”或由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的法医出具“死亡鉴定书”,到民政部门开具“火化证明书”后进行,骨灰盒交签字者带回或运送出境。
若遗体遣返回国,则除了具备“死亡证明书”或“死亡鉴定书”外,还必须由医院出具“尸体防腐证明书”,及防疫部门检疫后出具的“棺柩出境许可证”。
(6)死者遗物的清理
对死者的遗物,应由死者同行人员及其所属国在华使、领馆人员和我方人员共同清点。若无同行人员及使、领馆人员在场,可请公证人员到场。清点完毕,列出清单,由清点人员逐一签字,并办理公证手续,一式数份。遗物移交时,请接受遗物者出具收据,并注明接受地点、时间、在场人员等。若死者有遗嘱,应将遗嘱拍照或复印留存,原件交死者家属或所有国驻华使、领馆。
(7)事故的调查
事故调查的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事故的性质和责任等内容。
( 8 )写出书面总结报告
书面总结报告应包括:事故调查结果;事故处理经过;善后工作的进行及伤者、死者家属和有关人员的反映;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建议;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检查事故的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等内容。
5、理赔
根据《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对于外国旅游者的赔偿,按照国家有关保险规定妥善处理。”有关理赔问题这里不作详细叙述,本书将在本章第四节内容专门阐述。
⑸ 发生旅游安全事故怎么办
发生了任何安全事故,都需要先疏散并安抚未受伤人员防止造成恐慌,同时拨打电话回报警。然后组织人员检查受伤人答员的受伤情况以及当时的环境因素。比方说,遭遇车祸后,需要将伤者移动到远离车辆的通风处,防止碎玻璃扎伤。如果伤者无法自行移动,就要查看伤者的受伤情况,并采取对应的措施。比如脊椎受伤的人,不要移动他,让他呈侧躺状,右手枕在脑袋下,左手自然收于胸前。因为你没有专业的设备进行抢救,随意移动会加重伤势!这些牵涉到急救知识,扯得太远了。这些措施应该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先后顺序其实不重要,因为在极短的时间里完成,那点时间其实不算什么了
⑹ 怎样防范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随时保持高度警惕,不可松懈,对所有的事物都半信半疑,假作真时真亦假
⑺ 旅游安全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是怎样的
旅游事故发生后,抄一定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依照《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旅行社在接待旅游团体过程中,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后,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组织紧急救援
在场的导游人员应冷静、沉着地协同有关部门抢救重伤员和扼止事态的继续发展。
2、立即报告
导游人员应立即向所在旅行社和有关消防、公安、交通部门报告,旅行社应当及时报告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同时报告组团旅行社。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一般、重大、特大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后,要尽快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对重大、特大旅游安全事故,要同时向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即在24小时内写内书面报告,报上述部门)。
⑻ 景区和导游如何预防游客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事故等级划分:
1轻微事故指事故中造成旅游者轻伤,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下;
2一般事故指事故中造成旅游者重伤,经济损失一万元~十万元;
3重大事故指事故中造成旅游者重伤致残或死亡,经济损失十万元~一百万元;
4特大事故指事故中造成旅游者多名死亡,经济损失在一百万元以上,且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
治安事故(如偷盗、抢劫)
1保护旅游者人身和财物安全;
2组织抢救;
3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报案;
4及时向旅行社报告听取指示做出下一步处理;
5安抚旅游者情绪;
6 写出事故报告;
7协助做出善后处理。
一般急重病
1 在交通工具上应请求工作人员协助和寻求医生抢救,并通知下一站急救中心和旅行社准备抢救;
2在病患者身上寻找急救药物让其服用缓解病情;
3如在游览途中应马上终止活动迅速将患者送往就近医院;
4通知本组团社和当地地接社,请求帮助;
5在送往医院的途中及抢救过程中应要求领队和亲属在场,如需动手术要征得亲属和领队的同意让其签字;如患者是国际救援组织的投保者,导游应提醒领队或亲属并协助与该组织的代理机构联系;
6 妥善保管有医生签字的诊治、抢救及动手术的书面材料,以便作为善后处理的依据;
7 如患者是外国公民还应及时通知该国驻华使领馆,并协助其办理延长签证、分离签证、更改交通票等手续;
8处理好善后工作如:探望患者、协助理赔、费用结算等;
9写出详细书面报告。
保险理赔
游客意外事故及疾病发生后,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是最后环节,分为:旅行社购买的旅游意外险和客人自己购买的商业性保险。旅行社购买的意外险由公司旅行社按照规定及程序与保险公司接洽办理索赔;客人自行购买的保险由客人或亲属直接与保险公司办理,旅行社应协助提供相关资料。
流程说明:
1一般较轻微事故或失误可在分公司一级迅速解决;
2较大事故可由组团人或分公司经理直接向质检和营运总监反映共同解决;
3重大事故将由总监会同分公司经理向股份公司副总或总经理反映,由上级给予指示解决;
4发生重大事故对外口径统一由总监一级把关决定,导游或组团人员不允许擅自对外发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