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景区划船游客安全需知
乘坐景区来游船的安全注自意事项
1、前往景区相关管理部门租赁游船,确保船只的安全性能;
2、了解您在船上的位置,仔细阅读张贴在游船上的紧急疏散示意图;
3、了解救生衣存放的位置,熟悉穿戴程序和步骤;
4、如果是大型水上游船,请注意安全,照顾好身边的老人和儿童,不要拥挤,防止发生踩踏事件。
5、如有晕车晕船的游客,请尽量坐在靠窗的位置,或提前服用止晕药品。
6、同行中确认有同行者会游泳,以防万一。
7、做好防晒准备,带足饮用水,注意防晒降温。
㈡ 旅游景区的游船营运和安全监管由哪个部门负责
旅游景区的游船营运,获得营运证的,并附有救生设备的安全监管,应由景区管委回会负责安全监管答。一旦出现事故,应追究景区管委会的责任;
景区若违反规定,实行非法营运游船,安全监管应由交通部门监管,出现重大事故的,应当追究景区管委会事故责任,追究旅游局和交通部门的监管责任。
㈢ 求景区游船管理条例
1、游船应有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每年的全面检查应不少于1次:在出租前和使用后应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或停止使用,严禁带故障营运。
2、游船管理部门必须配备救护人员和水上救生器材,以应急需。
3、凡开展游船业务的水域,必须设置游船专用码头.游船严禁在非码头岸段停靠上下游人。
4、码头上应设置租乘游船须知的牌示和安全防范的设施及措施。
5、游船上应标示限乘人数,严禁超员乘坐。酗酒者、精神病患者严禁乘坐;儿童应有成年人陪同。
6、在水深超过1.5米的地方应建立水深尺度及安全警示标志。
7、10公顷以上水面的公园应配备巡逻船只,以维持水上治安和及时处理安全事故。
8、遇大风时应停止租船,并应出动巡逻艇引导游船返回码头或选择确有安全保障的岸段就近靠岸。
9、水上项目可为游人投安全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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